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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住宅物业服务达标考核奖励及补贴实施办法(2017)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09-04

  关于印发《张江镇住宅物业服务达标考核奖励及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镇机关各办公室、各居(村)委、物业、各相关单位:

  《张江镇住宅物业服务达标考核奖励及补贴实施办法》,已经20**年第8次镇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镇人民政府

  20**年4月27日

  张江镇住宅物业服务达标考核奖励及补贴实施办法

  《张江镇住宅物业服务达标考核奖励及补贴实施办法》(浦张府[20**]14号)自20**年4月1日起施行,试行期为一年。该办法在以往“以奖代补”考核基础上,更加突出考核的实效性,对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提高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改善小区居住环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持续强化考核的鲜明导向和杠杆作用,切实体现“奖得心动,罚得心痛”和“正向激励,反向问责”,特提出如下调整方案:

  第一部分 住宅物业服务达标考核奖励办法

  一、考核对象

  (一)辖区内为下列住宅物业项目提供管理服务的物业机构:

  1、各类动迁商品房小区

  2、20**年底前交付入住的老旧商品房小区

  3、老公房、售后房小区

  4、各类散居点项目

  (二)辖区内所有居住物业项目负责人

  二、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保绿状况、保洁状况、公共秩序状况、公用设施设备完好状况、居民满意度等5个方面。(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

  三、考核奖励办法

  (一)考核方式

  由张江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测评机构分别对区域内住宅小区及散居点项目每月进行现场测评,测评报告按月度、季度、半年分别提交,作为考核结果的基本依据。张江镇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及工作需要综合考量,核算相关奖励。

  (二)奖励办法

  1、物业项目奖励

  以0.10元/月/平方米为奖励基准,各物业项目依照分类,对应不同的起评分数,以每5分为一个级差档次,奖励金额从低到高逐级递增。具体标准如下:

  (1)动迁商品房小区、20**年底前交付入住的老旧商品房小区

  A、考核得分低于80分的不予以奖励

  B、超过80分(含)、低于85分的给予每月每平方米0.10元奖励

  C、超过85分(含)、低于90分的给予每月每平方米0.16元奖励

  D、超过90分(含)、低于95分的给予每月每平方米0.24元奖励

  E、95分及以上的给予每月每平方米0.34元奖励

  (2)老公房、售后房小区、各类散居点

  A、考核得分低于75分的不予以奖励

  B、超过75分(含)、低于80分的给予每月每平方米0.10元奖励

  C、超过80分(含)、低于85分的给予每月每平方米0.16元奖励

  D、超过85分(含)、低于90分的给予每月每平方米0.24元奖励

  E、超过90分(含)、低于95分的给予每月每平方米0.34元奖励

  F、95分及以上的给予每月每平方米0.46元奖励

  2、物业项目负责人奖励

  以4000元/半年、6000元/半年、8000元/半年这三个奖励档次为基准,依照项目分类(混合小区在分类上以其主要产业类别为准),对应不同的考核分值和奖励系数。具体标准如下:

  (1)对于半年度考核平均得分超过85分(含)、低于90分的第一类考核对象,以及得分超过90分(含)、低于93分的其余各类商品房小区,给予其项目经理4000元的奖励。

  (2)对于半年度考核平均得分超过90分(含)、低于93分的第一类考核对象,以及得分超过93分(含)、低于95分的其余各类商品房小区,给予项目经理6000元的奖励。

  (3)对于半年度考核平均得分达到93分及以上的第一类考核对象,以及得分95分及以上的其余各类商品房小区,给予项目经理8000元的奖励。

  考虑到物业项目面积对于管理难度的影响,项目负责人应获的奖励,按照项目面积的大小,以每5万平方米为一个级差档次,设定不同的奖励系数。总面积小于5万平方米的物业项目,奖励系数为0.9;总面积大于5万平方米(含)、小于10万平方米的物业项目,奖励系数为1.1;总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含)、小于15万平方米的物业项目,奖励系数为1.3;1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物业项目,奖金系数为1.5。

  (三)综合评定事项

  1、在考核期内接受过上海市或浦东新区第三方测评的项目,若其测评得分低于全区平均分,则该小区半年内应获得的机构奖励与项目负责人奖励均降一档计发。

  2、物业项目在考核期内出现以下情形的,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该项目半年考评总分进行加减。

  (1)因物业服务企业严重失职,不按合同约定及行业规定实施管理,引发重大安全或稳定责任事故的,每次扣10分。

  (2)在本市、区物业行风测评中出现问题受到通报批评,或由新闻媒体曝光且属物业服务单位确有责任的,每件扣3分,整改及时并消除影响的每件扣2分;若相关项目在物业服务方面获得测评部门或新闻媒体正面评价与报道的,每件加2分。

  (3)由市民服务热线、网格中心、镇长信箱等各类平台接转的投诉,经查确属物业服务单位失职,未及时整改的,每件扣1分;物业服务单位及其经理人员被居民经上述平台表扬,情况属实的每件加1分。

  (4)因物业服务单位拒不配合导致影响行政管理部门及居委相关工作正常开展的,每项扣2分。

  (5)对因小区物业工作失误致使本小区出现新增或回潮“五违”现象的,每发现一起扣2分。

  (6)、其他应当对物业服务企业予以扣分处理的严重情形。

  3、在年内获得“上海市优秀住宅小区”称号的住宅项目,当年一次性奖励2万元。

  4、年内无一起新增或回潮“五违”现象的住宅项目,当年一次性奖励1万元,该物业项目负责人奖励5000元。

  四、处罚办法

  对在第三方测评中得分显著低于全区平均分,或存在上述及其他各类扣分情形,情节较严重的物业项目服务机构,将酌情处以书面通报、限期整改、小区经理扣分、诚信档案记录等处罚。

  第二部分 住宅物业服务达标考核补贴办法

  一、补贴对象

  1、应张江镇政府的要求,本区域内物业服务实际收费额全部或部分低于物价部门核定收费标准的动迁商品房小区(具体清册详见附件二)

  2、各类散居点项目(具体清册详见附件三)

  二、补贴基数

  1、对于物业服务实际收费额全部或部分低于物价部门核定收费标准的动迁商品房小区,以物业收费差额作为补贴基数。

  2、对于散居点项目,以每月每平方米0.40元作为补贴基数。

  上述补贴每半年兑现一次。

  三、补贴扣发事项

  严格执行“考核达标补贴”的原则,明确扣罚情形及金额:

  1、因物业服务企业严重失职,不按合同约定及行业规定实施管理,引发重大安全或稳定责任事故的,全额扣发半年度补贴。

  2、在本市、区物业行风测评中出现问题受到通报批评,或由新闻媒体曝光且属物业服务单位确有责任,未及时整改的,视严重程度,每项扣500元-5000元。

  3、市、区、镇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及居委发现小区内存在问题,物业服务单位确有责任被责令整改(以书面整改通知及相关工作记录为准),未及时整改的,视严重程度,每项扣300元-3000元。

  4、由市民服务热线、网格中心、镇长信箱等各类平台接到的投诉,经查确属物业服务单位失职,未及时整改的,视严重程度,每项扣100元-2000元。

  5、因物业工作失误致使本项目出现新增或回潮“五违”现象的,每起扣500元。

  第三部分 附 则

  1、本办法实施后入住的动迁商品房小区,如存在应镇政府要求实行差额收费的情况,差额补贴参照20**年3月前新区物价审核的同类小区最高标准测算。

  2、本实施办法从20**年4月1日起执行。

  3、张江镇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半年牵头相关业务部门和居委对住宅物业服务达标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结果作为奖励及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同时反馈相应居委会。

  4、本实施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张江镇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

  附件:1.张江镇住宅物业项目实效检查表

  2.张江镇差额补贴住宅物业项目清册

  3.张江镇住宅散居点项目清册

  张江镇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

  20**年4月19日

  附件1:

  张江镇住宅物业项目实效检查表

  项目

  服务标准和要求

  检查结果

  一级指标

  一级指标分值

  二级指标

  二级指标分值

  三级指标

  三级指标分值

  扣分判断标准(判断为“是”的描述,有多条描述的,只要符合一条描述则对应的三级指标分值全扣,相关条目中另有交待者除外)

  是

  否

  保洁状况

  30

  垃圾厢(房)

  5

  1.垃圾入桶、垃圾厢(房)周围整洁

  3

  1)袋装或散落生活垃圾大于等于0.5㎡的;

  2)暴露生活垃圾堆积面积大于等于0.25㎡的。

  2.垃圾桶盖关闭

  2

  3个以上垃圾桶盖未关闭的。

  小区路面以及公共区域

  4

  3.小区路面以及公共区域基本清洁

  4

  1)袋装或散落生活垃圾大于等于0.5㎡的;

  2)暴露生活垃圾堆积面积大于等于0.25㎡的。

  建筑垃圾

  7

  4.设立建筑垃圾定点堆放标志,建筑垃圾实行袋装化

  3

  1)小区没有设置建筑垃圾定点堆放标识; 2)未袋装化的散落建筑垃圾达到3处或3㎡以上。

  5.建筑垃圾无乱堆放

  4

  1)无定点堆放标识的建筑装潢垃圾占绿或占路堆放2㎡及以上;2)无定点堆放标识的建筑装潢垃圾堆放3㎡及以上。

  公共部位(楼道、消防通道及信报箱、门洞防盗门、楼道外等)

  14

  6.楼道内外等公共部位按要求定期清扫,符合保洁规范(无明显浮尘及垃圾废弃物堆积)

  3

  1)楼道等公共部位出现2处及以上袋装或散落生活垃圾的;

  2)楼道等公共部位出现3处及以上明显积灰或蜘蛛网的。

  7无“三乱”,楼道及消防通道无乱堆物现象

  5

  1)楼道内3处及以上堆物(含乱停放)的;

  2)楼道被阻断的(通道通行宽度小于0.7m即为阻断);

  3)楼道内非法广告张贴1处以上,每处扣1分,3处以上本栏目分数全扣。

  8.信报箱、门洞防盗门无明显灰尘,无粘贴纸及广告

  2

  信报箱、门洞防盗门等公共部位3处及以上乱张贴、乱涂写、污染的。

  9.楼道外公共部位无乱堆物、乱晾晒现象

  4

  1)在公共部位/区域堆物0.5㎡以上的;

  2)在公共部位/区域晾晒衣物等物品2处及以上(社区统一制做的晾衣架除外)。

  一级指标

  一级指标分值

  二级指标

  二级指标分值

  三级指标

  三级指标分值

  扣分判断标准(判断为“是”的描述,有多条描述的,只要符合一条描述则对应的三级指标分值全扣,相关条目中另有交待者除外)

  是

  否

  公共秩序状况

  30

  保安人员

  3

  10.保安人员上岗时佩带统一标志,穿着统一制服;对职责范围内的事务能做出正确反应,工作认真负责

  2

  1)1个及以上保安人员未佩带标志牌上岗,或所佩挂标志牌污损不能辨识的(本项目限扣1分);

  2)保安人员离岗1人及以上的(看该保安当时是否在履行职责); 3)保安人员在公共场所闲聊、嬉笑打闹,以及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行为者达2人及以上的。

  11.门卫职责上墙

  1

  门卫室未张贴门卫职责。

  门卫室

  4

  12.门卫室清洁有序,物品摆放整齐,有禁烟标志

  2

  1)室内有积灰或蜘蛛网1处以上的;

  2)桌面杂乱,或桌椅破损较严重的;

  3)室内发现有香烟、烟蒂以及烟灰缸等吸烟用品的。

  13.门卫室内及周边无乱停车(含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乱堆物现象

  2

  1)门卫室内及周边非停车区域车辆停放1辆以上的; 2)室内乱堆物(乱停放)大于等于0.5㎡的。

  小区出入口

  3

  14.小区基本实行封闭式管理,主出入口实施24小时值班看守

  2

  小区大门处于开启状态且无人看守的。

  15.小区边门定时开放

  1

  小区边门开放时间不规律的(问小区居民,是怎么开放的)。

  外来人员、车辆

  3

  16.阻止小商小贩随意进入小区

  1.5

  小区内出现1个及以上无序设摊,或发现有流动商贩的。

  17.对进出小区的外来人员、车辆进行登记、管理和疏导,保持出入口畅通

  1.5

  车辆进入小区无登记的。

  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库

  6

  18.小区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库管理有序,符合安全规定

  6

  1)小区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库内存在人车混住现象(本项目限扣2分); 2)小区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库内存在私拉电线及使用明火现象。

  消防器材

  2

  19.有必备的消防器材,并按要求定期检查更换

  2

  1)小区内无消防器材的; 2)消防器材2个以上过期未按要求更换,以及无检查更换记录的。

  交通标志、停车点

  9

  20.有简易交通标志、地面有划线停车点

  3

  1)无简易交通标志; 2)未对小区地面停车实行划线管理,车辆无序停放的;

  3)机动车停车线不清晰或不可辨的(本项目限扣2分)。

  21.车辆停放有序,无乱停车行为,尤其绿地内无自行车、电动车和机动车等停放,区域道路保持畅通

  6

  1)机动车未按停车位停放,每发现1辆扣2分;

  2)非机动车占绿停放2辆以上,或机动车占绿停放1辆以上。

  项目

  服务标准和要求

  检查结果

  一级指标

  一级指标分值

  二级指标

  二级指标分值

  三级指标

  三级指标分值

  扣分判断标准(判断为“是”的描述,有多条描述的,只要符合一条描述则对应的三级指标分值全扣,相关条目中另有交待者除外)

  是

  否

  保绿状况

  20

  绿地植被完好

  6

  22.以绿为主, 绿地植被基本完好, 草坪及树木正常生长,无明显毁绿占绿行为,无黄土见天现象

  6

  1)毁绿占绿达到3处以上或总面积大于等于3㎡; 2)黄土见天达到5处,或单处黄土见天面积大于等于2㎡(树根处不属于黄土见天)。

  绿化养护

  6

  23.绿化养护按要求正常进行,按时修剪

  3

  1)绿化植物参差不齐且无修剪痕迹的;

  2)道路旁绿化植物影响行人车辆视线的(本项目限扣2分)。

  24.无植被大面积枯萎死亡现象,无明显虫害

  3

  1)主通道出现1处及以上枯树未及时清除的;

  2)其他通道出现3处及以上杂草枯枝未及时清除的; 3)明显枯萎或病虫害植被面积大于5㎡的。

  绿地无杂物

  8

  25.绿地内无杂物、废品

  8

  1)绿地内堆放单体大件物品的(1.5㎡以上);

  2)绿地内单处或多处堆放杂物累计面积达3㎡及以上。

  设施设备完好

  10

  管道设施

  2

  26.管道等设施定时清理、疏通

  2

  出现管道渗水、溢出等现象1处及以上的。

  沟渠设施

  2

  27.明沟、排水渠等设施定时清理、疏通

  2

  发生明沟堵塞、形成污水污染或垃圾污染2处及以上。

  设备正常运行

  2

  28.公共部位设施设备正常运行、规范保养和维修(定时巡视楼内公共部位)

  2

  1)公共部位设施设备无巡视记录2个月以上的;

  2)出现1台及以上电梯无法正常运行的,或出现1个及以上生活水泵与消防水泵无法正常使用的。

  公用电灯

  2

  29.公用电灯能正常开关,并且日常处于关闭状态

  2

  公用电灯不能正常开关或日常处于开启状态2个及以上的。

  防盗门

  2

  30.防盗门能正常使用,并且日常处于关闭状态

  2

  防盗门不能正常使用或日常不处于关闭状态2个及以上的。

  居民满意度

  10

  小区居民满意度

  10

  根据抽查访谈的居民满意度汇总情况,按比例计算

  10

  附件2:

  张江镇差额补贴住宅物业项目清册

  序号

  小区名称

  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性质

  1

  流明新苑

  60343

  中高档商品房,其中动迁房(差收)8182.42㎡

  2

  川杨新苑一期

  113533

  动迁房(差收)

  3

  川杨新苑二期

  101810

  动迁房(差收)

  4

  川杨新苑三期

  147022

  动迁房(差收)

  5

  川杨新苑四期

  79273

  动迁房(差收)

  6

  川杨新苑六期

  107118.69

  动迁房(差收)

  7

  紫晶苑

  154986

  动迁房(差收)

  8

  兰沁苑

  67305.31

  动迁房(差收)

  9

  榴云新村

  76046

  动迁房(差收)

  10

  蕉丽新村

  26840

  动迁房(差收)

  11

  华陇小区(建中小区)

  22270.78

  动迁房(差收)

  12

  贝越佳园(北)

  22460

  动迁房(差收)

  13

  玉兰香苑一期A块

  65217.3

  动迁房(差收)

  14

  玉兰香苑一期B块

  123084.18

  动迁房(差收)

  15

  玉兰香苑二期A块

  89855

  动迁房(差收)

  序号

  小区名称

  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性质

  16

  玉兰香苑二期B块

  51381

  动迁房(差收)

  17

  玉兰香苑二期C块

  90416

  动迁房(差收)

  18

  玉兰香苑三期

  155000

  动迁房(差收)

  19

  玉兰香苑四期

  239696

  动迁房(差收)

  20

  益丰小区(益丰新村)

  100608.22

  动迁房(差收)

  21

  申城佳苑一期A块

  107460.8

  动迁房(差收)

  22

  申城佳苑一期B块

  128929.97

  动迁房(差收)

  23

  申城佳苑一期C块

  52751.13

  动迁房(差收)

  24

  春港丽园

  118942.08

  动迁房面积102642.08㎡,其中(全收)面积85842.08㎡,(差收)面积16800㎡按0.35元/㎡收费,老公房面积16300㎡

  25

  申城佳苑二期A块

  96371.05

  动迁房(差收)

  26

  申城佳苑二期C块

  57427.88

  动迁房(差收)

  附件3:

  张江镇住宅散居点项目清册

  序号

  项目名称

  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性质

  1

  孙桥联建楼小区

  13053

  10年以上老商品房

  2

  横沔江路256、258弄

  5960.52

  老公房

  3

  浦泥小区

  2846

  老公房

  4

  古桐路小区

  2907.17

  老公房

  5

  川北公路散居点

  1948.92

  老公房

  6

  古桐路三药厂公建房

  11202.81

  老公房

采编:www.pmceo.cOm

篇2:乌海市年度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补贴实施细则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海市20**年度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补贴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乌海政办发〔20**〕4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乌海市20**年度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补贴实施细则》(暂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各区要于8月30日前将辖区内符合补贴要求的住宅小区明细表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报至市住建委,同时将所报住宅小区的原始资料建档留存以备查阅。

  20**年7月29日

  《乌海市20**年度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补贴实施细则》(暂行)

  为扩大我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覆盖面,提高物业服务质量,推动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规范长效运行,根据《乌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乌海政办发〔20**〕71号)和《乌海市物业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1、 指导思想

  以***为指导,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综合协调”的物业管理机制,本着“多干多补、干好多补、不干不补”原则,鼓励物业服务管理“连片服务、连锁经营”,拓展、延伸物业服务内涵,通过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实施补贴扩大社区物业管理覆盖面,努力营造优良人居环境,全面提升物业服务管理工作水平。

  2、 补贴对象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对象。20**年在乌海市辖区内服务、管理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

  (二)补贴标准。按所服务小区的住宅面积予以补贴;在一个小区服务满2年的每平米补贴1元;服务合同签订2年以上,服务超过半年的每平米0.8元补贴;服务合同签订1年,服务不满半年的不予补贴。分期建设尚未完全交付使用的小区不予补贴。

  三、补贴资金来源

  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

  四、补贴资金的用途

  补贴资金只能专项用于住宅小区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修缮与维护,停车车位改造,绿化补植及绿化用水,大中型物业服务设施设备的购置(补贴购置总额的30%)等。补贴资金不得用于企业工作人员工资发放、补贴和奖励。

  五、资金的拨付

  市住建委、财政局要按各区住宅小区现有物业服务的面积下达补贴文件。各区根据审核批准的资金使用方案,由各区房管局或物业管理中心负责现场查验及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无疑议的予以拨付资金。

  六、补贴资金的使用程序

  补贴资金的列支由各物业服务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征求业主意见后,提出资金使用方案,报各区物业服务管理主管部门审批,同时,各区要按季度上报市住建委备案。

  七、监督检查

  各区要对所有实施的改造项目进行跟踪监管,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补贴资金,市住建委要全过程审查。对虚假上报资金方案,违规使用补贴资金的,一经发现,对该区物业服务管理主管部门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并冻结该物业服务企业所有补贴资金,3年内不再对其发放物业补贴,取消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行政与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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