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里街道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核办法(2018)
宿项办发〔20**〕2号
关于印发《20**年度项里街道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单位:
为规范我街道物业服务行业考核管理,提升小区物业服务水平,强化各方责任落实,经街道办同意,现将《20**年度项里街道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宿城区项里街道办事处
20**年3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年度项里街道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核办法
为推动街道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健康发展,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提高物业服务水平,根据《宿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结合项里街道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以提升人民群众的居住满意度为目标,着力解决影响小区物业管理的主要矛盾,以考核来保障物业管理服务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通过对社区居委会和物服单位实行捆绑考核的方式,以促进社区物业管理工作责任落实。
二、考核对象
社区居委会和小区物业服务单位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两部分:
一是对小区物业考核。对物业公司提供服务的小区按照《宿城区普通住宅物业服务考核内容及标准》(详见附件1)进行考核。
二是对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工作考核。主要如下:
(一)组织保障及制度建设;
(二)交办工作及媒体曝光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三)小区业主委员会组建、换届工作;
(四)小区网络问政回复、矛盾调处完成情况;
(五)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
四、考核方式
按照“简便易行、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原则,根据不同类型小区按星级标准采取动态巡查与月度检查相结合、专项检查与综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社区和物业服务单位采取捆绑考核,实行月度、季度和年终总评考核的方式进行。
(一)物管办每月第3周将组织对各小区进行检查评比,对考核结果进行排名,并通报各单位。
(二)街道每季度召开一次物业管理工作总结会,通报上一季度综合排名,对排名末位的社区和居民小区,单位分管负责人要进行表态发言。
(三)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各单位年终目标考核重要依据。
五、评分细则
(一)居委会每月考核分值均为100分。其中辖区各小区日常管理工作占60%,交办工作完成情况占20%,网络问政回复及矛盾调处工作占20%。
(二)住宅小区考核得分由现场检查和交办工作完成情况组成,小区月度管理工作考核具体分值详见附件1。
(三)加减分。在区级及以上部门组织的检查通报中,被点名表扬的加3分/次,被点名批评的扣3分/次;被区级以上新闻媒体正面报道的加3分/次,被负面曝光的扣5分/次;街道二次交办工作没有及时完成的扣3分/次,被区级以上部门二次交办没有及时完成的扣5分/次;为街道或区级部门提供观摩点或协助物管办举办大型活动的加3分/次;新组建(换届)业主委员会的加5分/个。加减分在各单位年终平均得分中加减。
六、考核保障
为了有效推进工作落实,切实提高监管力度,建立物业管理奖励制度及奖惩兑现制度。
(一)考核资金:街道办每年拿出一定资金,用于物业管理工作专项考核。
(二)年终根据综合得分,在各社区中设立3个物业管理先进单位,奖励渠道和标准按街道办目标管理考核标准执行。
(三)年终在12家物业企业中评选2个物业管理先进单位;在34个物业小区中评选10个管理先进小区,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一定奖励。
(四)年终评选物业管理工作先进个人20名(含社区)。
(五)在物业小区每月检查中,对排名倒数第一且得分低于75分的物业服务单位罚款500元。
(六)对发生较大安全事故或大规模、高频率*事件的小区,由相关居委会负责物业管理的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负领导责任,物服企业和居委会均不得参与年终评比。
(七)一年内被街道通报批评两次以上的小区,该小区不再参与年终评比;被区级以上部门通报批评两次以上的小区,该小区和居委会均不得参与年终评比。
(八)对街道二次交办的工作,没有及时完成的,将上报住建部门,对相关物服企业及项目经理各记不良记录一次。
(九)对于因物服企业原因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街道办将视情况劝其退出该小区,对于拒不退出的,街道办将会同住建部门强制清退并记不良记录一次,情节严重的上报吊销执业资质。
七、本办法自20**年起实行,街道物管办负责解释。
附件:1.20**年度项里街道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现场考评表
2.项里街道住宅小区明细
附件1
20**年度项里街道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现场考评表
小区名称:检查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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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金桥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以奖代补考核办法(2019)
金桥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以奖代补”考核办法
浦金府规〔20**〕2号
金桥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以奖代补”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提升金桥镇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水平,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和服务,结合金桥镇实际情况,对原有考核、奖励、补贴方式进行优化调整,通过每季度对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情况进行考核,促进物业管理的提升,完善对辖区物业管理的“考、评、督、改、奖”机制。现制定《金桥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以奖代补”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组织架构
设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分管副镇长
副组长:社建办主任、房办主任
组员:社建办、房办、城运中心、城管等部门工作人员;各居民区书记;业委会主任(未成立业委会的由居委主任代行职责)
二、考核对象
(一)辖区内为下列共30个住宅物业项目提供管理服务的物业服务小区,包括:
1、12个售后公房小区;
2、6个动迁安置房小区;
3、纳入考核的12个老商品房(物业管理费4.5元/㎡/月以上高档商品房、部分存在大产权业主的公寓房小区、高档别墅小区除外)小区;
三、考核内容
考核由基础考核、综合考核组成。
基础考核
1、内容主要包括:保绿状况、保洁状况、公共秩序状况、公共设施设备完好状况、居民满意度等5个方面,采用测评表打分。由居民满意度测评、房办考核、居委会打分、业委会打分、社建办抽查五方打分构成,满分为100分。
综合考核
2、根据城运中心、城管等部门提供的数据作为(减分项、加分项、免于扣分项、一票否决项),得出最终分值(超过100分,按100分计算)。(详见附件一)
3、考核分值对应权重计算具体如下:
考核项目 | 基础考核(100分) | 综合考核 | 管理权重加分值 | 总分 (满分100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算) |
备注 | |||||
居民满意度测评 | 房办考核 | 居委会打分 | 业委会打分 | 社建办抽查 | 扣分项 | 加分项 | ||||
比例分值 | 50 | 15 | 15 | 15 | 5 | - | + | + | 100 | 扣分项、加分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由各部门上报。 |
注:居民满意度测评分值组成:居民直接测评分值占比60%,第三方“找问题”形式测评分值占比40%。
四、考核方式
居民满意度测评由专业第三方单位于每季度对各小区业主进行测评,每季度下月的5日前将打分表盖章签字后交镇社建办汇总;房办考核、居委会打分、业委会打分、社建办不定期抽查于每季度下月的5日前将打分表盖章签字后交镇社建办汇总。
注:居民满意度测评由社建办委托第三方进行测评,每季度按照纳入考核范围小区户数10%进行抽样测评(户数小于200户小区,按50户抽样;户数大于200户,但抽样10%不足50户,按50户抽样)(详见附件二)。
综合考核
镇城运中心、城管等部门每季度下月的5日前向社建办提供(减分项、免于扣分项、一票否决项)数据(城运中心、城管中队自行制作考核表格,并报社建办),相关部门未按时提供的或不在数据内容内的小区,当季度视作无,不做扣分处理。
五、考核奖励
1
根据每季度考核结果进行奖励核算,对物业公司的奖励费,每季度发放一次。
2
物业公司奖励由镇政府直接拨付到物业公司账户,具体金额详见附件。
考核分值 | 等次 | 奖励比例 (各小区对应的奖励) |
90分(含90分)以上 | 优秀 | 100% |
75分(含75分)至90分 | 良好 | 90% |
60分(含60分)至75分 | 合格 | 80% |
60分以下 | 不合格 | 停发考核奖励,并设立15天整改期 (如物业公司1年内连续2个季度考核不合格,由房办对其进行约谈;2年内累计6个季度考核不合格,由房办建议业委会对其进行更换) |
六、奖励资金用途
1、物业服务“考核专项”奖金必须用于本小区办公设备设施添置及维护(建议按照“考核专项”奖金额度的30%使用)、剩余用于物业运营维修等,不得挪作他用。
2、物业经理奖励按本小区所获“考核专项”奖励≥“考核专项”奖金额度的3.5%作为小区物业经理个人奖励使用,由所在小区物业公司在收到镇政府拨付“考核专项”奖励后一个月内拨付到个人账户,并将签发单上交至镇社建办,如拒不上交,则取消下季度“考核专项”奖励。
七、附则
1、本办法自20**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年12月31日,原《金桥镇住宅小区综合考核操作手册》和《金桥镇住宅小区物业经理考评办法(试行)》废止,以本办法为准。
2、本办法由金桥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3、执行中如与上级文件不符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附件一:金桥镇物业管理服务“以奖代补”考核综合考核评分表 (城运中心、城管)
附件二:30个纳入“以奖代补”考核小区户数明细表
浦东新区金桥镇人民政府
20**年5月20日
浦东新区金桥镇党政办公室 20**年5月20日印
(共150份)
附件一
金桥镇物业管理服务“以奖代补”考核综合考核评分表
(1)减分项
1) 各级信息平台(市、区、镇三级信息平台的书面抄报件,反映的问题经核实属物业公司有责的),由社建办根据城运中心等部门提供的当季度数据及整改情况进行统计和扣分,扣分标准如下:
各级 信息 平台 抄报 整改 考核 |
抄报平台 | 扣减分值 | 未按期整改 (原有基础上再扣分) |
市级 | 扣5分/件 | 再扣10分/件 | |
区级 | 扣2分/件 | 再扣4分/件 | |
镇级 | 扣0.5分/件 | 再扣1分/件 |
2)小区新增群租、违建等行为经群众举报,经有关部门确认或查处,由社建办根据城管提供的当季度数据进行统计和扣分,扣分标准详见附件。
3)对物业小区经理参加各类会议及培训出席情况进行考核,由社建办对当季度物业公司出席会议的情况进行统计和扣分,扣分标准如下:
各类会议培训出席情况考核 | 缺席情况 | 扣减分值 |
无故缺席、未及时参加各类会议的 | 扣5分/次 | |
因未参加会议,导致出现问题并影响镇重要工作的 | 扣10分/次 | |
无故缺席、未及时参加房办举办的培训 | 扣2分/课时 | |
物业小区经理培训考试未通过 | 扣2分/次 |
(2)免于扣分项
物业公司日常管理、维护到位,但确实因客观原因需要进行大修或政府实事工程的项目,造成被业主投诉或被平台抄报的,物业公司免责,社建办在统计时标注后不予扣分(因物业公司日常管理不当,未及时发现,延误抢修的须扣分)。
(3)一票否决项
被区级以上部门检查为不合格并通报批评、被媒体曝光造成重大影响的、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物业有直接重大责任的),如垃圾分类、各项创评、迎检、整治等工作上不予配合支持,对全镇创评有重大影响的,以上事项经镇长办公会议审议认定的,取消当季度考核资格。
(4)加分项
在垃圾分类项目推进过程中,由镇城运中心提供的当季度考评情况进行统计和加分。(每季度每小区加分上限为3分,具体考评办法由镇城运中心制定并组织实施),祥见附件。
(5)各类住宅小区管理难度权重加分项
小区性质 | 竣工年限 | 小区面积 | 权重加分值(+分) | 所涉小区 |
售后公房 | 2000年以前 | 5万平方米至10万平方米之内 | 4 | 佳虹路50、919弄;永业路42、94弄等2个小区 |
1万平方米至5万平方米之内 | 6 | 佳林路838、898、962弄;永业路188、218弄;永业路193、225弄;金桥路2552弄等4个小区 | ||
1万平方米以下 | 8 | 永宁路122弄;永宁路136弄;永建路152弄;金桥路2346弄;金桥路3299、3379弄等5个小区 | ||
20**年以后 | 10万平方米以上 | 1 | ||
5万平方米至10万平方米之内 | 3 | 永建路86弄等1个小区 | ||
1万平方米至5万平方米之内 | 5 | |||
1万平方米以下 | 7 | |||
动迁安置房 | 2000年以前 | 10万平方米以上 | 2 | |
5万平方米至10万平方米之内 | 4 | |||
1万平方米至5万平方米之内 | 6 | |||
1万平方米以下 | 8 | |||
20**年以后 | 10万平方米以上 | 1 | 金葵新城1115弄;金葵新城945弄;金葵新城1315弄;永宁路33弄等4个小区 | |
5万平方米至10万平方米之内 | 3 | 佳乐路255弄;金高路2131弄等2个小区 | ||
1万平方米至5万平方米之内 | 5 | |||
1万平方米以下 | 7 | |||
老商品房 | 2000年以前 | 10万平方米以上 | 0 | |
5万平方米至10万平方米之内 | 3 | 阳光欧洲城一期;金桥酒店公寓等2个小区 | ||
1万平方米至5万平方米之内 | 1 | 凤凰大厦;信和花园等2个小区 | ||
1万平方米以下 | 5 | |||
20**年以后 | 10万平方米以上 | 1 | 金桥新城二期(东陆路2000弄)等1个小区 | |
5万平方米至10万平方米之内 | 1 | 金桥新城一期;阳光欧洲城三期(佳京路99弄);阳光欧洲城四期(金高路1617弄);阳光欧洲城五期(佳乐路77弄);碧云东方公寓;晓园等6个小区 | ||
1万平方米至5万平方米之内 | 2 | 阳光欧洲城二期(佳林路82弄)等1个小区 | ||
1万平方米以下 | 4 | |||
共计30个小区 |
小区名称 | 小区地址 | ||
物业公司 | 小区经理姓名 | ||
房屋类别 | 动迁房/售后房(公房)/普通商品房/中高档商品房 | ||
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单位 | |
城管中队 | |||
小区违法建筑管理(30分) | 1、未有效阻止违法行为(2分/次) 2、未向违法行为人开具物业整改单(2分/次) 3、未向执法单位报送违法行为(2分/次) 4、未向执法单位提供违法行为人详细信息(2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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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群租管理(20分) | 1、未参与群租整治工作(2分/次) 2、未有效阻止违法行为(2分/次) 3、未向违法行为人开具物业整改单(2分/次) 4、未向相关部门报送违法行为(2分/次) 5、未向执法单位提供违法行为人详细信息(2分/次) |
||
小区装修管理(20分) | 1、未督促业主按要求装修(1分/次) 2、未有效阻止业主违规装修(1分/次) 3、未向相关部门报送业主违规装修行为(1分/次) 4、未向执法单位提供违法行为人详细信息(1分/次) 5、未向业主违规装修开具物业整改单(1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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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占用共有部分管理(10分) | 1、未按要求清理楼道堆物(2分/次) 2、未报请业主委员会要求处置业主擅自占用共有部位(2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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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垃圾管理(10分) | 1、未设置临时建筑垃圾堆放点(1分/次) 2、未按要求处置建筑垃圾(1分/次) 3、未按要求进行垃圾分类管理(1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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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绿化管理(10分) | 1、未按要求履行绿化养护责任(1分/次) | ||
得分 | |||
对应占比得分 | |||
检 查 人 |
小区名称 | 小区地址 | ||
物业公司 | 小区经理姓名 | ||
房屋类别 | 动迁房/售后房(公房)/普通商品房/中高档商品房 | ||
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单位 | |
城运中心 | |||
二次分拣质量 | 1、安排足够人员进行小区垃圾分类的二次分拣;配合清运部门,定时定点进行分类垃圾收运;如果该项工作不能保证,扣1分。 2、月湿垃圾分类准确度达到80%,得0.5分;3、月湿垃圾分类准确度达到95%,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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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垃圾减量 | 年度干垃圾总量低于往年平均总量95%,得1分 | ||
居委满意度 | 小区垃圾清运规范,居委无投诉,满意度在85%以上,得0.5分; | ||
取得重要成绩 | 参加镇/区垃圾分类相关活动,并获得奖项,得0.5分 | ||
得分 | |||
对应占比得分 | |||
检 查 人 |
小区名称 | 小区地址 | ||
物业公司 | 小区经理姓名 | ||
房屋类别 | 动迁房/售后房(公房)/普通商品房/中高档商品房 | ||
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单位 | |
社建办 | |||
镇创评、迎检、整治等工作 (2分) | 创评、迎检、整治等工作上物业公司是否配合支持,有无造成重大影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 ||
居委会工作 配合程度 (1分) | 结合居委反映、信访投诉等多方面了解物业公司对居委会的建议是否及时响应 | ||
业委会工作 配合程度 (1分) | 结合业委会反映、信访投诉等多方面了解物业公司对业委会的建议是否及时响应 | ||
小区整体环境 (1分) |
物业公司对小区保安、保洁、保绿、保修等工作是否到位 | ||
得分 | |||
检 查 人 |
附件二
篇3: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核办法(2017)
固镇县城关镇
各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
为加强城关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行为,切实提高物业管理水平,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蚌埠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蚌政秘〔20**〕7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城关镇实际,制定《城关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考核办法,提高工作成效。
固镇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20**年5月3日
城关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辖区内具有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并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人。
二、考核主体
固镇县房地产管理局、城关镇物业管理办公室、社区居委会,成立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检查考核小组。
组 长:陈德宝
副组长:姚林、刘杰
成 员:薛军、徐善光、曹丹会、刘非、街道办事处及居委会书记
考核小组办公室设在城关镇物业管理办,徐善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王军、杜彩荣、陆侠。
三、考核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原则;各级物业服务质价相符的原则。
四、考核内容
(1)基础管理;
(2)房屋管理与维修养护;
(3)公共设施设备管理;
(4)保安、消防设施管理;
(5)环境卫生管理;
(6)绿化管理。
五、考核措施
(一)考核方式
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考核,采取辖区居委会日常检查、镇物业管理办公室定期巡查、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核小组不定期督查相结合的方式。
1、考核范围:
城关镇内40个项目小区、16家物业服务企业。
2、评分办法:
考核组人员应严格对照考核评分细则,实行无记名打分。计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相加的平均值为当次考核得分。
3、点评通报:
考核小组检查考核时,现场公布考核结果和点评,考核情况及考核名次,将以书面形式通报。
(二)实行分值加减制度
主管部门建立物业管理企业服务信用档案,根据信用档案的记录给企业直接加(减)分,具体规定如下:
1、加分条件及相加分值。本年度内,物业服务企业有下列情行之一者,在年度综合考评分基础上加1至5分:
(1)在物业管理行业开展的评比活动中获得市级优秀的,一次加3分(仅使用一次);
(2)年度内召开业主大会并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加1分;
(3)每季度有公布物业服务费收缴和使用情况的(以照片为证),加2分;
(4)业主满意率测评(由所在社区组织测评)前三名的分别加1.5分、1分、0.5分。
2、减分原因及相减分值。年度内,物业服务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年度综合考评分基础上扣减1至5分:
(1)企业因违反《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受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扣5分,受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扣4分;
(2)因企业失责被新闻媒体曝光披露的扣3分;
(3)因企业责任给业主工作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的扣3分;
(4)主管部门督办事项不能按时完成的扣2分;
(5)业主投诉经调查情况属实的发现一起扣1分。
六、奖惩激励
1、奖项设置:
先进单位奖: 评比1-3个县级年度物业管理先进单位。
优秀经理人奖:评比1-3名物业管理项目优秀经理人。
2、奖励办法:
(1)年终考评前三名的物业公司及优秀项目经理人,给予书面表彰,授予牌匾,优先竞聘新的住宅项目小区。
(2)小区业主对物业服务满意度达到90%以上,检查考核分值在90分以上的,政府按照0.1元每平方米的标准,对物业公司进行奖励。其中奖金的10%作为该小区优秀项目经理个人奖励。
3、其他规定:
评比结果作为物业主管部门审查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年检的主要依据。主管部门对年度检查考核综合得分低于60分、本年度年终业主调查满意度低于50%的,将不再给予该服务企业的资质年检,并责令退出本县物业服务市场。
七、有关要求
1、各物业服务企业必须高度重视物业管理考核工作,要对照考核内容和标准,完善管理措施,规范管理行为,全面提高企业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2、本办法下发后,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组织学习,并结合本企业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3、本办法由固镇县房地产管理局、城关镇物业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办法于20**年3月1日起实施。
附件:1、固镇县20**年住宅小区考核项目名单
2、固镇县物业管理示范住宅项目评分表
篇4:项里街道关于加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考核办法(2012)
项里街道关于加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考核办法
各居委会(场):
为切实加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增强社区物业管理责任,根据《宿迁市市区物业管理办法》和《宿城区街道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街道物业管理工作实际,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由街道统一领导,街道物业管理工作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二、考核对象
项里社区、黄河社区、永阳社区、南关社区、关口社区、果园社区和红星社区的已建成小区。
三、考核依据
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宿迁市市区物业管理办法》和《项里街道物业管理考核细则》。
四、考核内容
包括组织机构建设、制度建设、管理工作、社会满意度四个方面,具体考核内容详见《项里街道物业管理考核细则》(附件一)。
五、考核办法
(一)项里社区、黄河社区、永阳社区、南关社区、关口社区、果园社区和红星社区每年向街道办缴纳年度小区物业工作保证金1万元。保证金根据检查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兑现,凡被扣除的保证金充入街道物业管理奖励基金。街道驻居干部负责所驻辖区小区物业管理督察督导工作,凡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小区,将由街道纪工委以交办单形式交由驻居干部继续指导整改。
(二)考核满分为100分,得分90分以上的为优秀,得分90分以下70分以上的为合格,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每月考核一次,每半年按得分取平均值,进行汇总和排名。评分办法为日常巡查占40%,集中检查占60%。
(三)辖区内小区在市、区和街道办分别组织的评比中,得红旗的,每次分别加10分、8分和5分,得黄旗的,每次分别扣10分、8分和5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进行考核。对在物业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另行表彰和奖励。
(四)对评为优秀等次的社区,在返还保证金的基础上等额奖励;对评为合格等次的社区,返还保证金不予以奖励;对评为不合格的社区,扣除保证金,同时对分管物业的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凡连续三次被通报批评的物业小区取消驻居干部的年终目标考核奖。
本办法由项里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办法于20**年5月8日起实施。
宿城区项里街道办事处
20**年5月11日
附件一
项里街道物业管理工作考核细则和积分办法
考核日期:年月日
类别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组 织 机 构 12分 |
1.有社区主任负责物业企业履职和“精品小区”、“平安小区”创建工作。 |
2 |
落实2分; |
|
2.建立社区物业管理办公室,物业管理专职人员配置到位。 |
2 |
建立到位1分;人员配置到位1分; |
||
3.建立社区考核网络,定期组织考评,并建立社区考核工作台账。 |
4 |
考核网络健全2分; |
||
4.建立社区矛盾投诉处理网络及物管投诉调解工作站,并保持网络日常工作的有效性。 |
4 |
投诉处理网络健全2分,缺少一项扣1分;有专人专线接待投诉2分 |
||
工 作 制 度 20分 |
1.制定社区物业管理指导意见、政策措施以及投诉网络、物业管理宣传等制度 |
4 |
指导意见、政策措施、工作制度每少一项扣1分 |
|
2.制定年度物业管理工作计划,社区对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项目、业主委员会有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并报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备案。 |
4 |
制定工作计划1分;制定考核办法1.5分,制定考核标准1.5分 |
||
3.建立各类应预案(应急维修、应急投诉调解、项目应急管理等)制度。 |
4 |
应急预案健全4分,基本健全2分; |
||
4.密切关注物业管理小区正常管理和服务,对物业服务企业退出后暂无人接管的项目,社区能及时安排基本的管理服务。 |
4 |
出现一处无人管理状态,未及时处理的不得分(于3日内处理的不扣分) |
||
5.制定各类创优达标计划和奖惩制度。 |
4 |
计划和制度健全4分,每少一项扣2分; |
||
管 理 工 作 48分 |
1.社区及时指导符合条件的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督促辖区内业主委员会的筹建、换届与日常工作。 |
6 |
及时指导、督促并按期完成筹建、换届等工作的6分;进入先骨干程序未及时指导的每一次扣1分;选举未按相关规定程序或因工作失误造成群体事件的不得分; |
|
2.社区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物业管理单位在秩序维护、制定违规、违约行为方面及时协调矛盾与纠纷。 |
8 |
出现混乱情况,发现一次扣2分 |
||
管 理 工 作 48分 |
3.定期组织召开社区、业委会等相关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并建立台账,及时解决物业管理活动中的难点、热点问题,社区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 |
8 |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2分;按期召开,台账齐全6分;召开无台账记录扣3分,未按期召开0分 |
|
4.社区投诉点及时处理物业管理有效投诉,并建立投诉受理记录,及时将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不发生越级*投诉 |
10 |
社区投诉点不及时处理有效投诉每发现一次扣2分,建立投诉受理记录2分,每发生1起越级*投诉扣5分;出现重大事件的不得分 |
||
5.制定对物业企业项目负责人以上和业主委员会主要人员的培训计划,逐步提高物业服务单位水平和业主自治管理素质,一年不少于两次 |
5 |
制定培训计划,并落实到位5分;未落实的不得分; |
||
6.开展精品小区、平安小区创建,对住宅小区环境和秩序整治,保障物业管理的有序开展 |
5 |
有创建整治计划1分;环境和秩序整治后并能落实长效管理的4分; |
||
7.有计划地定期开展物业管理宣传、交流活动 |
6 |
每个街道(社区)、居委会、小区有固定宣传场所1分,每发现一处无场所扣0.5分;每个月分别在主要媒体上有宣传内容,每缺一项扣1分; |
||
社 会 满 意 度 20分 |
1.定期组织物业管理满意度测评、汇总、分析,建立满意度测评档案,业主满意、基本满意率60%以上,一年不少于两次。 |
20 |
每半年组织测评的2分;建立测评档案2分;通过区级满意度考核,满意率低于60%的0,满意率达到60%的7分,每提升一个百分点加0.3分,满意率90%以上的16分。 |
篇5:利辛县物业管理小区考核奖惩办法(2018)
关于印发《利辛县物业管理小区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
局直各股室、队、所、各物业服务企业:
现将《利辛县物业管理小区考核奖惩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利辛县房地产管理局
20**年1月16日
利辛物业管理
为贯彻落实亳州市政府《关于20**年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亳政办秘〔20**〕19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提升管理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居民生活环境,依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经研究,制定如下考核奖惩办法。
一、考核对象
利辛县城区纳入物业管理服务的所有商住小区和保障房小区(名单附后)。
二、
(一)
有门岗室并实行24小时值班。小区内地上机动车实行划线停车,不准乱停乱放,严禁占用交通干道、消防通道停放车辆。
小区内要设置非机动车停车棚、充电桩,划定非机动车停车区,不准乱停乱放、阻碍交通或占用梯道口乱停乱放,严禁私搭乱接电线充电。
(二)
物业管理区域内,不准乱推乱放杂物。严禁占用消防通道、楼梯通道堆放杂物。
(三)
不准违反规划违规装修,不准私自开门扩院、私设小院、毁绿种菜、私搭乱建。
(四)
垃圾日产日清,墙边、路边、公共场所、绿化带内无成堆成片积存垃圾,无零星暴露性垃圾。
(五)
墙壁、楼道、电梯、电杆、房门等不准乱贴乱画小广告,不准乱涂写、乱涂画,墙壁、楼道无污物。
(六)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及时维修维护,使用正常。路面路牙石广场无损毁无坑洼;路灯、监控、消防设施使用正常无损坏;水表箱、电表箱、天然气箱、消防箱,使用正常无损坏;儿童游乐、文体器材无损坏。
(七)
小区绿化每年修剪不少于3次,要及时浇水除草、剪修、防虫防病,无缺棵残树,无绿化残缺。
(八)
建立完善业主接待日制度,及时处理解决业主反映和投诉的问题。加强巡逻巡查,对私搭乱建、违法建设、开门扩院、毁绿种菜、违规装修等问题及时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书面报告县房产局及城管执法局依法查处;对质保期内反映商品房质量问题,及时协调开发单位维修维护,不能及时解决的,及时书面上报房产局;对质保期外基础公共设施及时维修维护。
三、
县房产局成立考核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物业股、保障股、信访法制股等相关股室人员为成员,并适时聘用第三方考核,实行每月一督查,每两个月考核通报奖惩,年终综合考评。
四、
(一)实行物业管理服务保证金制。每个物业管理服务小区交纳保证金10000元。
(二)每2个月考核前3名的商住小区,分别奖励1000元、800元、600元;后3名的分别处罚1000元、800元、600元。
每2个月考核前2名的保障房小区,分别奖励400元、200元。后2名的分别处罚400元、200元。
(三)年终综合考评。每次考评分值累计,年终综合考评前6名的,授予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称号并颁发奖牌,推荐作为市级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评选,所在物业公司授予先进物业公司称号,在该公司参与其他物业竞标中,优先录用。年度综合考评后6名的,一年内不得在本县承接新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四)在市级文明指数测评中,单项得分位居全市三县一区第一名的,被测评单位每项奖励500元;市级测评每发现一个问题,处罚所在物业公司100元,当月末整改到位,次月加倍处罚。
(五)信访、热线留言。全年无热线、留言、信访(县级以上含到县委、县政府、县信访局)的物业小区,给予所在物业公司奖励1000元;凡涉及物业管理服务问题引发的热线留言、信访,每件次处罚100元,回复不满意件,每件次处罚200元;引发集体信访的每件次处罚400元。
附件:1.物业小区考核评分细则
2.物业管理小区实地考核评分表
物业管理商住小区考评名单表
4.物业管理保障房小区考评名单表
利辛县房地产管理局
20**年1月8日
附件1
物业
项目 |
评分标准 |
标准分 |
实得分 |
无乱停乱放(20分) |
(1)门岗室不少于2个,少1个扣1分。不能24小时值班的扣1分(共2分扣完为止)。(2)地上未划机动车停车线的扣2分。(3)不按停车线停车的,有1辆扣0.3分, 占用交通干道、消防通道停车的1辆扣0.5分(共6分扣完为止)。 |
10 |
|
(1)小区内未设置非机动车停车棚充电桩的,扣2分。(2)未划定非机动车停车区的扣2分。(3)不按停车区停放的1辆扣0.3分,私搭乱接电线充电的1辆扣0.5分(共6分扣完为止)。 |
10 |
||
无乱堆乱放(10分) |
乱推乱放杂物1处扣1分,消防通道、楼梯通道乱堆放杂物1处扣2分(共10分扣完为止)。 |
10 |
|
无私搭乱建 (10分) |
私自开门扩院、私设小院、毁绿种菜、私搭乱建棚屋1处扣1分(共10分扣完为止)。 |
10 |
|
无暴露垃圾 (15分) |
墙边、路边、公共场所、绿化带内有成堆成片积存垃圾1处扣2分,有零星暴露性垃圾1处扣0.5分。(共15分扣完为止) |
15 |
|
无乱贴乱画 (8分) |
墙壁、楼道、电梯、电杆、房门等乱贴乱画小广告、乱涂写、乱涂画、墙壁、楼道有污物,1处扣0.5分。(共8分扣完为止) |
8 |
|
无设施损毁 (12分) |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及时维修维护,路面、路牙石、广场有损毁有坑洼1处扣1分;路灯、监控、消防设施损坏1处扣1分;水表箱、电表箱、天然气箱、消防箱、儿童游乐、文体器材损坏1处扣1分。(共12分扣完为止) |
12 |
|
无绿化残缺 (10分) |
小区绿化每年修剪不少于3次,要及时浇水除草防虫防病,无缺棵残树,无绿化残缺,缺棵、残损1处扣2分。修剪少1次扣2分。(共10分扣完为止) |
10 |
|
无信访投诉 (15分) |
(1)建立完善业主接待日制度,有制度、有记录和处理结果,少1项扣1分(共4分扣完为止);(2)热线留言1件次扣1分,不满意回复1件次扣2分,到县委、县政府、县信访局集体访1件次扣3分,越级集体访1件次扣4分。(共11分扣完为止) |
15 |
附件2
物业管理小区实地考核评分表 |
||||
名称: |
年 月 日 |
|||
项目 |
问题记录 |
标准分 |
应扣分 |
实得分 |
乱停乱放 |
10 |
|||
(20分) |
10 |
|||
乱堆乱放 |
10 |
|||
(10分) |
||||
私搭乱建 |
10 |
|||
(10分) |
||||
暴露垃圾 |
15 |
|||
(15分) |
||||
乱贴乱画 |
8 |
|||
(8分) |
||||
设施损毁 |
12 |
|||
(12分) |
||||
绿化残缺 |
10 |
|||
(10分) |
||||
信访投诉(15分) |
实地考核: |
|||
热线信访: |
11 |
|||
合计100分 |
附件3 物业管理商住小区考评名单表 |
|||
序号 |
小区名称 |
物业服务企业 |
备 注 |
1 |
奥林清华 |
利辛县顺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时代广场 |
安徽佰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金域华府 |
利辛龙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金色兰庭 |
利辛县佳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5 |
东方名城 |
安徽佰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6 |
嘉和月亮湾 |
丽水金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7 |
七彩名城 |
安徽豪之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8 |
平和尚鼎 |
安徽豪之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9 |
盛世豪庭 |
利辛县佳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10 |
强力学府名都 |
安徽安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11 |
新上海花园 |
安徽豪之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12 |
书香苑 |
安徽安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13 |
金龙国际商贸港 |
利辛县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14 |
金利源商业街 |
利辛县佳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15 |
银杏花园 |
安徽安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16 |
水晶郦城 |
阜阳市祥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17 |
郦景名都 |
安徽宝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18 |
颐和家园 |
利辛县佳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19 |
欣城一品 |
利辛县华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20 |
园景天下 |
舒城县舒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21 |
阳光学府 |
安徽铭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22 |
和谐家园 |
利辛县温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23 |
智诚御府 |
利辛县言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24 |
江南名郡 |
利辛县华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25 |
龙庭首府 |
利辛县航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26 |
博奥华庭(南区) |
利辛县诚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附件4
物业管理保障房小区考评名单表 |
|||
名次 |
小区名称 |
物业服务企业 |
备 注 |
1 |
博澳华庭(北区) |
利辛县诚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民和苑 |
安徽豪之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家和苑 |
安徽豪之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文州花园 |
阜阳正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5 |
安居苑 |
和谐社区物业办 |
|
6 |
民乐苑 |
和谐社区物业办 |
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