湛江市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方案(2016)
湛建质〔20**〕99号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湛江市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方案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住房和规划建设局、规划与开发建设局、公共建设局),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
11月24日7时左右,江西丰城电厂三期工程在建项目发生冷却塔施工平桥吊倒塌,造成横板混凝土通道坍塌。截至11月24日22时,该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导致74人死亡,2人受伤。根据*xxx、*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作出的重要批示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1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针对建筑施工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局印发了《湛江市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湛江市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行整治方案》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年11月28日
湛江市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方案(20**)
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特别重大坍塌事故损失惨重,教训极其深刻。11月25日,国务院安委办召开了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传达贯彻*xxx、*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要求深刻汲取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的教训,各地区各部门要举一反三,全面彻底排查各类隐患,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堵塞安全漏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经研究,我局决定即日起,开展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
一、组织领导
市住建局成立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具体负责此次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的的日常工作。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
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重点是:大型公共建筑工程、房地产开发和保障性安居工程。
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各类起重机械、模板支撑体系、基坑工程和高处施工平台等部位、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作业行为。
1.防范建筑起重机械倒塌事故应深化整治的内容:
①建筑起重机械未办理产权备案、使用登记,未按规定进行安装拆卸告知,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
②负责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的专业承包企业不具备相应资质或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③无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核、审批就施工,以及不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
④未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或档案严重缺失、混乱;
⑤安装拆卸作业过程中,安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进行现场监督;施工总承包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不审核安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不对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⑥使用单位未按规定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2.防范模板支撑系统坍塌事故应深化整治的内容:
①对本辖区(本单位)模板支撑系统情况不清,未建立隐患治理台帐;
②模板支撑系统无专项施工方案或超过一定规模的模板支撑体系专项施工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尤其是局部高大模板;
③未按有关规范要求对模板支撑系统使用的钢管、扣件等质量以及螺栓拧紧扭力矩进行管控;
④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⑤浇筑混凝土前,未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对已搭设完成的模板支撑体系进行工序验收;
3.防范基坑工程垮塌事故应深化整治的内容:
①未摸清本辖区(本单位)基坑管理情况和未建立基坑专项整治台帐;
②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对基坑工程委托第三方监测,第三方监测单位未根据实际情况编制监测方案并严格执行;相关单位未制定监测数据异常的工作报告制度;
③相关的专项施工方案(包括基坑支护、土石方施工、内支撑结构安装及拆除、降排地下水等)的编制、专家论证、审批不符合技术规范、标准和有关规定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条件;
④基坑边,特别是开挖的市政管道沟渠周边堆置土方、料具、施工机械等荷载不符合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在距基坑边两倍基坑深度范围内违规搭设了临时房屋;
⑤不重视汛期基坑施工安全的管理,未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抢险措施,防汛防涝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置不足;
4.防范高处坠落事故应深化整治的内容:
①建筑施工企业未制定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投入不能保障相应安全防护设施到位,企业未开展防范高处坠落的自查自纠;
②未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与高处作业安全相关的培训教育、技术交底;
③工程项目部未结合工程特点,辩识施工各阶段高处坠落危险源,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安全防范;高处作业前,项目负责人未组织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
④安全带、安全网未使用国家规定的合格产品;
⑤涉及高处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⑥从事高处作业人员未按规定进行体检并持身体健康证明;未制定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患有心脏病、癫痫病、高血压等病症,以及疲劳过度、精神不振、思想情绪低落、饮酒后的人员高处作业;
⑦工程项目部未制定并严格执行不准在六级及以上强风或大雨、大雾天气从事露天高处作业的措施;
三、实施步骤
(一)企业自查自纠(11月28日-29日)。各项目部、建筑施工企业要组织自查自纠,对存在安全隐患和问题全面整改落实完成。
(二)主管部门检查(11月30日-12月6日)。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在建项目进行检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直接监管的在建项目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问题较多、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和项目部要依法严肃处理。
(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查(12月7日-10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开展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对当前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认识开展全市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的重要性,要成立工作领导机构,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并合理部署,切实推动专项行动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强化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全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专项整治工作涉及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三)认真总结,健全长效机制。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的经验,分析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创新监管方式,夯实安全工作基础,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健全长效机制。
物业经理人网 www.pmceo.coM篇2:洛阳市物业管理水平提升和住宅小区集中整治实施方案(2013)
洛阳市物业管理水平提升和住宅小区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洛政办〔 20** 〕 57 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狠抓落实年”活动要求,按照《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我市物业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洛政〔20**〕203号)、《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城市区物业管理全覆盖提升物业管理水平的通知》(洛政办〔20**〕49号)、《 *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市物业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洛发〔20**〕15号)、《 *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洛发〔20**〕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城市区政府为主导,管理重心下移的原则,通过开展物业管理水平提升和住宅小区集中整治工作,建立“运行有序、管理到位、服务规范”的物业管理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促进我市物业管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工作任务及实施阶段
我市物业管理水平提升和住宅小区集中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组织动员阶段(20**年5月20日-5月27日)
各城市区政府(管委会,下同)召开动员会,充分发挥电视、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开展物业管理水平提升和住宅小区集中整治工作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引导物业服务企业树立正确的服务观念、广大业主树立正确的物业消费观念,全面提高我市物业管理水平。
(二)组织实施阶段(20 13年5月28 日-9月30日)
1.落实组织领导和实施工作(20** 年5月28日-6月8日)
按照“属地管理、立足基层”的原则,各城市区政府作为辖区物业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建立物业管理长效机制,成立物业管理水平提升和住宅小区集中整治工作领导组织。要健全和完善区、街道、社区物业管理服务体系,强化层级管理,明确专人负责,督促街道设立物业管理中心、物业纠纷受理站和物业应急维修站。建立物业管理长效机制和矛盾处理前置机制,积极协调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和业主之间的关系,把物业管理服务中的纠纷和矛盾化解在社区。
2.自查自纠阶段(20**年6月9日-9月30日)
各城市区政府按照《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城市区物业管理全覆盖提升物业管理水平的通知》(洛政办〔20**〕49号)和《*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洛发〔20**〕7号)赋予的职责,从以下巧个方面进行自查自纠:
( 1 )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情况;
( 2 )本辖区物业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建立情况;
( 3 )制定本辖区、办事处(乡、镇)、社区、各有关单位物业管理工作的责任目标情况,纳入年度责任目标、年终绩效认定考核情况;
( 4 )“五级管理、部门联动”,物业管理机制体制和“属地管理、立足基层”原则落实情况;
( 5 )本辖区物业管理工作所需人员和经费,以及实施物业管理小区整合整治所需资金落实情况;
( 6 )建立业主投诉、协调处理、督查通报机制情况;
( 7 )各城市区专门物业管理机构和街道“两站一中心”设立情况;
( 8 )组织本辖区街道、社区居委会指导召开本辖区住宅小区首次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以及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培训和备案情况;
( 9 )本辖区价格、工商、城管等部门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及小区内的各类经营活动整治情况;
( 10 )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救助制度建立情况;
( 11 )本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年度资质动态考核初审登记情况;
( 12 )培育、申报本辖区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的推荐和初验情况;
( 13 )专业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显著位置悬挂物业服务公示牌情况(内容包括:小区名称、服务单位、收费标准、投诉电话等),其它住宅小区(楼、院)设立“业主投诉早知道”公示牌情况(包括:小区名称、街道、社区、管理类型、两站一中心电话、投诉电话);
( 14 )本辖区住宅小区进行“五治理”(环境卫生治理、安全隐患治理、配套设施设备治理、公共秩序治理、物业收费问题治理)情况;
( 15 )市政府和市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协调处理辖区内物业管理的突发事件和办事处等基层单位处理不了的物业管理服务方面矛盾纠纷的情况。
(三)检查验收阶段(20**年10月l日一11月30日)
洛阳市物业管理水平提升和住宅小区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严格按照《洛阳市物业管理水平提升和住宅小区集中整治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对各城市区相关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全市物业管理水平提升和住宅小区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总结。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确保我市物业管理水平提升和住宅小区集中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成立洛阳市物业管理水平提升和住宅小区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 ,市政府副市长谭建忠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杨晓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李新志任副组长,各城市区政府、市落实办、市纠风办、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新区管委会综合办公室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李新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飞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实行周例会制度。各城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和制度,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采用多种形式,强化工作推进。市物业主管部门将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行风监督员对我市物管理水平提升和住宅小区集中整治工作不定期进行抽查和暗访,并采取召开小区业主座谈会、周督查、月公示制度,推进我市物业管理和小区集中整治工作,同时要及时筛选上报需市领导小组协调解决的问题。各城市区政府也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通过定期召开例会、联合督查、跟踪督查、工作排名、领导约谈等方式,切实推进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检查考核,严格奖惩措施。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围绕物业管理水平提升和住宅小区集中整治目标落实情况,对各城市区政府进行阶段性督查和全面考核。通过居民满意度测评、群众反映问题等进行量化打分,对达不到标准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连续靠后或群众投诉较多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淘汰机制,对整治不彻底,又没有在规定时间整改到位的物业服务企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要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 (洛政办〔 20** 〕 64 号)注销该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清除出物业行业队伍。同时,市领导小组要对各城市区政府综合验收考评情况进行排名。
附件:洛阳市物业管理水平提升和住宅小区集中整治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洛阳市物业管理水平提升和住宅小区集中整治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城市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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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 规定 分值 |
评分细则 | 评 分 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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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100分 | ||||||||||||
各 城 市 区 政 府 ︵ 管 委 会 ︶ 物 业 管 理 提 升 基 础 工 作 |
1 | 各城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物业管理工作,主管区长任组长,健全组织,完善制度(成立领导小组,以文件为准)。 | 10分 | 未设立扣10分 | |||||||||
2 | 将物业管理工作纳入各城市区政府(管委会)年度责任目标并列入绩效考核(以文件形式)。 | 10分 | 未纳入扣10分 | ||||||||||
3 | 制定物业管理长效机制方案,制定对各办事处(乡、镇)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物业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奖惩措施(以文件为准)。 | 2分 | 未制定长效机制方案扣2分 | ||||||||||
4 | 有专人负责对办事处(乡、镇)物业管理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 | 2分 | 未有专人负责 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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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专题研究物业管理的会议两次或两次以上。 | 2分 | 少一次扣0.5分 | |||||||||||
召开区直单位、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会议时部署物业管理工作两次或两次以上的、且有记录、有内容. | 2分 | 少一次扣 0.5分,扣完为止 | |||||||||||
5 | 各城市区政府(管委会)对辖区内的小区(院、楼)摸底调查,并分门别类制作详细的小区明细表。 | 2分 | 不明确、不详细 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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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各城市区政府(管委会)对特困户、低保户有救助办法并实施救助。 | 2分 | 没有救助办法扣0.5分,未实施救助扣0.5分 | ||||||||||
7 | 建立对失管小区(楼、院)应急实施措施、方案,并及时进行管理。 | 10分 | 未建立扣0.5分 ,未及时管理扣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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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有专人负责信访、《连线政府》、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投诉、处理,公布投诉处理电话。 | 10分 | 未有专人,未指 定矛盾协调机 制一票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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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组织物价、工商、城管等部门对住宅小区各种经营活动进行整治。 | 2分 | 未组织扣1分 | ||||||||||
10 | 街道设立两站一中心,有专人负责并公布投诉受理电话。 | 10分 | 未建立两站一 中心,没有专人 负责一票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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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各城市区政府(管委会)在有专业物业服务企业的小区显著位置悬挂物业服务公示牌,内容包括:小区名称、服务单位、收费标准、投诉电话等。其他小区(楼、院)应设立业主诉求早知道公示牌,公布“两站一中心”电话号码。 | 10分 | 公示牌内容少 一项扣1分,直 至扣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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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指导组织召开本辖区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并对业主委员会成员进行培训和备案。 | 2分 | 未指导组织业 主大会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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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积极培育优秀住宅小区(大厦)、优秀物业管理企业;协助物业管理部门搞好相关人员的培训和再教育。 | 2分 | 未培育扣1分 | ||||||||||
14 | 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年度资质动态考核初审登记制度。 | 2分 | 未考核初审登 记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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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完成市政府和市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并及时协调处理辖区物业突发事件和矛盾纠纷。 | 2分 | 未完成工作任务扣1分,未及时协调处理扣1分 | ||||||||||
专业 物业 公司 管理 |
16 | 清除卫生死角,清理各类垃圾、排污管道,修补绿化,安防、消防设施完好,设施、设备运转正常,机动车停放有序,清理乱贴、乱画、乱搭、乱建,物业收费定期公布,悬挂物业服务公示牌。 | 10分 | 有一项未整治 到位扣1分,扣 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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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 管理 |
17 | 后勤单位管理小区(院、楼)没有私搭乱建现象,地面、绿地无垃圾,门卫有专人看管,24小时维修值班,楼道灯完好,悬挂诉求早知道便民服务牌。 | 4分 | 有一项未整治 到位扣1分,扣 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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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 代管 和业 主自 治管 理 |
18 | 社区管理、业主自治小区(楼、院)按规定配有保洁、垃圾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设立门卫及公共秩序维护人员24小时值班巡逻,小修在24小时维修到位,楼道灯完好,悬挂业主诉求早知道便民服务牌。 | 4分 | 有一项未整治 到位扣1分,扣 完为止 |
篇3:住建局集中整治居住小区违规挂晒行为的通知
**市Z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集中整治居住小区违规挂晒行为的通知
各位居民:
根据《关于规范**市住宅小区在绿化植物上晾晒衣物行为的通知》(南林园发[20**]63号)文件要求,随着“美丽**.整洁畅快通有序大行动”的开展深入,我住建局对住宅小区内衣物、被子等物品晾晒在绿化植物上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为切实做到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确保我城区各居住小区内整洁有序,我局将成立专项整治执法小组对各小区进行巡查整治。请各位居民自觉将衣物、被子等物品晾晒在专用区域。
附件:《**市城市绿化条例》摘要
20**年4月12日
篇4:常熟市城区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五年计划实施方案(2018)
关于印发《常熟市城区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五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政办发〔20**〕76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熟国家大学科技园、虞山高新区(筹)、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虞山林场)、服装城管委会,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公司):
经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将《常熟市城区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五年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常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年5月4日
常熟市城区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五年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关于加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的指导意见》,实现市党代会提出的“打造精致城市,建设强富美高新常熟”总目标,保障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居住安全、治安安全、环境安全,推进精致城市、文明城市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范围
遴选原则为:1.城区建设委员会职责边界范围以内,1998年以前交付使用;2.消防安全、居住安全、治安安全、环境安全设施较差;3.房屋、道路、绿化、雨污水排水系统、易涝片区和环境等问题比较突出,影响居民基本生活;4.未列入第一轮整治规划、无征收规划的住宅小区。
经街道办事处统计共有125万平方米,其中80万平方米较为迫切,计划列为第二轮综合整治,预计整治费用4.77亿元。
优先整治消防安全、居住安全、治安安全、环境安全和市政基础设施差,群众参与度较强,支持率达90%以上,已组建业委会(物管会)的住宅小区。
二、目标要求
根据整治区域不同情况实施分类整治,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保基本,保安全,以“三张清单”为整治内容,通过五年整治,达到“完善安全设施,保障居住安全;完善基础设施,方便生活需要;落实长效管护,巩固整治成果”的目标要求。
三、工作原则
1.创新机制,共同参与。坚持以居民为主体,充分调动居民群众的积极性,参与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全过程,实现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工作机制。
2.把握重点,因地制宜。结合整治区域实际,以完善老住宅小区市政配套设施为重点,吸纳民意,科学合理制订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方案。
3.注重长效,治管并举。推行业主自治管理模式,在实施整治前,必须先完成“三合一”和群租房消防隐患整治,并由所属社区组织全体业主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无条件成立业主大会的,由属地街道办事处牵头成立业主小组或住宅区综合治理委员会,作为开展现场整治的前提条件。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小组或住宅区综合治理委员会要全程参与综合整治工作,要对整治后管理的方式达成一致意见,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缴付物业费用义务,实现后续管理的专业化、常态化,提升居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保障整治成果。
四、整治内容
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以“基本清单”为基础、以“提升清单”为补充、以“自选清单”为自愿的原则,结合消防安全、居住安全、治安安全、环境安全的建设要求,重点整治安全、环境、市政等配套设施。
(一)基本清单
完善安全设施:主要是完善消防安全设施,畅通消防通道;完善居住安全设施:增设管道天然气,完善水、电配套设施,完善路灯系统,整修破旧道路,消除积水区域,整修破损屋面;完善治安安全设施:增设治安技防,增设秩序管护、无障碍设施;完善环境安全设施:完善环卫设施,推进雨污分流,收集生活污水。
提升小区容貌:补植缺失绿化;梳理归并架空线缆,清理废旧、私拉线杆;规范临街立面,整修破损墙面和楼道门窗。
落实长效管护:制订完善住宅小区管理规范,强化常态化管理,制定社规民约,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共同维护美好家园。
(二)提升清单
强化便民服务:因地制宜整治闲置地块,有条件区域增设停车场所、电瓶车充电设施,配建管理用房和快递用房;实施综合执法整治。
(三)自选清单
满足居民个性化需求,由街道牵头协调,居民筹资,承担相应费用。并积极探索有条件区域尝试通过第三方投资建设立体车库和净菜配送设施。
五、整治费用
基本清单和提升清单所涉整治费用由市财政和街道共同承担。虞山、琴川街道辖区内整治经费由市财政全部负责,莫城、常福街道辖区内整治经费由市财政和街道各半承担。自选清单所涉整治费用由受益居民分摊承担。
六、长效管理
各街道要推动成立业主委员会或住宅区综合治理委员会。综合整治结束后,移交属地政府落实长效管理,属地街道要构建住宅区应急联动处置机制,要引导小区引入物业服务,健全小区管理各项制度,同时通过政府贴一点,业主收一点的方式逐步建立老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培养业主主动交纳物业服务费的意识,逐步过渡到市场化管理模式,保障老住宅小区整治成果。
七、职责分工
住建局:牵头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作,负责综合整治的计划、整治方案的拟定、审核;负责协调、考核工作;负责指导和检查,督促施工企业抓好质量安全。
街道办事处:负责督促社区工作人员做好整治过程中成立业主委员会、征求居民意见、调查相关情况、宣传以及调解居民邻里之间矛盾等居民政治思想工作。
发改委:负责协调指导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工程的立项审批工作。
财政局:负责落实整治经费。
规划局:负责落实专人指导综合整治方案的制定。
政法委(综治办):参与小区治安防控指导。
公安局:负责协调小区技防(门禁、车辆抓拍、人脸识别系统、周界报警、监控)消防、停车位及小区交通组织的改造,以及小区周边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相关事宜。
水利局:负责指导小区雨污分流及相关排水防涝整治工程的设计和实施,对雨污分流整治工程跟踪监督,参与项目验收。牵头制订易涝片区改造计划,并落实责任单位。
城管局:负责在职能范围内配合开展老住宅小区的综合整治工作。
安监局:参与联合检查和指导。
消防大队:负责老住宅小区消防水源系统、消防栓设备改造和畅通消防通道的指导检查,参与老住宅小区消防联合检查和指导。
绿委办:负责指导小区绿化调整方案、绿化工程的实施,对绿化工程进行质量跟踪监督。
邮政管理局:负责制定小区邮政信报箱整修、调整方案。
信访局:负责小区综合整治过程中来信来访的处理,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纠纷的调解工作。
供电公司:负责影响综合整治工程的供电线路调整、整理的设计方案审核,协调调整整理的相关工作,并对最终调整后的供电线路及设备进行验收、投运。
城投公司:负责小区内天然气管道的铺装、设施设备的安装,并承担相应的经费。
国兴置业:负责办理立项、委托专业部门设计和方案论证、方案报批等相关手续,并按照方案及序时进度组织实施。
水投公司:负责协调小区内供水设施实施一户一表和防冻保暖改造,并承担相应的经费。
江苏有线:负责广电线路入地工程的设计及广电线缆工程的实施,并承担相应的经费。
电信、移动、联通:负责小区内通讯线路入地工程的设计及线缆工程的实施,按时完成通讯线路入地工程,并承担相应的经费。
八、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协调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住建局。属地街道办事处要成立工作领导机构和协调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发改委、财政、住建、规划、公安、政法委、水利、城管、安监、消防大队、电信、邮政、江苏有线等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整治提升工作。
(二)加强资金监管。财政、审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确保资金用到实处。
(三)健全各项制度。建立会审制度,整治方案和计划征求业主意见后,报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实施方案进行论证,审定后的方案,各相关职能部门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审批手续;方案确定后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建立资金监管和工程管理制度,各项整治工程项目必须实行招投标,并全过程进行监理,各项工程费用按照国家预算标准执行,决算必须经审计机构审计;建立工作责任制,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的目标任务,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在综合整治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对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进行考核,未能按时按要求完成任务的、或工作质量达不到要求的,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责成其限期整改达标,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建立综合验收制度,综合整治项目竣工后,由各实施部门进行初验,达到要求后,上报申请综合验收,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综合整治工程进行综合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由管理单位接管。
(四)加大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全方位、多角度、宽领域宣传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方法步骤和整治成效,切实做到网络上有内容、电视上有图像、广播里有声音、报纸上有文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领导重视、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的浓厚氛围。
附件:
1.城区老住宅小区五年综合整治实施计划表
2.城区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职责部门联系表
3.城区老住宅小区五年综合整治实施明细表
附件1
城区老住宅小区五年综合整治实施计划表
年度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楼幢数(幢) |
户数(户) |
概算金额(万元) |
20** |
131100 |
69 |
1300 |
7866 |
20** |
256676 |
169 |
2757 |
15401 |
20** |
158569 |
141 |
1963 |
9514 |
20** |
127073 |
117 |
1222 |
7624 |
2022 |
121485 |
80 |
1426 |
7289 |
合计 |
794904 |
576 |
8668 |
47694 |
附件2:
城区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职责单位联系表
序号 |
单位 |
姓名 |
职务 |
1 |
住建局 |
钱建平 |
党委书记、局长 |
刘顺根 |
党委委员、房管处副主任 |
||
2 |
绿委办 |
钱新锋 |
绿委办主任 |
仇正华 |
绿委办副主任 |
||
3 |
城投公司 |
杨世怡 |
副总经理 |
4 |
国兴置业 |
朱国青 |
副总经理 |
5 |
虞山街道 |
朱卫东 |
党工委副书记 |
陆文华 |
建设管理条线负责人 |
||
6 |
莫城街道 |
须文胜 |
规划建设办公室主任 |
王利康 |
规划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
||
7 |
琴川街道 |
蔡晓军 |
副书记 |
盛晓明 |
建设办副主任 |
||
8 |
财政局 |
章一帆 |
副局长 |
李韧、王艳 |
副科长、科员 |
||
9 |
规划局 |
徐雪峰 |
副局长 |
许杰 |
科长 |
||
10 |
市政法委 |
柯志刚 |
市综治办副主任 |
顾逸枫 |
综治科副科长 |
||
11 |
公安局 |
庞学海 |
党委委员 |
钱霞 |
人口管理大队大队长 |
||
12 |
水利局 |
皇甫建国 |
副局长 |
马晓峰 |
给排水管理所副所长 |
||
13 |
城管局 |
周政 |
副局长 |
陆旻丰 |
城建科科长 |
||
14 |
安监局 |
翁建康 |
党组成员 |
金献忠 |
科长 |
||
15 |
消防大队 |
杜巍巍 |
大队长 |
郝亮 |
监督科科长 |
||
16 |
邮政管理局 |
郝磊 |
局长 |
付利 |
业务监管科副科长 |
||
17 |
信访局 |
张英 |
副局长 |
张一鸣 |
接访科副科长 |
||
18 |
水投公司 |
王勇庆 |
中法水务副总经理 |
陆雪华 |
中法水务管网部经理 |
||
19 |
江苏有线 |
刘强 |
副总经理 |
吴建锋 |
工程技术部主任 |
||
20 |
供电公司 |
严伟佳 |
副总经理 |
张健兵 |
运检部主任 |
||
21 |
常熟移动 |
袁新龙 |
总经理 |
殷卫平 |
技术业务支撑中心经理 |
||
22 |
常熟电信 |
朱建宏 |
副局长 |
江海 |
主任 |
||
23 |
常熟联通 |
周锋 |
副总经理 |
平辉 |
建维部经理 |
篇5:福田区关于开展业主委员会及其成员履职负面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关于开展业主委员会及其成员履职负面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物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街道党委对物业管理和基层治理的引领作用,加强对业主委员会履职情况的监督管理,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若干规定》相关规定,我局拟定了《业主委员会及其成员履职负面行为检查清单》,对业主委员会及其成员不作为、乱作为等履职负面行为进行专项核查,开展专项整治。
请各街道办事处组织各社区按照该清单的要求对各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及其成员的履职行为开展检查。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为期三个月,具体安排如下:
一、20**年8月底前,各街道办事处安排辖区各社区工作站将本通知在各物业小区张贴,并按照《业主委员会及其成员履职负面行为检查清单》的要求,对各小区业主委员会及其成员的履职行为开展检查,受理业主的投诉和举报。
二、20**年9月底前,各街道办事处对检查发现、群众举报业主委员会及其成员存在负面行为的情形,下达书面《责令整改通知书》并核实其整改情况。
三、20**年10月底前,我局会同各街道办事处对拒不整改或拒不提供相关材料的业主委员会及其成员依法处理,并对本次业主委员会及其成员履职负面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对履职到位、发挥作用较好的业主委员会进行表彰(每个街道原则上不超过10%)。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如遇问题请径向我局反馈。
附件:《业主委员会及其成员履职负面行为检查清单》
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年7月9日
(联系人:师长清,联系电话:82918333-2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