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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秋冬季节建设工地扬尘治理攻坚行动方案(2018)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07-09

  无锡市秋冬季节建设工地扬尘治理攻坚行动方案(20**)

  为进一步强化做好秋冬季节(特别是进博会期间)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根据近期市委市政府有关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的相关要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在全市建设工地开展秋冬季节扬尘治理攻坚行动,现就有关工作的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无锡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严查严管、监督检查、综合督查、应急联动等综合性措施,确保秋冬季节(特别是进博会期间)不发生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等不良影响事件的发生,为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好转作出应有的努力。

  二、组织领导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秋冬季节扬尘治理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全面负责治理工作,分管领导牵头负责治理工作,局质安处会同有关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推进等日常工作。

  三、时间安排

  自发文之日起-20**年春节前。

  四、细化工作标准

  严格执行《关于加强我市建设工地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锡政办发〔20**〕86号)的工作要求,将扬尘治理工作标准进一步充实细化,全面实施“668”建设工地扬尘治理工作要求(“六不开工”、“六个百分之百”和“八字要点”)。

  “六不开工”,即:审批手续不全不开工、围档不合要求不开工、地面硬化不达标不开工、冲洗排放设备不到位不开工、保洁人员不到位不开工、不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不开工。

  “六个100%”,即: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的文明施工行为,全面实现施工现场围挡率、进出道路硬化率、工地物料覆盖率、场地洒水清扫保洁率、密闭运输率、出入车辆清洗率达到100%。

  “八字要点”即:围 (就是工地全部围挡封闭作业,严禁敞开式施工)、洗 (就是进出车辆的全面冲洗,严禁车辆带泥上路)、洒(就是工地采取洒水、喷雾等降尘措施,严禁尘土飞扬)、盖(就是裸露土方、材料全部覆盖,严禁裸露)、清(就是工地里的垃圾及时清理,严禁抛掷和焚烧)、硬(就是施工现场道路及有关部位混凝土硬化,严禁其他软质材料铺设) 、封(就是外脚手架、临边防护的封闭,防止和减少施工中的灰尘外逸) 、喷(就是设置道路喷淋和楼层喷淋,防治尘土外逸)。

  五、具体工作举措

  (一)开工必查验。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前,各级项目的监管机构必须要对施工现场围挡设置、道路硬化、冲洗设备的设置及扬尘防治的有关措施等进行查验,未通过查验或查验不合格的不得开工。

  (二)扬尘必严管。在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的基础上,自即日起,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要单独组建专门的监督检查力量,或主动对接区相关部门共同成立强有力的监督检查队伍,将文明施工、扬尘治理等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来抓,对本区域的所有项目专门从事全覆盖的监督巡查,一是要重点严管前期挖土、基础工程阶段和后期收尾阶段的文明施工,确保文明施工标准不得低于主体施工阶段;二是严查施工现场土体裸露、严查带泥上路、严查抛洒滴漏、严查道路积尘、严查高空抛洒;三是要重点严打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坚决遏制未办理相应手续即开始施工建设的行为。

  (三)失信必惩戒。对在监督检查、巡查、媒体曝光或被市民投诉扬尘防治方面不达标的工地,一旦查实,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采取停工整改通知、行政处罚等进行严肃处理,且必须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一律予以上限处罚。同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还应依据相关规定实施信用扣分,信用扣分及行政处罚应在建设主管部门信息系统平台发布,并上报“信用中国”对责任单位进行公示。

  (四)督查必严肃。结合目前市级层面正在开展的下半年信用综合考核工作,全覆盖式对施工现场的扬尘治理情况进行考核认定,对扬尘整治不达标的工程项目一律停工整改,并从重从快处罚以及对相关涉事的施工单位进行信用扣分。并且会同市263办公室、环保局成立扬尘整治专项督查组,开展不间断的随机巡查,形成强大的高压态势。同时,对各区的监管项目做出统一标准评价,对扬尘整治专项工作履职不到位的区县将在报市人民政府同意,通报所在地区人民政府,予以严肃问责,并约谈相应的地方人民政府。

  (五)应急必果断。强化空气重污染应急响应。秋冬季节(特别是进博会期间),一旦启动空气重污染预警,根据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全市所有建设工地应按照应急预案和应急减排措施采取相应紧急对策,必要时可通知全市所有预拌混凝土企业停止商品砼的供应、所有建设工地(除市重点工程外)全部停止施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秋冬季节(特别是进博会期间)空气质量保障专项治理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精心组织,成立相应工作组,明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填写附件1,并抓紧制定秋冬季节建设工地扬尘治理攻坚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于11月5日前报住建局质安处。同时,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从民生实事的高度出发,把建设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列为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加大投入,精心实施,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并严格贯彻执行。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开展对施工一线所有人员(含作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建立扬尘污染防控责任制,强化管理,严格自律,从源头上有效控制扬尘污染。要充分利用施工现场民工学校的有利载体,加强施工人员防治扬尘污染的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防治扬尘污染的意识,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责任到位的局面。

  (三)加强责任落实。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明确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抓好落实,并加大检查频次和执法力度,将此次秋冬季节(特别是进博会期间)安全生产和空气质量保障专项治理工作中检查、整改闭合、执法处罚等情况,按照附件2的要求认真汇总填写,于每周周五下午下班前上报。

  同时,由局质安处、城建处、建设监察支队、安监站有关负责人对口负责联系相应的区域建设工地扬尘治理攻坚行动,详见附件3。

  (四)加强监测预警。到12月底前,我市城市建成区内的大型建设工程(大于5000m2)以及毗邻学校、居民区等的建设工地区域应当在施工工地出入口及重要扬尘产尘点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设施,监测数据保存1个月以上,并要与当地主管部门联网。

  联系电话:8****41,邮箱:****。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年 11月 5日印发

  附件列表:

  附件1、2、3:无锡市秋冬季节建设工地扬尘治理统计表格.*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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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黄石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督办工作方案

  关于印发《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督办工作方案》的通知

  黄建办〔20**〕21 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统筹推进我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扎实做好中央、省两级环保督查迎检工作,进一步压实工程建设参建各方扬尘治理工作责任,全面提升我市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督办。现将督办工作方案明确如下。

  一、工作目标

  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责任有效落实,扬尘治理“6+2”措施按要求设置并常态化使用;建筑工地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在100微克/立方米以下。

  二、督办专班

  主 任:王 军

  副主任:袁泽胜

  成 员:王立元、罗高健、柯锦阳、郭 兵

  三、督办内容

  (一)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责任落实。1、建设单位主要责任:按合同要求拨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加强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督促施工单位扬尘治理责任落实;2、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建立扬尘治理责任制,明确现场扬尘治理责任人,针对现场实际制订扬尘治理专项方案并严格实施。3、监理单位监督责任: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对现场扬尘治理工作落实,及时向相关部门上报存在的重大扬尘问题。

  (二)扬尘治理措施设置及使用:施工现场工地围挡、主要道路硬化、车辆冲洗设施、喷淋设施、裸土覆盖、建筑垃圾消纳和视频监控系统、扬尘监测仪等组成的“6+2”扬尘防治措施按照要求进行设置,指定专人进行常态化使用。主要道路及时清扫保洁,加强洒水降尘。

  (三)施工现场建筑材料管理:现场搅拌机采取封闭、降尘、降噪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密闭存放或进行覆盖。

  四、督查方式

  市建委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督办专班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和“四不两直”检查方式,实行随机检查、每周上报、每月排名、结果公示的督查机制,对照督办内容对所有建筑工地进行巡查督办。

  五、相关要求

  (一)高标准做好环保督查迎检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中央、省环保督查问题整改的部署要求,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上升到重大民生工程的高度,对照标准抓落实,明确责任抓整改,将建筑工地各项扬尘治理抓实抓细抓好。

  (二)建立建筑施工扬尘治理长效机制。工程建设参建各方要将施工扬尘治理纳入项目日常管理工作内容,定方案、定人员、定措施、定制度,严格标准,常抓不懈,巩固成果。要完善建筑施工扬尘应急预案,做好特殊天气条件下的施工扬尘应急处理工作。要加强建筑扬尘治理信息联动,指定工地扬尘治理信息员,及时接收、上报工地扬尘治理相关情况。要全面提高建筑施工的标准化水平,转变管理理念,加强文明施工的源头管控,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三)加大建筑工地扬尘问题的查处力度。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责任落实不到位,连续三个月排名靠后,工地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超标,对被中央、省环保督查组责令督办的项目,市建委将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处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实行上限处罚,同时取消各级评先评优资格,记入不良信息“黑名单”。

  黄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年4月18日

篇3:公路绿化工程扬尘治理措施

  公路绿化工程扬尘治理措施

  为了大力推进创建“绿色工地”工作,落实文明施工要求,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令,增强施工的环保意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对环境污染和危害,施工现场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组长为项目经理、组员由环保员和有关人员组成。

  我们将采取以下治理扬尘措施,做到“施工文明化、运输密闭化、进出水槽化、物料覆盖化、场地硬面化”。

  1.施工工地周边设置围档,对料堆进行严密遮盖。

  2.硬化施工道路,工地出口以内应硬化。

  3.出入口设置通畅的排水设施,并派专人冲洗运输车辆轮胎,使车辆不带泥沙驶出工地。

  4.运输车辆不得超载,运载土方车辆最高点不超过车辆槽帮上沿50cm,装卸渣土车辆不超过槽帮上沿,严禁凌空抛散,所有进料车辆一律遮盖严密。

  5.在施工现场,建立洒水清扫制度。现场用水车经常喷水,保持湿润,防止扬尘,并指定专人负责洒水和清扫工地路面工作。

  6.要按规定使用商品混凝土。

  7.施工现场要经常保持整洁,工程弃土要及时予以清运。

  8.施工进出行人信道要保持整洁、平整、通畅,定时洒水不产生扬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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