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 导航

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18)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07-06

  合政办秘〔20**〕66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3-31

  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20**年3月30日市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年3月31日

  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6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部分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25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紧扣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大环节”,通过建章立制、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奖惩结合的方式,构建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的工作格局,形成多部门协同、全流程把控、主节点攻坚、各方位保障的工作环境,不断提升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水平,为建设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打造创新之都提供良好的环境支撑。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强制分类。坚持市级统筹、部门指导、区街实施的原则,统一设计、统一管理。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督促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市直相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积极参与指导垃圾分类。

  公共机构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

  (二)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在分类方法上,先期实行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分类”,在此基础上,逐步向细分精分过渡。在推进步骤上,以街道、社区为单位,推进示范片区建设,以点带面,逐步拓展覆盖面。

  (三)源头治理,系统运作。加强商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管理,有效控制各环节垃圾产生,实现源头减量。统筹处理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等环节在时间、空间、流程上的关系,健全制度、优化流程,加快硬件设施特别是末端处理设施的建设。

  (四)广泛宣传,全面参与。突出宣传引领,引导市民主动分类,强化全社会垃圾分类习惯和环保意识的教育培养。建立健全政府统筹、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推进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倡导志愿服务,鼓励与民间组织合作,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共谋、共建、共治、共享、共评。

  三、工作目标

  1.到20**年底,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体系初步建立,全市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率达到10%以上;建成7个以上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出台《合肥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设施规划,完成一批垃圾分类硬件设施改造、建设。

  2.到20**年底,全市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率达到20%以上,分类示范片区占辖区比例达到30%。

  3.到20**年底,全市市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形成比较完善的制度和标准体系,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4.2035年前,全面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

  5.分年度下达各区、开发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和垃圾减(控)量等目标任务。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6月以前)。围绕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重点开展:成立组织机构、出台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开展集中宣传、组织人员培训等。

  1.成立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市直相关部门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2.出台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市直相关部门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3.召开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动员部署会;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市直相关部门召开动员会,落实责任,推动工作。

  4.出台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方案,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部队。

  5.组织开展人员培训,逐步完成市、区两级领导干部以及市直相关部门、区、街道(乡镇)生活垃圾分类专职管理人员的培训。各区、开发区及其所属街道(乡镇)、社区分批完成辖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专职工作人员的培训。市教育局启动生活垃圾分类教材编写并纳入学校校本培训。

  (二)示范引领阶段(20**年12月前)。围绕建设示范片区,重点开展:建设示范点、出台推进方案、制定建设和评价验收标准、组织现场观摩交流、探索分类推进机制。

  1.各区、开发区在原有生活垃圾分类范围基础上,围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覆盖率20**年底达到100%的目标,以公共机构为重点,合理有序增加生活垃圾试点单位数量。

  2.各区、开发区以街道为单位,确定2个以上分类示范片区,出台示范片区推进方案,巩固提升建设成果。

  3.按照管理主体责任全覆盖、类别全覆盖以及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的要求,制定示范片区建设和评价验收标准。

  4.组织示范片区验收,召开现场观摩交流会。

  5.总结示范片区建设经验,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推进机制。

  (三)巩固提升阶段(20**年1月开始)。围绕巩固、提升,重点推进:推广示范片区建设经验、开展薄弱环节攻坚、健全分类工作机制、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落实网格管理措施。

  1.推广示范片区建设经验,有序推进增点拓面,逐年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2.加强无物业管理小区、农贸市场、民营企业、五小行业等薄弱区域专项整治,治理盲区死角。

  3.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

  4.全面实施《合肥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推进生活垃圾末端处理设施建设,完善相关配套制度。

  5.丰富网格管理内容,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社区建设新内容,强化基层基础。

  四、工作措施

  (一)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体系。

  1.推行“四分法”模式。市区居住区域、菜场、集贸市场、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以及办公场所实行“四分法”,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易腐垃圾)、其他垃圾。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公交场站、文化体育场所、公园广场、商业设施等公共场所实行“三分法”,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上述场所内的食堂和餐饮企业实行“四分法”。

  其中,可回收物是指可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纸张、塑料、金属、纺织物、电器电子产品、玻璃等。有害垃圾是指生活垃圾中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包括废电池(普通碱性电池除外),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餐厨垃圾(易腐垃圾)主要是指居民日常生活及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以及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腐烂蔬菜瓜果、腐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餐厨垃圾和有害垃圾之外的生活垃圾。

  2.推行分类投放。全市统一垃圾分类标识和标准垃圾桶的颜色,发放统一的分类垃圾袋。各区、开发区根据区域具体情况,自行确定智能分类设备样式,优化分类垃圾桶布局,合理确定垃圾收集容器数量和设置位置。各责任单位按分类工作要求配备分类投放设施。垃圾产生者按照分类规定将产生的垃圾投入对应的垃圾收集容器内。

  明确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物业公司、社区居民委员会、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各责任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安排足量督导员,加强桶边值守,引导市民准确分类投放,纠正不准确的投放行为,提升分类投放的准确率,确保需要转运的垃圾无缝对接进入市、区垃圾分类收运网络。

  3.推行分类收运。各区、开发区新建、改造与周边环境相适应的垃圾收集转运设施,配置使用密闭、环保、高效、智能的专用车辆。按照“四分法”要求,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登记制度,通过服务外包或明确相关运营单位实行分收分运,杜绝垃圾落地,严查混运混处。

  可回收物由回收企业通过“互联网+”回收、智能自助回收及电话预约等模式,及时收运;有害垃圾由具备资质的企业定期收集转运;餐厨垃圾继续采取定点收集、划定线路的公交化直运模式;其它垃圾按现行模式统一收运。

  4.推行分类处理。可回收物处理由各区、开发区委托有资质企业统一收运至再生资源分拣中心,进行资源化利用;有害垃圾处理由各区、开发区委托有资质企业统一收运至市危险品固废处理中心集中处理;餐厨垃圾(易腐垃圾)处理委托有资质企业直运封闭运输到合肥市餐厨垃圾处理厂统一处理;其它垃圾按现行体系处理,试点装修垃圾和大型农贸市场果蔬垃圾、园林绿化垃圾由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就地就近或定点的原则进行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

  (二)加快垃圾终端处理设施规划建设。

  修订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建设资金列入市大建设计划。结合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产业功能布局以及新的生活垃圾焚烧项目选址,统筹规划建设生活垃圾终端处理利用设施,建设集垃圾焚烧、餐厨垃圾综合处理、资源化回收利用为一体的垃圾分类协同处理项目;积极推行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园建设,重点加快推进市餐厨垃圾处理厂二期工程、市固废二期工程、肥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长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龙泉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等项目建设。

  各区、开发区按照“市级统筹、区级实施”的原则,加快与辖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相匹配的“分类站点”及其终端设施的规划建设,重点加快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大件垃圾处理厂建设;根据辖区垃圾分类减(控)量目标任务要求,全面提质改造老旧垃圾站。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区、开发区和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全面领导部署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区、开发区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履行属地管理责任。

  (二)强化资金保障。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原则,市、区两级财政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所需经费,其执行机制由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

  (三)强化制度支撑。加快《合肥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立法进程,夯实分类工作的制度支撑。探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激励政策,建立利益导向机制,引导公众分类。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收集容器设置规范、督查考评办法以及示范区建设标准等相关配套制度。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考核机制,对生活垃圾处理年度总量低于减(控)量目标任务的区、开发区,给予适当奖励。建立健全月督查、季观摩、年考核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机制。完善督查考评制度,建立群众监督机制。

  (四)强化督查考核。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落实情况作为城市管理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内容,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细化考评指标,严密组织考评。

  (五)强化监管执法。强化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和处置的全过程监管。加强对违规投放、收运、处置生活垃圾的整治力度,采取定人定岗定责的方式,依法查处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对随意倾倒、处置生活垃圾等行为进行严管重罚。

  (六)强化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宣讲和主题宣传活动,推进垃圾分类知识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部队。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培训。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对积极参与垃圾分类、正确分类投放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积极探索“社区+志愿者”等模式,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通过新闻报道、公益广告、“垃圾去哪了”现场体验、社区课堂、现场观摩会等多种形式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公众参与度。依托庐阳区永青站环卫教育基地和包河区小仓房生活垃圾分类科博馆,建设一批市、区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基地。

  附件: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任务分解表

  附件

  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任务分解表

  序号 责任单位 任务分解

  1 市城管局

  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的配套政策,部署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对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实施监督、管理、考核。

  负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行政执法,对不按规定分类投放、收运、处置生活垃圾的行为进行行政执法管理和处罚。

  2 市文明办

  协调指导相关志愿者组织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文明指数测评内容,定期对测评结果进行通报、排名。

  3 市发改委

  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设施建设项目立项。

  4 市经信委 指导推动垃圾处理行业创新、节能与综合利用。

  5 市城乡建委

  负责督促建筑工地、建筑企业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6 市教育局

  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学内容并进行宣传教育,协调在肥高等院校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7 市科技局

  负责鼓励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科研项目的研究和开发,促进低碳、循环利用等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为循环经济的发展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提供科技支撑。

  8 市民委(宗教事务局)

  负责指导促进宗教团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发挥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对全市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有重点地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引导和管理。

  9 市公安局

  负责督促公安系统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全市环卫和垃圾转运车辆通过限行路段、垃圾收运车辆沿路停靠收集垃圾、相关车辆上牌等的协调保障。

  10 市民政局

  负责协调驻肥部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11 市财政局

  负责落实市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指导和督促区、开发区强化资金保障。

  12 市国土资源局

  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所需用地指标的落实、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工作。

  13 市交通运输局

  负责督促公交场站、客运场站等公共场所和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采取各种形式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教育。

  14 市林园局

  负责做好市属公园、广场的垃圾分类工作,督促指导各区、开发区做好辖区内公园、广场的垃圾分类工作。

  15 市文广新局

  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城市文化建设内容,积极开展以生活垃圾分类和提高生态文明为主题的文化宣传活动,加强舆论引导,不断营造生活垃圾分类的社会文化氛围。

  16 市卫计委

  负责督促卫生系统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纳入年度爱国卫生检查考核范围。

  17 市规划局

  负责协调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的规划和选址,协助城管部门确定环卫专用车辆停放、垃圾收集设施设备置放的用地范围。

  18 市环保局

  负责有害垃圾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垃圾处理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监督指导工作,对设施运行情况实施环境监管。

  19 市政府国资委

  负责有害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督促市属国有企业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20 市房产局

  负责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指导业主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

  21 市体育局

  负责做好全市体育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2 市工商局

  负责督促指导职责范围内各类市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3 市食药监局

  负责督促餐饮单位做好餐厨垃圾分类投放工作。

  24 市旅发委

  负责推动全市旅*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酒店、宾馆、饭店和旅游景区树立绿色经营、绿色消费的新理念,组织动员酒店、宾馆、饭店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逐步取消一次性用品,加强行业管理,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星级酒店、绿色酒店和星级旅游景区评比的内容之一,采取各种形式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教育。

  25 市政府法制办

  配合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制度。

  26 市数据资源局

  负责协调指导智慧环卫系统建设。

  27 市供销社

  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规范建设回收站点和分拣中心,组织可回收物回收利用,建立再生资源回收计量以及处置流向的登记制度,并对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企业进行监管。

  28 团市委

  负责组织各级团组织及青年志愿者队伍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9 市妇联

  负责发动组织全市妇女及家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30 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以及大件垃圾处理工作和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工作。

  31 各级党政机关、驻肥部队、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等

  根据本方案,积极做好责任区内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32 合肥有线、合肥公交、合肥轨道等市属企业

  在做好本系统垃圾分类工作的基础上,采取各种形式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教育。

物业经理人网 www.pMceo.com

篇2:成都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20**-20**年)的通知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成都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年4月20日

  成都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20**-20**年)

  为贯彻落实*xxx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6号)、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委发〔20**〕21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围绕成都新时代“三步走”战略目标,聚焦“安全、清洁、有序、方便”的城市管理目标,按照“保障无害化,加强资源化,促进减量化”的工作思路,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分类的生态价值、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科学建立“全过程”“全链条”生活垃圾分类体系,破解垃圾治理难题,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提升市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保障和促进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和美丽宜居公园城市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推动。市、区(市)县、乡镇(街道)三级人民政府是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主体、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价;市级各部门是主管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管理主体,负责行业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考核等。

  (二)坚持源头减量。注重生活垃圾源头管控,限制生活消费品过度包装,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倡导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园林绿化垃圾、建筑垃圾、农贸市场易腐垃圾等各类废弃物前端分流减量。

  (三)坚持重点突破。选择部分成建制乡镇(街道)全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整体谋划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工作体系,合理布局垃圾分类收运设施和末端处理设施,全力破解生活垃圾“前分后混”等难题。

  (四)坚持协同推进。建立健全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等工作协同机制,促进部门协同,加强市、区(市)县联动,形成属地主动作为、部门协调配合、各方合力推动的良好工作格局。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队伍建设,积极动员全社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五)坚持试点示范。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达标验收挂牌制度,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家庭、示范院落、示范社区(村)、示范乡镇(街道)和示范区(市)县创建工作。推动党政机关、军队单位和学校、医院、商业综合体等单位带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发挥典型引领作用,促进生活垃圾分类水平整体提升。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以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作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基本类别,到20**年底,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法规体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设施体系和工作体系,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实现餐厨垃圾处理能力达1000吨/日以上,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1.8万吨/日以上,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

  (二)年度目标。到20**年底,全市党政机关、军队单位生活垃圾分类100%全覆盖,学校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60%,商业综合体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30%;城镇社区和农村集中居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35%;生活垃圾末端处理减量率(人均)达5%。到20**年底,全市党政机关、学校等公共机构,军队单位及商业综合体生活垃圾分类100%全覆盖,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50%;城镇社区和农村集中居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50%;生活垃圾末端处理减量率(人均)达10%。到20**年底,全市党政机关、学校等公共机构,军队单位及商业综合体、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100%全覆盖;城镇社区和农村集中居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60%;生活垃圾末端处理减量率(人均)达15%,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无害化处理率达99%。

  四、重点工作

  (一)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

  1.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生活垃圾实行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分类”。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餐厨垃圾主要包括:相关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饮垃圾及居民家庭产生的废弃蔬菜瓜果、废弃肉类鱼虾、剩菜剩饭等厨余垃圾;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2.明确分类投放管理责任。城镇社区和农村集中居住区,实行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机构为管理责任人;成立业委会自主管理物业的,业委会为管理责任人;没有委托物业服务机构,也没有成立业委会(院委会)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为管理责任人。农村散居区域,村委会为管理责任人。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工会、共青团、妇联、各行业协会、学会等公共机构,军队单位,宾馆、饭店、超市等企业,为本单位本组织办公和生产场所的管理责任人。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等公共场所,其管理部门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为管理责任人。机场、客运站、轨道交通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单位为管理责任人。按照上述原则仍不能确定管理责任人的,由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确定管理责任人。

  3.规范居民分类投放行为。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负责组织管理责任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就生活垃圾分类的意义、政策、标准等知识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居民或单位职工养成分类装袋、分类投放的良好习惯,督促并规范投放行为,做到精准投放、投放到位。

  (二)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管理

  4.规范设置分类收集容器。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根据人口数量、服务半径、垃圾产量等,按照《成都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设置规范》等标准,科学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专门设置有害垃圾储存容器,合理布局有害垃圾固定回收点,废旧家具、家用电器等大件废弃物收集点及装修垃圾收集点。在单位食堂和餐饮单位设置餐厨垃圾专门收集容器,以“干湿分开”为重点引导居民将滤出水份后的餐厨垃圾分类投放。因地制宜设置可回收物投放点,交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收运和处置。

  5.科学确定分类收集方式。城镇居住区和农村集中居住区,按“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进行分类收集;农村散居区域按“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进行分类收集,推广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处理,就地资源化利用。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机场、客运站、轨道交通站点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按“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进行分类收集。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军队单位,相关企业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办公和经营场所按“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进行分类收集,有食堂或集中供餐的单位,应当对餐厨垃圾进行单独收集。制定并严格实施“不分类、不收运”制度,多举措推动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实行强制分类。

  6.落实分类收集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责任制,明确属地政府监管责任,明确环卫企业、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等服务单位分类收集责任,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要求,加强分类收集日常监管。采取定点定时、上门收集、分类装运等方式,逐步减少固定垃圾桶,推广垃圾不落地收运模式。

  (三)加强生活垃圾分类运输管理

  7.提升分类运输能力。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相衔接的运输网络,统一运输车辆标识标志,按分类要求逐步改造现有运输车辆,配备再生资源和有害垃圾运输车辆,推广车载桶装、密闭直运的餐厨垃圾运输系统。

  8.完善分类转运设施。优化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转运站点布局,升级改造现有生活垃圾转运站(点),有条件的转运站可在站内增设有害垃圾暂存点和可回收物分拣台,实现可回收物和各类其他垃圾分类计量、分类中转等功能。各区(市)县要规划建设1-2座有害垃圾专门暂存场所和1-2座可回收物分拣中心。

  9.强化分类运输监管。采取安装GPS、运用数字城管、推广车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对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作业信息、行驶轨迹进行实时监控,加强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过程监管。规范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许可,推行市场化分类运输服务,逐步壮大社会化、专业化分类运输服务队伍,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运输效率。严格分类运输执法检查,坚决查处混装混运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分类处理设施建设

  10.科学规划分类处理设施。统筹考虑辖区人口规模、垃圾产量、土地规划、功能和产业布局等因素,合理布局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编制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加快编制成都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专项规划、餐厨垃圾处置设施专项规划、成都长安静脉产业园专项规划等,进一步优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站(点)布局,加快规划布局适应和满足生活垃圾分类要求的末端处理设施体系。

  11.加快建设分类处理设施。加快推动生活垃圾环保发电厂建设,高标准规划建设成都长安静脉产业园,加快建设集垃圾焚烧、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害垃圾处置、建筑垃圾消纳于一体的固废协同处置利用基地。加快建设成都危废处置中心(二期)、邛崃及简阳危废处置项目,培育引进危险废物处置现代企业,提高家庭源危险废物处理能力,严格家庭源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监管。推广餐饮单位采用餐厨垃圾油水渣分离设备等前端减量措施,合理布局、加快建设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加快居民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研究应用,探索在居民社区设置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施。

  12.提高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水平。将可回收物回收站点纳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提高标准,合理布局,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加快完善再生资源分拣中心,提高再生资源分拣加工水平,实现与利废环节的有效衔接。鼓励产品生产者依托现有销售渠道、维修网点等逆向物流,建立健全废旧产品回收体系。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推动大数据、物联网和云计算技术在废旧产品回收体系中的应用,推广“互联网+回收”新模式,逐步形成稳定、高效、安全、便捷的回收渠道,提升回收率。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专职机构。为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结合机构编制要素规范,通过调整优化现有事业单位,研究设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服务机构,承担生活垃圾分类服务管理职责。各区(市)县要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安排专门人员从事相关工作。

  (二)健全法规标准。整合《成都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成都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内容,结合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管理需求,制定《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明确生活垃圾分类主体的责任和义务,相关部门监管职责,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操作规程及保障措施等内容。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标准和操作规程,推动生活垃圾分类规范长效。

  (三)创新激励政策。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科学核定各级政府在设施建设、设备采购、购买服务、宣传培训、科学研究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健全企业激励政策,各区(市)县培育2-3家垃圾分类服务、废品回收、资源利用等相关产业龙头企业。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政策,健全生活垃圾跨区(市)县处理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实行以区(市)县为单位的生活垃圾排放总量控制管理办法。建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积分兑换等激励机制,逐步将公共机构、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情况纳入环境信用体系。

  (四)推进分流减量。推动各类固体废弃物前端“大分流”,完善废旧家具、家用电器等大件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加强废旧家具、家用电器等的回收、拆解和再生利用工作,建立健全园林绿化垃圾、农贸市场易腐垃圾、建筑垃圾(含装修垃圾)等收集处置体系,促进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以电器电子、汽车、铅酸蓄电池和包装物等产品为重点,结合我市实际,研究推进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试点工作;推行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限制宾馆、餐饮等服务性行业使用一次性用品,倡导“绿色外卖”“光盘行动”等文明用餐行为;探索快递包装回收利用渠道和方式,鼓励试点企业制订简约包装企业标准并在业内推广。

  (五)加强宣传教育。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行动计划,通过编制分类科普手册、制作公益宣传片,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及现场推广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公益宣传。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进幼儿园、中小学校,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的良性互动局面。组织开展大中专院校垃圾分类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党政机关干部职工、基层工作者、团学组织、妇女组织、工会组织、社会志愿者组织、社区居民等开展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将长安静脉产业园和市级环保发电厂建成市级以上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示范基地,在各区(市)县分别建设1-2座县级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示范基地。

  (六)严格监督考评。建立政府依法监督、第三方专业监督、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综合监督体系,健全市、区(市)县、乡镇(街道)三级监督检查机制,强化日常监管,严格执法检查,确保分类实效。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绩效目标,建立健全考核制度,细化量化评价指标,定期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质量评估和专项检查,定期通报各区(市)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先进评选活动,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最美最差街道评选指标体系。

  附件: 1.名词解释

  2.《成都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20**-20** 年)》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1

  名词解释

  1.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

  2.相关企业: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商业综合体等场所经营单位。

  3.生活垃圾末端处理减量率(人均)=(20**年全市生活垃圾人均处理量-该年度全市生活垃圾人均处理量)/20**年全市生活垃圾人均处理量。

  全市生活垃圾人均处理量=全市进入焚烧和填埋处理设施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总量/常住人口数。

  4.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指在进入焚烧和填埋设施之前,可回收物和易腐垃圾(餐厨垃圾、农贸市场易腐垃圾等)的回收利用率总和。

  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生活垃圾产生量。

篇3:南平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2018)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政办〔20**〕1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南平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年8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平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

  加快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有效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省住建厅关于福建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4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按照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要求,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制,建立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着力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不断改善全市人居环境。

  (二)主要原则

  坚持政府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实施路径;坚持立法先行,建立完善垃圾分类法规体系;坚持教育引导,动员全民参与;坚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示范,县(市、区)建成区为单位,带动居民小区连线成片整体推进,逐步扩大垃圾强制分类范围。

  (三)目标任务

  加快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建阳区于20**年底前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延平区于20**年底前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到20**年底,基本建立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管理和运行体系,基本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0%以上。

  二、范围标准

  (一)主体范围

  20**年底前延平区、建阳区建城区范围内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有条件的县(市)参照施行,以辖区为单元,居住区域、单位区域、公共区域连线成片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建立政府、社区、企业和居民“四位一体”机制。

  (二)分类标准

  居住区域,包括居住小区、公寓区、别墅区等生活住宅区域,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单位区域,包括政府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大厦等办公场所,有集中供餐的一般分为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无集中供餐的一般分为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公共区域,包括车站、公园、体育场馆、商场等公共场所,一般分为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两类。有条件区域,可在此基础上进行精分、细分。

  按照我市日常产生的生活垃圾品种类别及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的要求,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大类。各类垃圾品种如下:

  可回收物:废纸(报纸、传单、杂志、旧书、纸板箱等),废塑料(除塑料袋外的塑料制品、塑料瓶、硬塑料等),废金属(易拉罐、铁、铜、铝等制品),废包装物(包装袋、编织袋、胶带、泡沫塑料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电视、手机、电脑等),废玻璃(玻璃瓶罐、平板玻璃及其他玻璃制品等),废旧纺织物(纺织衣物和纺织制品、废弃衣服、桌布、洗脸毛巾、书包等),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物(牛奶饮料、化妆品、日化用品等)等。

  餐厨垃圾:相关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有害垃圾:废电池(含镍氢、镍铬电池、充电电池、纽扣电池、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节能灯等),废旧含汞用品(废湿度计、血压计等),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其他垃圾:不包含在上述垃圾分类中的其他可焚烧的生活垃圾。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与垃圾分类相匹配的投放体系

  实施居民生活垃圾中有害垃圾分类投放。居民社区应通过设立宣传栏、垃圾分类督导员等方式,引导居民单独投放有害垃圾。针对家庭源有害垃圾数量少、投放频次低等特点,可在社区设立固定回收点或设置专门容器分类收集、独立储存有害垃圾,由居民自行定时投放,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等负责管理,并委托专业单位定时集中收运。

  居住社区可探索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实施“四分类”。引导居民将“湿垃圾”(滤出水分后的厨余垃圾)与“干垃圾”分类投放。“湿垃圾”由环卫部门、专业企业采用专用车辆运至餐厨垃圾处理场所,做到“日产日清”。鼓励居民和社区对“干垃圾”深入分类,将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收运和处置。单独设置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临时堆放场所,探索推动建筑垃圾和园林绿化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处理。对餐厨垃圾,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农贸市场、农场品批发市场除外),记录餐厨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等。

  (二)配备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体系

  各试点区域单位根据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及种类配备标志清晰的分类收集容器,同种类的垃圾进行分类投放,由相关专业单位定时收运。垃圾收集容器要满足垃圾分类清运需求,清运车辆要密封性好、标志明显、节能环保,避免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运。加快垃圾无害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对产生的其他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转运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三)建立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

  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合理布局布点,提高建设标准,清理取缔违法占道、私搭乱建、不符合环境卫生要求的违规站点。强化产品制造企业与销售企业的产品及包装物回收再利用责任,通过“以旧换新”、“押金退换”等方式,利用现有物流体系,推进垃圾收运处置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衔接。

  (四)完善与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

  加快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非工业源有害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如暂时无法完成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由环保部门负责指定危险物临时存储点,并指定相关单位进行定时收运,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加快生活垃圾应急卫生填埋场建设,确保未能进行焚烧处理的垃圾及焚烧后飞灰得到无害化处置,避免二次污染。鼓励利用易腐垃圾生产工业油脂、生物柴油、饲料添加剂、土壤调理剂、沼气等,或与秸秆、粪便、污泥等联合处置。有条件的大型农贸市场、果品批发市场、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和大型企业等有机易腐垃圾产生量较大的单位自行建设相对集中的处理设施,避免分类后易腐垃圾直接进入城市焚烧厂或填埋场。严厉打击和防范“地沟油”生产流通。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直接用作肥料。加快培育大型龙头企业,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清洁化处理和高值化利用。鼓励回收利用企业将再生资源送钢铁、有色、造纸、塑料加工等企业实现安全、环保利用。

  20**年底前,延平区、建阳区建立健全餐厨垃圾和非工业源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系统。20**年底前,按照《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要求完成具体项目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建立南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联席会议副召集人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住建局局长担任。联席会议成员由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市发改委、经信委、卫计委、旅发委、教育局、财政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国资委、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规划局、公安局(交警支队)、行政执法局等单位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局长兼任(详见附件)。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承担起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快制定本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设施建设和工作推进,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将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季通报、年考核制度,对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的通报批评,对工作力度大、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市直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协调力度,强化督促检查,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纳入各类创建活动的考核评价体系。

  (二)完善政策法规。加快推进立法,明确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要求,发布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及站点建设相关标准。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制定完善引导政策和收费政策,保障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等所需经费。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探索开展垃圾“计量收费”。积极争取中央基建投资政策,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相关城市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严格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投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资源化和再生产品应用项目。出台相关市场推广引导机制,促进低值废品回收。

  (三)创新体制机制。实行生活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明确各类型区域管理责任人及其职责,制定相关考评激励办法。项目资金由县、市政府统筹安排,延平区、建阳区项目资金由市本级财政与区级财政协商解决。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加快城市“智慧环卫”系统研发和建设,通过“互联网+”等模式提升垃圾分类回收整体水平。逐步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主体纳入环境信用体系,推动建设一批以企业为主导的生活垃圾资源化创新战略联盟及技术研发基地,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通过建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方式,对正确分类投放垃圾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探索“社工+志愿者”等模式,推动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服务。探索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施监管。

  (四)动员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报道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公众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绿色环保理念,普及垃圾分类知识,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共青团、妇联要动员团员青年、基层妇女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发挥党支部、居委会、老人会、志愿者协会等基层力量,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引导公众分类投放。强化国民教育,着力提高全体学生的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建设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开展垃圾分类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附件

  南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一)联席会议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部署,统筹协调解决制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的重大问题,以及相关部门职责衔接问题;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评估工作推进情况,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提出推广意见和建议;办理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

  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收集拟定会议议题并报会议召集人审定,负责筹备召开联席会议,召开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起草印发相关工作会议纪要,办理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召  集 人:黄苏福市政府副市长

  副召集人:张长发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新仪市住建局局长

  成      员:市发改委、经信委、卫计委、旅发委、教育局、财政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国资委、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规划局、公安局(交警支队)、行政执法局。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杨新仪局长兼任。联席会议成员随工作岗位变更而自动变更,不再另行发文。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刻印章,若工作需要,由市住建局代章。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召开,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视情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

  (二)联席会议的时间、议题及相关事宜,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汇总提出,报召集人确定。联席会议办公室可召集成员单位联络员召开会议,讨论研究联席会议议题和需要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相关事项,统筹协调解决联席会议相关筹备工作,布置交办联席会议议定的工作任务。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参加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按要求报送相关会议材料,认真落实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主动研究相关政策措施,提出具有操作性的工作建议;密切配合、互通信息,发挥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密切跟踪、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并及时通报进展情况。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年9月4日印发

篇4:苏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杜绝混收混运的实施意见

  苏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苏城分〔20**〕9号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杜绝混收混运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管理,提高政府在人民群众的公信力,解决混收混运的突出问题,夯实垃圾分类工作的基础,形成苏州特色的垃圾分类体系,特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杜绝混收混运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杜绝混收混运的实施意见

  (此页无正文)

  苏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20**年12月14日

  抄报:李亚平市长、朱民副书记、刘乐明书记、江海副市长,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

  抄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市、区城市管理局,姑苏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吴中区市容市政管理局、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苏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20**年12月14日印发

  附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杜绝混收混运的实施意见

  根据国家和省、市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环节的管控,杜绝生活垃圾混收混运现象,持续稳步推进强制分类工作,特制定本意见。

  一、主要目标

  扎实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完善源头分类管理,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加快配套车辆、人员的配备,形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闭环体系。至20**年12月底,根据垃圾类别不同,各地对分类收运现状进行评估,查漏补缺,提出配套建设的内容和时限,落实相关的经费和措施;至20**年6月,各地要健全分类收运的日常管理制度和监督考核机制,杜绝生活垃圾分类混收混运现象。

  二、具体方法

  围绕生活垃圾分类“类别不同”建立“四不同”,即“不同人员”、“不同车辆”“不同要求”和“不同去向”:

  (一)建立专业分类收运队伍,采取“不同人员”

  各地要单独建立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和易腐垃圾收运队伍,严格与其他垃圾收运队伍的区别。采用市场化或环卫部门收运的模式,在所辖区内确定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和易腐垃圾收运队伍,负责区域的分类收集运输。不同类别的分类收运人员应配备不同的工作服和清晰标识服饰。

  (二)配备专业分类收运设备,采取“不同车辆”

  负责垃圾分类收运的单位必须配备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及易腐垃圾收运等不同的车辆。收运车辆数量应满足各地分类垃圾的收集运输需求,其标识及颜色应与我市分类要求相符合,具体配置标准及车辆样式可参考附件1。

  分类收运车辆应逐步配置车载视频和GPS设备,市市容市政管理局要开发推进垃圾分类收运监控平台,逐步将各区收运车辆数据接入平台,实时监控收运车辆的行驶轨迹及操作流程。

  根据所辖区的垃圾分类收运线路,合理设置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中转存储点(暂存点),在满足各类安全标准(包括消防、通风等)的基础上,具备二次分拣、分类、储存、中转等功能,并设置明显的标志标识。物业企业自行收集生活垃圾的小区及单位,必须在服务范围内设置专门的有害垃圾及可回收物存储点(暂存点)。

  (三)加强日常运行管控,采取“不同要求”

  1.有害垃圾收运要求。各地通过采购确定专业收运队伍(环保部门许可的危险废弃物收运企业)或环卫部门源头收运,采用专用车辆进行分类收运,采取预约或定期收运方式进行,收运频次每月2次。参照吴江区等地做法,在每个楼道内安装有害垃圾收集布袋,并标识收集的时间、联系电话、监督电话。

  2.可回收物收运要求。各地要明确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布局回收网点,落实可回收专用车辆,采取定点、定时和公布价格上门回收或预约方式,发挥物业公司或社区(开放小区)的源头收集管理的作用,按照物业(社区)至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收集、至分拣中心步骤实施。通过发展互联网+可回收物线上体系和完善线下实体回收体系的建设,逐步减少可回收物专用桶,收运频次小区每周不少于2次,单位每周不少于1次。

  3.易腐垃圾收运要求。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农贸市场产生的易腐垃圾,采用第三方或环卫部门配备专业车辆收运处置。易腐垃圾收集做到日产日清。

  4.其他垃圾。其他生活垃圾按照原有收运模式查漏补缺,完善收运体系。

  (四)提升分类垃圾处置管理,明确“不同去向”

  按生活垃圾类别不同明确去向,确保源头有分类、终端可追溯。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明确回收利用途径或处置企业,并签订供需双方处置或利用的合同;建立必要的分类收运台帐,根据实际情况记录包括来源、处理量、产出等在内的信息,接受监督检查。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追责制度

  各地要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后收运存在的问题,抓住混收混运的关键环节,围绕“类别不同”落实“四不同”,强化分类体系的建设,提高垃圾分类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加强对分类收运环节的监管,对媒体曝光、市民投诉等问题,一经查实要追究收运企业责任,对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和追究责任。

  (二)建立专项督查机制

  各级垃圾分类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组织专项督查,对在监督中发现或公众举报投诉属实的分类管理责任单位和收运单位,要及时下达“生活垃圾分类混收整改通知单”(附件2),整改不到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要强化环卫部门加强源头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的管控,落实源头检查督促的职能,倒逼小区或单位源头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对屡教屡犯小区或单位,彻底整改落实后,可组织收运。

  (三)建立宣传引导保障措施

  通过分类收运队伍的运行、收运路线的公布,切实让市民群众感受到分类收运工作的真实感,同时通过媒体发布、线上线下活动等知识普及,与市民之间建立起良性的互动监督,以提升市民的投放准确率;大力推进“互联网+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分类垃圾的定时定点回收,减少垃圾的错误投放率。拓展公众监督途径,将垃圾分类混合收运纳入数字城管监督平台,建立混合收运举报投诉机制,利用公共媒体平台进行曝光处理。

  附件:1.《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配置标准》

  2. 生活垃圾分类混收整改通知单

篇5:附属中学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附属中学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根据《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广州市学校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现根据本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垃圾分类工作

  组长:z(常务副校长)

  副组长:z(总务处主任)、z(学生处副主任)、z(教学处副主任)

  二、垃圾分类

  (一)可回收物

  1、废纸类:报纸、杂志、书籍、笔记本、练习本、宣传单张、试卷、草稿纸、贺卡等废纸,饮料盒、牛奶盒等;

  2、废塑料:塑料袋、饮料瓶、塑料凳椅、塑料文具、光盘磁带、拆除金属部分的转笔刀等;

  3、废金属:易拉罐、罐头盒、玩具、文具、餐具、用具、家具等金属生活用品用具;

  4、废玻璃:玻璃瓶、玻璃杯、玻璃窗等有色、无色玻璃制品。

  (二)餐厨垃圾

  指学校食堂产生的有机易腐垃圾,包括食品制作过程中废弃的和剩余的食物,如米饭、面食、肉类、骨头、蔬菜、瓜果皮核等。

  (三)有害垃圾

  指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物质。包括废荧光灯管、废涂改液、废温度计、废油墨盒、废充电电池、废扣子电池等废镍镉电池和氧化汞电池及电子类危险废物等。

  (四)其他垃圾

  指除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包括废弃的卫生纸、面巾纸、湿巾纸、陶瓷制品、海面、旅行袋、球类、花盆、毛巾、帽子、衣服、鞋类等。

  三、垃圾分类方法

  学校应按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将垃圾分别投放,结合本校生活垃圾的特点,课室内先将垃圾按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进行排放,由学生每天将自己产生的垃圾按类别分别投放到本班级走廊上的垃圾箱里,养成不乱丢垃圾的好习惯,走廊的垃圾有清洁工集中收集后再投放到校园内的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收集容器里。食堂和学生在课室吃剩的食品都投放到餐厨垃圾收集容器里,饮料盒、牛奶盒等则投放到利乐包专门收集容器里。有害垃圾投放到校园内有害垃圾收集容器里。

  学校可回收物可联系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上门有偿回收或自行送至附近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交易;餐厨垃圾自行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或由本区域城管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环卫服务机构上门收集,统一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有害垃圾分类收集可根据数量、种类商定具体收集时间、频次,由城管部门转运到各区临时贮存点进行二次分类后分别贮存,并联系由资质的企业进行集中处理;其他垃圾按现行环卫管理模式,由城管部门许可的环卫作业单位分类收集转运至指定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利乐包”的回收由学校联系“利乐包”回收企业上门回收处理。

  生活垃圾排放时,应将垃圾准确投入收集容器,防止影响环境污染。

  废纸类排放前,应去除塑料封面、www.pmceo.com外封套、订针等,并铺平迭好;瓶罐等容器应倒空内装物,利乐包应抽出吸管并压平;纸、塑、金属等混杂之物品应尽可能按属性进行拆解。碎玻璃等坚硬锋利物品应用纸包好,以免伤人。

  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必须日产日清,可回收物分拣、贮存不得影响学校环境卫生,并摆放有序。

  四、加强监督

  1、加强领导,由主管校长牵头,各部门协作。

  2、学生处对班级垃圾分类情况进行打分评比,纳入年度班级考核。

  3、总务处、学生处对垃圾分类情况检查督促,确保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五、实施计划

  根据《z区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拟实施计划如下:

  1、召开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校长室负责组织);建立一支由学校相关责任部门、年级长等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指导队伍,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作业、协助服务等(总务处负责牵头,学生处负责协助)。

  2、开展专题教育活动。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减量化的知识纳入学生课外知识培训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校园网、广播、校园宣传橱窗、升旗仪式、班会课等形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知识的宣传活动和专题教育活动,提高全体师生对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学生处负责牵头,宣传小组负责协助)。

  3、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实践活动。组织开展以“垃圾分类、保护环境”为主题的各类实践活动(学生处负责),并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公示栏,公示学校各部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学生处负责牵头,宣传小组负责协助)。

  4、落实经费,完善设施。按照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学校设置“四桶型”分类垃圾桶,并保证有一定数量的“四桶型”分类垃圾桶合理摆放在校园各处,保障学校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开展(总务处负责)。

精彩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 电脑版

© 物业经理人 pmceo.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