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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服公司调胶房安全管理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06-30

  鞋服公司调胶房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加强对各单位调胶房之安全管理,使各胶药水领用与存用作业规范化、合理化,特制订本规定。

  2、范围:胶药水使用调胶房均属之。

  3、权责:

  3.1胶药水仓:负责胶药水发放,各单位领用用量月统计。

  3.2调胶员:负责本单位每日胶药水之领用,及胶房管理工作。

  3.2单位主管:负责本单位胶房管理督导、胶药水用量控制工作。

  3.3专案部:负责日常胶药水进出与领用以及胶房安全管理稽查工作。

  4、定义:略

  5、作业内容:

  5.1作业流程图:无

  5.2调胶房室内规化要求:

  5.2.1胶药水房需与生产车间分隔开,且在20平方左右需配有一个自动灭火还球,安装在离地面2.8M以下,当易燃物着火时,能自动灭火。

  5.2.2室内必须是安装为防爆灯,所有电源开关均安装在门外,防止灯管、开关使用时产生火花,灯管正下方不可放置胶药水。

  5.2.3必须配备完善的抽风设施(必须是塑胶产品),安装紧急冲淋用具,防止调胶时吸进胶蒸气,胶药水不小心沾到皮肤上,能立即用水冲淋。

  5.2.4除安装抽风设施外,还需安装温湿度计,在胶水有机物最低着火点处做明记号,当温度、湿度到达一定时,打开抽风设施降温、降湿。

  5.2.5抽取胶药水之抽棒为塑料式抽棒,不可用铁制抽棒作业,以免产生火花。

  5.2.6调胶人员需配置正确之PPE用具:耐酸手套,活性炭口罩,平光护目镜。

  5.2.7门口需配置消防沙、相应之灭火器等消防设备,并用红线规化标示。

  5.2.8胶房内应有明确的胶药水物质安全资料,且粘贴在进门的最显眼处。

  5.3调胶人员之要求:

  5.3.1调胶人员必须专职人员,且熟悉所管物品的化学性质,防止误将相反的物品混合出现不测。

  5.3.2调胶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培训,通过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上岗作业。(劳动保障局)

  5.3.3调胶管理人员必须保持胶房内外之清洁。

  5.3.4加强人员管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每天(上午、下午、加班)下班时,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关闭门窗、切断电源。

  5.3.5调胶管理人员作业时,必须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具,佩戴口罩时间达1-2小时,可间隔取下换气5-10分钟,取下的防护用具应摆放于指定位置,并保持清洁,干净。

  5.4胶药水管理要求:

  5.4.1化学品领用前,管理人员要先认真检查,符合要求再进行领用。

  5.4.2分类存放,摆放整齐,不得乱放、堆放过高,禁止侧放,且堆梁之间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1.2米。

  5.4.3严禁超量存放,做到当天使用多少,由领料员到仓库领用多少,车间内不应有多余危险品过夜。

  5.4.4调胶房等危险品存放处严禁烟火,禁带火种,严禁在调胶房内从事能生产高温之作业,拿取时要做到轻拿轻放、严禁碰撞等。

  5.4.5调胶管理员需根据化学品物质特性,存放时间的长短,化学品性能变化,经常检查并采用相应安全措施。

  5.4.6胶桶无论是否使用中,都要随手将瓶盖盖紧,在领用胶水时应站在上风方向,以免吸入胶水之挥发气体。

  5.4.7危险品房除胶药水外,不得有其它物料存放。

  5.4.8调胶人员严禁将整桶胶药水发放给现场,以利胶水使用管理与安全管理。

  5.4.9现场之废弃溶剂需划分统一区域存放并将回收容器及时送到指定安全存放区。

  5.5违反上述5.4条之规定,情节轻微者,相关干部与调胶员警告处罚,严重者记过处罚。

  6、相关文件:略

  7、相关表单:略

  核准 审核

  拟定

采编:www.pmceo.cOm

篇2:学院物业服务中心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学院物业服务中心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一、为加强学校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高层建筑的消防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本着自防自救的原则。高层建筑的消防工作,是每位师生员工应尽的责任,一旦发现火灾,必须及时报警。

  三、高层建筑的消防工作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各级防火责任人必须做到责任明确、任务明确,实行严格管理和科学管理。

  四、高层建筑内部装修必须严格消防审批(核),必须严格遵守使用非燃或难燃材料;装修期间使用的易燃油漆、涂料等进入现场需严格登记,装修完毕后立即清理并记录。

  五、高层建筑内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由使用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同意并经综合楼物业管理办批准。动火单位应严格执行动火规定,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

  六、高层建筑内禁止带入和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教学、科研、医疗等工作必须使用的,经使用单位向保卫处申请批准后,可按不超过一周的使用量定人、定点、定措施,予以妥善保管。

  七、高层建筑内严禁焚烧可燃物品、燃放烟花爆竹。严格吸烟、用火、用电管理。

  八、高层建筑内消防水泵、消防给水管道、消防水箱和消火栓等设施,必须保持良好,不得任意改装或挪作他用。消防给水系统需停水维修时,必须经z文理学院保卫处批准。

  九、高层建筑内的自动报警和灭火系统,防、排烟设备,防火门、防火卷帘和消火栓等,要定期进行检查测试,凡失灵损破的要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完整好用 。

  十、高层建筑内的通道、楼梯、出口等部位,要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品。应急照明系统和疏散指示标志,应定期检查维修更换,要保证完整好用。

  十一、高层建筑内电器设备、开关、线路和照明灯具要符合有关电力技术规范的规定;仪表、阀门和法兰接头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定期检查维修更换。

  十二、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消防教育,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常识;每月至少一次的防火检查,对查出的火险隐患和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对于一时不能消除的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临时应急措施。坚持下班前5分钟安全检查制度,关好水、电、煤气及门窗。

篇3:地产公司出入安全管理规定

  地产公司出入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对公司人员出入和吸烟的管理,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如下:

  第一条 前台接待(公司访客)

  1.接洽工作业务访客由前台将客户安排在一楼会议桌,做好客户接待工作后通知相关部门人员进行接待。

  2.公司前台上班时间须专人执守,包括午休时间。

  3.任何访客不得进入办公区域。

  4.流动推销人员不予接待。

  第二条 办公区域吸烟管理

  1.公司办公大楼内,严禁人员吸烟,包括会议室、接待区域、楼梯道内等区域(独立封闭的办公室除外)。

  2.公司员工在接待来访人员时,来访人员禁止在办公大楼区域内吸烟。如来访人员违反规定,公司将对接待来访人员的员工处罚。前台在场不予制止时,一并给予处罚。

  3.此项规定由总经理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管理。

  第三条 危险物品存放

  公司内不得擅自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如发现有人擅自将上述物品带入公司,应及时提醒并与总经理办公室联系。

  第四条:非工作时间的安全工作

  下班前,各部门应注意将门、窗关好,计算机电源关闭,总经理办公室应安排巡视检查并将公司公共区域门窗关好,总电源关闭。

篇4: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起重机施工机具安全管理规定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起重机及施工机具安全管理规定

  (一)一般规定

  1、设备管理规定

  按照《三门峡市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职能》,在市行政区内建筑施工现场使用的塔式起重机和龙门架、外用电台等施工升降机必须具有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核发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技术档案及注册编号。市建筑安全监督站按照起重机械设备生产厂家及产品型号,定期发布设备使用电机名录及设备淘汰名录,使用单位应依照名录选择生产厂家和选用相应型号设备。

  2、安装拆卸管理规定

  ①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必须由取得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装拆资质证书,并在沈阳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登记的专业队伍进行施工;外埠装拆施工企业必须在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登记。

  ②安装拆卸前必须到市建筑安全监督站办理改制登记手续,提交《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告知书》、《三门峡市建筑机械起重设备技术档案》装拆施工企业资质证书、装拆施工合同、装拆作业人员岗位证书等原件等材料,经审查合格准许施工。安装施工完毕应立即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经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持检测合格报告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表》,办理准用证方可使用。准用标志应固定在设备本体醒目位置。

  3、从业人员

  从事建筑机械起重设备安装拆卸的指挥、作业人员及操作人员应体检合格,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必须经过市建筑安全监督站岗位教育培训,取得岗位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关作业。

  (二)进场报验

  1、设备选用

  施工现场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净化选购或租用设备。

  ①自购设备要求

  购置设备时应查阅该设备是否具有中文使用说明书、设计文件、生产制造许可证、起重设备产品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产品合格证、安装使用维修上门等随机文件,并对照沈阳市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名录,确定是否为准用设备。

  ②租赁设备要求

  租用设备应查验出租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并查验租用设备有无沈阳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颁发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技术档案及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注册编号。

  2、进场验收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项目经理应当组织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会同监理、销售或出租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时应查验设备相关随机文件与实际是否相符;产品标牌等标志是否齐全,附属设备、备件等专业工具与制造厂的装箱是否相符。并按照关键严格标准和技术规范重点对设备装配质量的可靠性、润滑部位润滑情况、连接部位紧固程度、安全防护装置进行外观质量检查。

  (三)安装拆卸、安全技术要求

  1、基础施工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基础应满足设计和使用出厂使用说明要求,能可靠承受作用在其上的全部荷载;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应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固定式塔式起重机基础周边有排水沟或抽水设备,5平方以内无积水,基础与周边无杂物,无特殊情况基础表面应高出现场地面200毫米。

  施工升降机基础如无设计要求的,应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设计。卷扬机应安装在坚实平整的位置上,远离危险作业区,基座应平整牢固,周围排水通畅,地锚设置可靠,并搭设工作棚。工作棚位置因保证操作人员能看清指挥人员和拖动或起吊的物件,可用5公分厚木板架设或采用两层竹笆,上下竹笆层间距不小于600毫米;固定卷扬机的锚桩应牢固可靠,不得以树木、电杆代替锚桩。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基础应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基础图、地耐力试验报告、基础所用材料复试单、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等隐蔽记录及监理验收手续等验收记录应立即立备档备查。

  2、安全拆卸施工

  ①安全拆卸施工前,装拆单位技术负责人与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应编制施工技术方案,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后,由装拆单位技术负责人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时,装拆单位和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现场监护。

  ②装拆作业前应对下列项目进行检查:

  ⑴基础符合技术要求。

  ⑵对装拆舍不得各机关、各部位、结构焊缝重要部位螺栓、销轴、卷扬机构和钢丝绳、吊聚集电气设备、线路进行检查。

  ⑶装拆自升式塔机,应对顶升液压系统的液压缸和油管、顶升套架结构、导向轮、顶升撑脚等进行检查。

  ⑷对装拆人员使用的工具、安全带、安全帽进行检查,不合格的立即更换;

  ⑸检查装拆设备作业配备中的起重机、运输汽车等辅助机械,确保状态良好,技术性能满足装拆作业需要。

  ⑹装拆现场电源、电压、运输道路、作业场地等具备作业条件。

  ⑺安全监督岗的设置和安全技术措施落实达到要求。

  ③装拆作业应在白天进行。当遇大风、浓雾和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④指挥人员应熟悉装拆方案,遵守装拆工艺和操作规程,使用明确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所有参加装拆作业的人员应听从指挥,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有错误时,应停止作业。

  ⑤装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穿戴安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装拆工艺和操作规程,发现异常情况和疑难问题及时向技术负责人反映。

  ⑥塔式起重机装拆塔身起降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升降作用过程,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系统,专人装拆螺栓。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平台。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信号;

  ⑵升降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有充分的照明。⑶风力在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升降作业。在作业过程中突然风力达到4级以上时,必须立即停止,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

  ⑷顶升前应预先放松电缆,其长度应大于顶升总高度,并应紧固好电缆圈峒。下降时应适当收紧电缆。

  ⑸升降时必须套好顶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并应按规定使塔身起重臂与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机构制动住,当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的最后一根螺栓(销子)拆卸困难时,应将其对角方位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臂动作松动螺栓销子。⑹升降时,顶升撑脚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方可继续下一个动作。

  ⑺升降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扭力紧固,液压操作杆应回到中间位置,切断液压升降机的结构电源。

  ⑦塔式起重机附着锚固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塔式起重机附着的建筑物,其锚固点的受力强度应满足起重机的设计要求。附着杠系的布置方式、相互间距和附着距离等,应按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执行。有变动时,应另行设计;

  ⑵装设附着框架和附着杠件,应采用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并应采用附着杆进行调整,在最高锚固点以下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1000。⑶在附着框架和附着杆件支座布设时附着杆倾斜度不得超过10度。⑷附着框架设置在塔身标准节连接处,箍紧塔身,塔架对角处在无斜撑时应加固。

  ⑸塔身顶升接高到规定锚固间距时,应及时增设与建筑物的锚固装置。塔身高出锚固装置的自由端高度,应符合出厂要求。

  ⑹应经常检查锚固装置,发现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作业。

  ⑺装卸作业时,应随着降落塔身的进程拆卸相应的锚固装置,严禁在落塔之前先拆锚固装置。

  ⑻遇到六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安装拆卸锚固装置;

  ⑼锚固装置的安装、拆卸、检查和调整,均有专人负责,工作时应系安全带和戴安全帽,并应遵守高处作业有关安全操作的规定。

  ⑧塔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和起吊物边缘与架空线路变现的最小距离应符合安全规定;小于2米的或在作业半径下方有架空线路的,应按要求搭设防护架。夜间施工有36伏彩泡。金属结构及所有的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

阻不应大于4欧姆。按要求设置安全避雷装置。移动塔机的任何部位(包括吊物)之间距离不小于5米。固定塔机的任何部位(包括吊物)之间距离不小于2米。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起重臂、吊钩、平衡重等转体上标以鲜明的色彩标志。

  ⑨施工升降机装拆应按照规定和相应技术规范和规程进行。

  ⑴升降机导轨架安装时,应用经纬仪对升降机的两个方向进行测量校准,其垂直度允许偏差为其高度的5/10000。导轨架顶端自由高度、导轨架与附壁距离、导轨架与附壁距离、导轨架两附壁连接点间距离和低附壁点高度不得超过出厂规定。

  ⑵在安装拆卸时,严禁超过架设荷载量(即无配重时的荷载量)的规定。

  ⑶升降机周围2.5米范围内应设置稳固的防护栏杆,各楼层平台通道应平整牢固,出入口应设防护栏杆和防护门。全行程四周不得有危害安全运行的障碍物。

  ⑷升降机安装在建筑物内部井道之间时,应在全程范围井壁四周搭设封闭屏障。装设在阴暗处或夜班作业的升降机,应在全行程上装设足够的照明和明亮地楼层编号标志灯。

  ⑸升降机安装后,应经现场技术负责人会同安装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对基础和附壁支架以及升降机架设安装的质量、精度进行全面检查,并按规定程序进行技术试验(包括坠落试验),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⑹装拆作业前应检查升降机与建筑物及脚手架的廉洁情况、架体有无其他牵扯物、临时附墙架、缆风绳基地锚设置情况、低梁宇基础连接情况。拆除缆风绳和附墙架前,应先设置临时缆风绳或支撑,确保架体的自由高度符合规定要求,无规定的一般不大于两个标准节(一般不大于8米)。拆除作业中严禁从高产向下抛掷物件。因故中断作业时,应采取临时稳固措施。

  ⑩设备安装过程中,必须分阶段进行技术检验。整机安装完毕后,项目经理应组织安装、监理单位进行验收,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保证各机构动作正确、平稳、无异响,制动可靠,各安全装置灵敏有效。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填写检验记录。

  装拆作业过程中,当遇天气剧变、突然停电、机械故障等意外情况,短时间不能作业,必须使已装拆的部位达到稳定状态并固定牢固,经检查稳定无隐患后,方可停止作业。

  (四)作用安全技术要求

  ⑴现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明显部位货机棚内要悬挂切实可靠的简明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标牌。

  ⑵使用的设备要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以确保作业中的安全运行。设备使用的润滑油(脂),应符合出场使用说明书所规定的种类和牌号,并应按时、按季、按质更换。

  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进入作业地点后,收购技术负责人应向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和安全技术交底。操作人员在作业琴应对现场环境、架空电线、建筑物机构件重量和分布情况进行全方位的了解,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⑷项目经理应负责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作业提供道路、水电、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备的条件,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间作业应设置足够的照明。

  ⑸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以拒绝执行。操作室远离地面时,地面及高空指挥人员均应采用对讲机等有效的通讯联络进行指挥。

  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要求:

  ①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拒绝执行违反操作规程的各项指令,不得擅离职守,不得酒后操作。塔及驾驶员在工作中要按照塔机使用说明书及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严格遵守十不吊。

  ②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集中精力正确操作,注意机械工况,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其他无证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内或操作室内。

  ③操作人员要遵守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有关保养规定,认真及时做好各级安全保养工作,经常保持设备的完好状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不得带故障运转。出现故障要及时上报,立即停车检修,应先停车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④实行多班作业的设备,应执行交接班制度,在工作班前应如实填写设备工作日志和交接班记录;接班人员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工作。

  ⑤在工作中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束紧不得外漏,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按照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的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试验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⑻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上的各种安全使用防护装置机检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应完好齐全,有缺损时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⑼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作业区域,应设立警告标志及采取现场安全措施。

  ⑽建筑起重机械设备须冬期施工、在寒冷季节使用,使用单位应制订寒冷季节安全技术措施。

  ⑾停用一个月或封存的机械,应认真做好停用或封存前的保养工作,并应采取预防风沙、雨林、水泡、锈蚀等措施。建筑起重机械设备集中停放的场所,应有专人看管,并应设置消防器材,设备周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⑿当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发生重大事故时,施工现场必须及时上报和组织抢救,保护现场,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落实及完善安全措施。

  (五)、施工现场施工机具安全管理要求

  1、钢筋调直机

  ①料架、料槽应安装平直,对准导向筒、调直筒和下切刀孔的中心线。

  ②用手转动飞轮,检查传动机构和工作装置,调整间隙,紧固螺栓,确认正常后,启动空运转,检查轴承无异响,齿轮啮合良好,待运转正常后,才可作业。

  ③按调直钢筋的直径,选用适当的调直块及传动速度。经调试合格,才可送料。

  ④在调直块未固定、防护罩未盖好前不得送料。作业中严禁打开各部防护罩及调整间隙。

  ⑤当钢筋送入后,手与轮必须保持一定距离,不得接近。

  ⑥送料前应将不直的料头切去,导向筒前装一根1m长的钢管,钢筋必须先穿过钢管再送入调直前端的导孔内。

  ⑦作业后,应松开调直筒的调直块并回到原来位置,同时预压弹簧必须回位。

  2、 钢筋调直切断机的安全技术规程

  ①料架、料槽应安装平直,对准导向筒、调直筒和下切刀孔的中心线。

  ②用手转动飞轮,检查传动机构和工作装置,调整间隙,紧固螺栓,确认正常后,启动空运转,检查轴承无异响,齿轮啮合良好,待运转正常后,才可作业。

  ③按调直钢筋的直径,选用适当的调直块及传动速度。经调试合格,才可送料。

  ④在调直块未固定、防护罩未盖好前不得送料。作业中严禁打开各部防护罩及调整间隙。

  ⑤当钢筋送入后,手与轮必须保持一定距离,不得接近。

  ⑥送料前应将不直的料头切去,导向筒前装一根1m长的钢管,钢筋必须先穿过钢管再送入调直前端的导孔内。

  ⑦作业后,应松开调直筒的调直块并回到原来位置,同时预压弹簧必须回位。

  3、钢筋弯曲机

  钢筋弯曲机的安全技术规程

  ①工作台和弯曲机台面要保持水平,并准备好各种芯轴及工具。

  ②按加工钢筋的直径和弯曲半径的要求装好芯轴,成型轴、挡铁轴或可变挡架,芯轴直径应为钢筋直径的2.5倍。

  ③检查芯轴、挡块、转盘应无损坏和裂纹,防护罩紧固可靠,经试运转确认正常后,才可作业。

  ④作业时将钢筋需弯的一头插在转盘固定销的间隙内,另一端紧靠机身固定销,并用手压紧,检查机身固定销子确实安在挡住钢筋的一侧,才可开动。

  ⑤作业中,严禁更换芯轴、销子和变换角度以及调速等作业,并不得加油或清扫。

  ⑥弯曲钢筋时,严禁超过本机规定

的钢筋直径、根数及机械转速。

  ⑦弯曲高强度或低合金钢筋时,应按机械铭牌规定换算最大限制直径并调换相应的芯轴。

  ⑧严禁在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内和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站人,弯曲好的半成品应堆放整齐,弯钩不得朝上。

  ⑨转盘换向时,必须在停稳后进行。

  4、电焊机

  电焊、对焊机的安全操作规程

  (1)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设有可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并备有消防用品。

  (2)焊接时,焊接和配合人员必须采取防止触电、高空坠落、瓦斯中毒和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3)严禁在运行中的压力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

  (4)焊接铀、铝、锌、锡、铅等有色金属时,必须在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焊接人员应戴防毒面具或呼吸滤清器。

  (5)高空焊接或切割时,必须挂好安全带,焊件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6)雨天不得露天电焊,在潮湿地带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穿好绝缘鞋。

  (7)焊钳应与手把连接牢固,不得用胳膊夹持焊钳。清除焊渣时,面部应避开被清焊缝。

  (8)施焊现场的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氧气瓶、乙炔发生器、木材等易燃物。

  (9)对焊机应安置室内,并有可靠的接地,如多台对焊机并列安装时,间距不得少于3m,并应分别接在不同相位的电网上,分别有各自的刀型开关。-

  (10)作业前,检查对焊机的压力机构应灵活,夹具应牢固,气、液压系统无泄漏,确认正常后,才可施焊。

  (11)焊接前应根据所焊钢筋截面,调整二次电压,不得焊接超过对焊机规定直径的钢筋。

  (12)断路器的接触点、电极应定期光磨,二次电路全部连接螺栓应定期紧固。冷却水温度不得超过40℃;排水量应根据温度调节。

  (13)焊接较长钢筋时,应设置托架。配合搬运钢筋的操作人员,在焊接时要注意防止火花烫伤。

  (14)闪光区应设挡板,焊接时无关人员不得人内。

  (15)冬季施工时,室内温度应不得低于8℃,作业完毕后,应放尽机内冷却水。、

篇5:工程项目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工程项目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1、配电室

  ①配电室建筑五的耐火登记不低于3级,室内应配置砂箱和适于扑救电器火灾的灭火器。

  ②配电室的门向外开,并配锁。

  ③配电室的顶棚距地面不小于3米。

  ④在配电室内设值班室或检修室时,该室距配电屏(盘)的水平距离应大于1米,并采取屏障隔离。

  ⑤配电室应能自然通风,并保持干燥,并采取防止雨雪和小动物进入的措施。

  ⑥配电屏单列布置宜靠墙安装,正面的操作通道宽度不小于1.5米。

  ⑦配电室的裸母线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小于2.5米时,采取遮拦隔离,措施遮拦下方通行高度不小于1.9米;遮拦与带电部分的净距离不小于0.075米。

  ⑧配电装置的上端距顶棚不小于0.5米。

  ⑨配电屏应与重复接地线及保护零线做接地连接。

  2、施工用电线路

  (一)架空线路

  ①施工现场搬运电杆时,应由专人指挥。

  ②人工立电杆时,应由专人指挥。

  ③电杆就位移动时,坑内不许有人。

  ④架空线路的干线设置(380/220V)应采用铁横担,瓷瓶水平架设,档距不大于35米,线间距不小于0.3米。

  ⑤架空线路距地面不小于4米,过路线的最低一层不低于6米。

  ⑥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距离:1kv以下时为4米,1kv以上时为6米。

  ⑦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紧螺栓拧紧,仅有角度的导线时,操作人员应在外侧作业。

  ⑧大雨、大雪及六级以上的大风天,停止登杆作业。

  (二)电缆、电线

  ①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敷设,并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②电缆在室外埋地敷设时,必须按电缆埋设图施工,并应砌砖槽防护,埋设深度不小于0.6米。

  ③电缆的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5公分的细砂,上盖电缆盖板或红机砖作为电缆的保护层。

  ④地上应由埋设电缆的标志,并应有专人负责管理。不得将物料对方在电缆埋设的上方。

  ⑤有接头的电缆不准埋在地下,接头处应露出地面,并配有电缆接线盒(箱)。电缆接线盒(箱)应防雨,防尘、防机械损伤,并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的场所。

  ⑥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基因出地面从2米至地面以下0.2米处,必须加设架设防护套管。

  3、配电箱

  ①配电箱及内部开关、器件的安装应端正牢固。安装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配电箱为固定式配电箱,其箱底距地面的垂直应为大于1.3米,笑语1.5米。移动式配电箱不得置于地面上随意拖拉,应固定在支架上,其箱底距地面的垂直应宜大于0.6米。

  ②配电箱内的开关、电器,应按照在金属或非木制的绝缘电器安装在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内,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部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作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必须通过零线端子板连接。

  ③配电箱和开关项箱的进进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面,并加保护套保护,进出线应分路成束,不得承受外力,并做好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线口直接接触。

  ④配电箱内的开关机仪表等电器排列整齐,配线绝缘良好,帮炸成束。熔丝及保护装置按设备容量合理选择,三箱设备的熔丝大小应一致。配电箱的操作盘面不得有带电体明露。箱内应整洁,不得放置工具等杂物,箱门应设置线路图。下班后必须拉闸断电,锁好箱门。

  ⑤配电箱2米以内不得对方杂物。电工应经常巡视检查开关、熔断器的节点是否过热。各节点是否牢固,配线绝缘有无破损,仪表指示是否正常等。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必须采取TN-S系统,设置专用的保护零线,要求使用五芯电缆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即在总配电箱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设开关箱,所有用电设备必须从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中取得电源。酚配电箱的层次视施工现场规模、用电容量或用电设备数量而定,使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形成层次清晰的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系统。

  ⑦开关项与用电设备之间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实行两级漏电保护,即总配电箱设一级漏电保护器,开关箱设二级漏电保护器。上级漏电保护器与下级漏电保护器的技术参数应当匹配,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功能。

  ⑨开关箱内的第二级漏电保护器一般应选择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小于30毫安,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秒的快速漏电保护器。在设有泥浆水和特别潮湿的施工场所,应选用额定漏电保护动作电流小于15毫安,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秒的防溅漏电保护器。

  4、施工照明

  ①施工现场应设置单独的照明用电回路。在停电后作业人员需要及时撤离现场的特殊工程,必须装设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装置。

  ②施工现场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工作场所常不得置装设局部照明,多于需要大面积的照明场所,应采用高压泵灯、高压钠灯或碘钨灯,灯头与易燃物的净距离不小于0.3米。流动性的碘钨灯采用采用金属支架安装时,支架应稳固,灯具与金属支架之间必须用不小于0.2米的绝缘材料隔离。

  ③施工照明灯具漏天装设时,应采用防水式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小于3米。工作棚、场地的照明灯具,可分路控制,每路照明支线上连接灯数不超过10盏,若超过10盏时,每个灯具上映装设熔断器。

  ④室内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小于2.4米。每路照明支线的灯具和插座数不得超过25个,额定电流不得大于15安,并用熔断器保护。

  ⑤一般施工场所应选用额定电压为220伏的照明灯具,不得使用带开关的灯头,应选用螺口的灯头。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单项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开关。

  ⑥隧道、人防工程,由高温、导电回程或灯具距地面高度室外低于3米,室内低于2.4米的场所,电源电压不得大于36伏。在特别潮湿、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灯具,其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伏。手持灯具应用胶把和网罩保护。

  ⑦照明变压器必须有防雨、防砸措施。

  ⑧照明线路不得拴在金属金属架、龙门架或井字架上,严禁在地面上乱拉、乱拖。控制刀闸应配有熔断器和防雨措施。

  ⑨施工现场的照明灯具应采用分组控制或单灯控制。

  ⑩电源电压为220伏的碘钨灯宜做固定式照明灯具,安装高度不得低于3米,倾斜不大于4度,其金属外壳

应做保护接零,使用三芯线。

  5、施工机具用电要求

  (一)塔式起重机

  ①塔式起重机必须做防雷接地,同一台电器设备的重复接地与防雷接地可使用同一个接地体,接地电阻值应采用两者的最低值。

  ②塔式起重机的各种限位开关必须齐全有效。

  ③对于塔式起重机在每天工作前必须对各种行程开关进行空载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

  ④塔吊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二)电焊机

  ①电焊机一次线长度不应大于5米,一二次侧方呼罩齐全。

  ②焊机机械二次线应选用YHS型橡皮铜芯多股软线缆。

  ③手柄和电源线的绝缘应良好。

  ④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焊人要有用火证和看护人,使用护目镜。

  (三)手持电动工具

  ①手持电动工具的开关箱内必须安装隔离开关、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和漏电保护器。

  ②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选择无接头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其性能应符合接头GBBBB1169-74《通用橡套软电缆》的要求。

  ③在漏天或潮湿的场所必须使用Ⅱ类手持电动工具。

  ④在狭窄场所施工,优先使用带隔离变压器的Ⅲ类手持电动工具。如果选用Ⅱ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防溅型的漏电保护器,把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器装在狭窄场所外边并应设专人看护。

  ⑤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要做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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