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 导航

物业管理企业会计核算补充规定(2000试行)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06-26

  财政部关于物业管理企业执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会字[1999]44号

  国务院有关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了规范和加强物业管理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现就物业管理企业执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指物业管理企业,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管理企业。

  二、物业管理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再按照“物业管理企业会计核算补充规定(试行)”执行(见附件)。

  三、本通知自2000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物业管理企业会计核算补充规定(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000年二月十六日

  物业管理企业会计核算补充规定(试行)

  一、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

  第204号科目预收账款

  1.本科目核算企业按合同规定向有关单位和个人预收的款项,如企业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公共卫生清洁、公用设施的维修保养和保安、绿化等预收的公共性服务费等。

  2.企业向有关单位和个人预收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入实现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有关单位和个人补付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退回多付的款项,作相反会计分录。

  预收账款情况不多的公司,也可以将预收的款项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的贷方,不设本科目。

  3.本科目应按有关单位和个人设置明细账。

  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向有关单位和个人预收的款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应由关于单位和个人补付的款项。

  第205号科目代收款项

  1.本科目核算企业因代收代交有关费用等应付给有关单位的款项,如代收的水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等。

  企业受物业产权人委托代为收取的房租等,也在本科目核算。

  2.企业收到代收的各种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交给有关单位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取代办手续费等服务收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科目。

  3.本科目应按代交费用种类设置明细账。

  4.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代收款项。

  第209号科目其他应付款

  1.本科目核算企业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入住时或入住后准备进行装修时,企业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的可能因装修而发生的毁损修复、安全等方面费用的保证金等。

  2.发生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本科目应按债权人或应付、暂收款项的类别设置明细账。

  4.本科目期末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其他应付款。

  第281号科目代管基金

  1.本科目核算企业接受委托管理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2.企业收到代管基金时,借记“银行存款-代管基金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收到银行计息通知,属于代管基金存款的利息收入,借记“银行存款-代管基金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有偿使用产权属全体业主共用的商业用房和共用设施设备,应负担的有关费用,如租赁费、承包费、有偿使用费等,应按受益对象,借记“经营成本”、“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代管基金按规定用途使用,应分别以下两种情况进行处理:

  由本企业承接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修、更新、改造任务的,实际发生的工程支出,借记“物业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材料”等有关科目;工程完工,其工程款经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进行转账,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物业大修收入”科目;结转已完物业工程成本,借记“经营成本”科目,贷记“物业工程”科目。

  由外单位承接大修任务的,工程完工,其工程款经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与承接单位进行结算,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本科目应按单幢房屋设置明细账。

  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代管基金的节余。

  第411号科目物业工程

  1.本科目核算企业承接物业工程发生的各项支出。

  企业对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管理用房、商业用房进行装饰装修发生的支出,也在本科目核算。

  2.企业承接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修、更新、改造工程发生的各项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材料”等科目。工程完工,其工程款经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进行转账,借记“代管基金”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物业大修收入”科目;结转已完物业工程成本,借记“经营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应按工程项目设置明细账。

  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在建工程的实际成本。

  5.企业可以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增设相应的科目。

  第501号科目经营收入

  1.本科目核算企业在物业管理(主营业务)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等劳务而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物业管理收入、物业经营收入和物业大修收入。

  物业管理收入是指企业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的公共性服务费收人、公众代办性服务费收入和持约服务收入。

  物业经营收入是指企业经营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筑物和共用设施取得的收入,如房屋出租收入和经营停车场、游泳池、各类球场等共用设施收入。

  物业大修收入是指企业接受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委托,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取得的收入。

  2.企业取得的各项收入。应按下列原则确认:

  企业应当在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凭证时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物业大修收入应当经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企业与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双方签订付款合同或协议的,应当根据合同或者协议所规定的付款日期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3.企业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公共性服务、公众代办性服务以及特约服务而取得的物业管理收入,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经营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筑物、和共用设施取得的物业经营收入,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承接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修工程,工程完工,其工程款经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进行转账,借记“代管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4.本科目应按经营收入的种类设置明细账,如“物业管理收入”、“物业经营收入”、“物业大修收入”等,其中“物业管理收入”,企业可以根据实际管理需要,按照物业管理收入的组成内容(和来源渠道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5.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第502号经营成本

  1.本科目核算企业物业管理、物业经营、物业大修等应结转的经营成本。

  企业所属物业管理单位在经营中发生的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及职工福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水电费、取暖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通讯费、交通运输费、租赁费、财产保险费、劳动保护费、保安费、绿化维护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及其他费用等间接费用,记入“管理费用”科目,不在本科目核算。

  2.企业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公共性服务、公众代办性职务及特约服务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直接记人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材料”、“应付账款”等科目。

  企业经营物业应付给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租赁费、承包费等,直接记人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代管基金”或“应付账款”科目。

  月份终了,企业应及时结转已完物业工程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物业工程”科目。

  3.本科目的明细核算应与经营收入的明细核算相对应。

  4.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第511号其他业务收入

  1.本科目核算企业除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房屋中介代销手续费收入、材料物资销售收入、废品回收收入、商业用房经营收入及无形资产转让收入等。

  商业用房经营收入是指企业利用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商业用房,从事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开办健身房、歌舞厅、美容美发商店、饮食店等经营收入。

  其他业务收人的确认原则,与主营业务收入确认原则相同。

  2.企业取得的各项其他业务收入,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应按其他业务的种类设置明细账,如“中介代销手续费收入”、“物资销售收人”、“废品回收收入”、“商业用房经营收入”等。

  4.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第512号其他业务支出

  1.本科目核算企业除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所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而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以及相关税金及附加等。

  2.企业发生的其他业务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工资”、“银行存款”、“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代管基金”等科目。

  3.本科目应按其他业务的种类设置明细账,如“中介代销手续费支出”、“物资销售成本”、“废品回收成本”、“商业用房经营支出”等。

  4.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二、会计报表的编制说明

  1.在资产负债表“住房周转金”项目下增设“代管基金”项目,反映企业接受委托管理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结余。本项目应根据“代管基金”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

  2.“物业工程”科目的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中反映。

  3.“代收款项”科目的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其他流动负债”项目中反映。

物业经理人网-www.Pmceo.com

篇2:会计核算规定:房地产开发部分(目录)

  会计核算规定--房地产开发部分(目录)

  1、编写说明

  2、科目表

  3、资产的核算

  3.1、库存现金的核算3.2、银行存款的核算3.3、其它货币资金的核算3.4、应收帐款的核算3.5、坏帐准备的核算3.6、应收票据的核算3.7、预付帐款的核算3.8、其它应收款的核算3.9、物资采购的核算3.10、采购保管费的核算3.11、库存材料的核算3.12、库存设备的核算3.13、委托加工物资的核算3.14、低值易耗品的核算3.15、开发产品的核算3.16、分期收款开发产品的核算3.17、出租开发产品的核算3.18、周转房的核算3.19、固定资产的核算3.20、累计折旧的核算3.21、在建工程的核算3.22、无形资产的核算3.23、待处理财产损溢的核算3.24、短期投资的核算3.25、长期投资的核算

  4、负债的核算

  4.1、短期借款的核算4.2、应付票据的核算4.3、应付帐款的核算4.4、预收帐款的核算4.5、其它应付款的核算4.6、应付工资的核算4.7、应付福利费的核算4.8、应交税金的核算4.9、应付利润的核算4.10、其它应交款的核算4.11、预提费用的核算4.12、长期借款的核算4.13、应付债券的核算4.14、长期应付款的核算

  5、所有者权益的核算

  5.1、实收资本的核算5.2、资本公积的核算5.3、盈余公积的核算5.4、未分配利润的核算

  6、收入的核算

  6.1、收入的核算6.1.1销售收入的确认6.1.2收入的一般核算程序

  7、成本的核算

  7.1、开发成本的核算7.1.1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方法7.1.2成本费用项目及核算内容7.1.3成本项目的会计科目和帐目设置7.1.4成本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8、期间费用的核算

  8.1管理费用的核算8.2营业费用的核算8.3财务费用的核算

  第一部分:编写说明

  一、编写目的:

  1、实行公司统一的会计核算方法的需要。会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每天都要处理大量的会计业务,由于受外部环境(税务、银行、国家行政法规)以及自身因素(经验、知识、判断力)的影响,对每一笔业务处理容易产生不同的处理方法,我们编写手册的第一个目的,就是选择一种比较好的方法作为公司对该笔业务处理的统一方案。(包括报表填报方法)

  2、用一个统一的规范化标准去评价与考核每一个会计人员的工作业绩与水平是比较公平与合理的。用该手册作为业务评价与考核的标准,可使会计人员的业务操作逐步向规范化方向发展。

  3、会计人员工作变动或新的员工入职,常常形成工作不衔接,有了核算操作手册,可使其较快地进入工作状态,有利于新会计人员对会计业务的处理保持其连续性。

  4、为会计报表合并提供统一的基础。

  5、便于提高会计人员的工作水平。今后会计人员在工作中遇到新的问题、新的案例,可逐步充实到会计核算手册之中,这就为会计人员业务交流与研讨提供了一个较好的平台。

  二、编写基础:本次编制的房地产资产核算是在现有的企业会计制度的框架内,结合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济业务内容而编写的。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财务核算的影响较大,具体变动情况,要等财政部会计司的规定出台以后进行相应改变。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科目表

  一、资产类 二、负债类

  顺序号编号科目名称明细科目设立说明顺序号编号科目名称明细科目设立说明

  11001现金 382101短期借款

  21002银行存款按开户行帐号设置明细科目392111应付票据 按票据设立登记簿

  31009其他货币资金按其它货币资金的种类设置明细科目402121应付账款按往来单位设立明细帐

  41101短期投资按投资种类设置明细科目412131预收账款按客户设立明细帐

  51102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422141代销商品款按客户设立明细帐

  61111应收票据设立应收票据登记簿432151应付工资

  71121应收股利按股利来源设立明细帐442153应付福利费

  81122应收利息按借款单位设立明细帐452161应付股利

  91131应收账款按客户设立明细帐462171应交税金按税种设立明细帐

  101133其他应收款按往来单位设立明细帐472176其他应交款

  111141坏账准备 482181其他应付款按往来单位设立明细帐

  121151预付账款按预付款单位设立明细帐492191预提费用

  131161应收补贴款按应收单位设立明细帐502201待转资产价值

  141201在途物资按供货单位设立明细帐户512211预计负债

  1203采购保管费 522301长期借款

  151211原材料按品种设立明细科目532311长期债券

  161221包装物按品种设立明细科目542321长期应付款

  171231低值易耗品按品种设立明细科目552331专项应付款

  181241开发产品按种类设立明细帐562341递延税款

  191291分期收款开发产品按销售对象设立明细科目三、所有者权益类

  20**92出租开发产品按出租产品类别设立明细科目573101实收资本按投资人设立明细科目

  211293周转房按周转房栋号(或楼层、房间号)进行明细核算583111资本公积

  221301待摊费用按种类设立明细科目593121盈余公积

  231401长期股权投资按投资对象设立明细科目603131本年利润

  241402长期债权投资按投资对象设立明细科目613141利润分配

  251421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按投资对象设立明细科目

  261501固定资产按种类设立明细科目五、损益类

  271502累计折旧 645101主营业务收入应按经营收入的类别设置明细帐、台帐

  281505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按种类设立明细科目655102其他业务收入

  291601工程物资按种类设立明细科目665201投资收益

  301603在建工程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构成项目设立明细科目675203补贴收入

  311605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按种类设立明细科目685301营业外收入

  32

1701固定资产清理 695401主营业务成本

  331801无形资产按种类设立明细科目705401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341805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按种类设立明细科目715405其他业务支出

  351815未确认融资费用 725501营业费用按费用项目设立明细科目

  361901长期待摊费用 735502管理费用按费用项目设立明细科目

  371911待处理财产损益 745503财务费用按费用项目设立明细科目

  四、成本类755601营业外支出

  624101开发成本按项目、开发期、开发产品成本项目设立多级明细科目765701所得税

  634105开发间接费用按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和费用项目设立明细科目775801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为统一核算,增强可比性,此科目表中的科目及编号由集团统一规定使用,各分子公司不得更改编号及核算内容,如确因特殊需要更改的,应以书面报告,经集团财务总监批准后更改并备案。

  (注:各会计明细科目说明见财务分册)

篇3:建筑工程总公司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总公司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规定

  一、核算体制

  第一条 集团公司实行集团公司、子、分公司、项目部四级核算,对于个人往来项目必须核算到个人。其中集团公司和子公司实行全面核算,分公司实行内部独立核算,项目部实行成本核算;子公司实行独立核算,承担有限民事责任。子、分公司、项目部分别为利润中心、利润指标中心和成本指标考核中心。

  第二条 集团公司设立财务管理部,土建公司、房地产公司设财务部,其它子公司设立财务科,各分公司、机具管理中心设立财务科,项目部设兼职成本核算员(由预算/定额员兼任)。集团公司、子、分公司均独立建帐,进行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告。

  第三条 集团公司与子公司为母子公司关系,子公司受集团公司领导,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对子公司财务部(科)行使领导、指导职能;土建子公司财务部对各分公司财务科行使领导、指导职能;分公司财务科对项目部成本核算员行使指导职能。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对所属各级财务机构人员负有指导、检查、监督、考核、人员调配、培训的责任。

  第四条 集团公司对会计人员实行委派制,各级会计人员必须对集团公司负责,各级会计人员的工作业绩由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实施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罚。子、分公司对会计人员有使用权。

  第五条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统一负责处理对外关系,协调与各地财政、税务、银行的关系,各子、分公司凡涉及各地财政、税务、银行的相关事宜必须事前向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郡请示、汇报,未经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授权或同意,不得擅自办理上述事宜(日常正常的纳税申报由各子、分公司办理后报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备案)。

  第六条 集团公司内,对一般关联方交易原则上按市场经济规则操作,按市场价进行决算;对重大关联方交易的决算原则和方法,必须事前报告集团公司董事长审批。

  第七条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对集团公司的资产进行管理,编制集团公司的合并会计报表;各子公司负责对本子公司的收入、成本、费用进行全面核算,如实反映各自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土建各分公司负责对本分公司的收入、成本、费用进行内部独立核算,年终将当年会计利润上交土建子公司财务科,土建子公司财务科要对各分公司的会计报表进行汇总。

  第八条 土建子公司财务部负责各分公司之间经济往来的协调工作,保证各分公司"内部往来"资料的准确、一致。

  第九条 分公司之间的物资调拨,调拨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由公司审计部进行调控、监督。调拨甲供材料按市场价决算,预算价格与市场价的差额由调出方承担。该差额不影响经济指标考核,由成本核算科从调出方的成本中扣除。

  第十条 子、分公司之间的物资调拨,调拨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调拨甲供材料按市场价决算,预算价与市场价的差额由调出方负担。该差额不影响经济指标考核,由成本核算科从调出方的成本中扣除。

  第十一条 机械设备加工公司向机具管理中心提供模板等开具材料调拨单;土建公司财务部按月向各子、分公司分配固定资产折旧。双方均通过"内部往来"列帐。

  第十二条 年度末,土建各分公司将当年实现的利润全部交土建子公司财务科。会计处理如下:借记:本年利润;贷记:内部往来一公司财务科;如为亏损,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会计核算

  第十三条 会计核算流程按集团公司公布的《财务会计工作流程图》执行。

  第十四条 公司目前实行《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待条件成熟后实行《企业会计制度》。生物医药公司、建筑机械公司、租赁公司实行《企业会计制度》。

  第十五条 各级财务机构都必须及时记帐、结帐,当天的业务当天要处理,不得拖延。

  第十六条 原始凭证必须符合国家和集团公司规定要求,各项要素完备,不得以虚假的原始凭证列帐。

  第十七条 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采用现金流量表日记帐,由现金会计登记,每月与总帐进行核对。现金每月由财务主管(科长、总帐会计)监督盘点抽查一次,并做好盘点记录;现金会计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由财务主管签字。

  第十八条 对有关部门和个人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并要求及时报销,报销时支付现金以补充备用金。定额备用金核算流程按公司公布的《财务会计工作流程图》执行。

  第十九条 为保证发票能及时得到审批,当事人应根据国家和公司的规定要求,取得正规、合法的发票,并进行整理,做好封面,由直接主管人签字,交票据员检查登记;公司制度规定发票后面应附有相关证明材料的,必须同时送审。票据员应严格审查把关,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驳回,限于一周内整改完毕,符合要求的送公司审计部审批。凡无正当理由,未在公司制度规定的时间内将发票交公司审计部审批的,一律按公司制度对当事人进行处罚。驳回整改的如在下月仍不送审的,按二倍进行罚款。

  第二十条 土建子公司员工的工资由子、分公司每月按计税工资进行预提[计税工资标准为800元/人),及时记人成本、费用和应付工资。农历年末由土建子公司财务科根据工资决算单决算员工工资,并根据分公司、项目部人员工时使用情况将决算的工资分配给各分公司、项目部,各分公司、项目部根据实际决算的工资调整预提数。

  第二十一条 根据预提的应付工资按月计提工资附加费,计提标准:福利费14%,工会经费2%,职工教育经费1.5%。

  预提的福利费列入"应付福利费"科目,预提的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列入"其它应付款一工会经费"、"其它应付款一职工教育经费"科目。

  农历年末根据公司财务管理部分配的实际决算的工资调整预提的工资附加费。

  第二十二条 各级财务机构的材料会计负责材料的采购、领用、结存、调拨、退料、报废的会计核算工作。材料计划流程和材料采购流程根据公司有关制度执行。

  对外购材料,如果收到材料而发票未到,原则上应于月末进行预点;为简化会计核算程序,由各分公司材料会计于每年12月末根据各项目材料报表上结余额为负数的材料,单列统计报表报财务科,财务科据此进行预点,下一会计年度建立新帐时将原预点数全额冲回。

  第二十三条 每年12月25日前由分公司材料部门、材料会计、项目部仓库保管员、收料员对各项目部的库存材料(含大宗材料)进行盘点,对盘点结果要写出书面报告,分析盘盈、盘亏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报分公司经理,并上报公司总经理。分公司经理审核批准后财务部门要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第二十四条 固定资产实行分类管理,按类提取折旧。固定资产分类及预计使用年限如下:

  一类:房屋、建筑物 30年

  二类:试验设备及仪器 6年

  三类:施工机械 8年

  四类:运输设备 10年

  五类:生产设备

10年

  六类:通讯设备 5年

  提取折旧时,预留净残值3%,采用直线法(平均年限法)按月计提。折旧费除房屋外,均由各使用单位承担。

  固定资产帐目由公司资产管理科编报,固定资产管理信息实行计算机管理,按照固定资产类别、使用单位分别进行管理。

  第二十五条 固定资产每年lO月份进行一次清理盘点,由财务管理部协助配合资产管理科组织实施,并将清理结果报公司总经理。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采购按照公司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采购,发票及购进单经审计部审批后,由公司资产管理科组织建立固定资产,同时会计科登记入帐。大型设备分期付款而发票未到的,先根据购进单组建固定资产,同时贷记:应付帐款或长期应付款,并按规定计提折旧,待取得发票并经审计部审批以后,冲回原估计入帐数,按发票重新列帐,如发票与原列帐数不一致,应调整已提折旧金额。

  第二十七条 项目部的临时设施要单独核算分摊,购建时,借记:临时设施;每月按当月完成产值占项目总产值的比例分摊临时设施价值,借记:工程施工一临时设施摊销,贷记:临时设施摊销;竣工时,借记:临时设施摊销,贷记:临时设施;收回的残值收入,冲减工程成本。

  第二十八条 公司在建固定资产项目(如办公楼、学校等)一律通过"专项工程支出"科目核算。如属捐赠项目(如学校、幼儿园等),待工程竣工后转入"营业外支出"科目,自用项目组建固定资产。

  第二十九条 在建固定资产领用项目上的甲供料,一律开材料调拨单按市场价转公司总部财务科,预算价与市场价的差额由项目部承担;如属领用的是项目上的外购料,项目部按成本价调公司总部财务科,总部财务科列入"专项工程支出"科目。甲供料差价不影响经济指标考核,由成本核算科从调出方的成本中扣除。

  第三十条 年度末各项目部应对未完工程成本进行盘点,不允许通过调节未完工程成本调节利润,一经查出,将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进行处罚。未完工程盘点由项目部经理组织工程、预算、材料、财务人员按照权责发生制的要求进行。盘点时可采用"约当产量法"或其它有效方法进行。

  第三十一条 分公司2000元以下的生产工具由各分公司自行采购,一次性摊销到有关项目部的成本。

  第三十二条 对应收帐款加大收款力度,落实责任人,签订责任状,分公司总帐会计和材料会计每月要和甲方核对往来帐目,I兜止和纠正差错,并办理签认手续,参与收款工作。

  第三十三条 公司对固定资产、长期投资、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不含分公司之间内部往来)。

  三、成本核算

  第三十四条 分公司财务部门要根据审计部门审批的发票,正确归集各项目部的成本、费用,并按规定的方法进行分摊,以保证成本核算的准确性。

  第三十五条 成本、费用与收入要成配比,要准确划分已完工程与未完工程的成本,不得利用调节未完工程成本来调节利润。

  第三十六条 确认收人要遵循谨慎性原则,对未经审计部门审计的工程项目只能暂按内部预算确认收入。

  第三十七条 分公司、项目部要根据发票审批的有关规定,做好事前审核准备工作,完备各种手续,以保证各种成本费用能及时进帐,提高成本、费用核算的准确性。

  第三十八条 目前公司会计上计算机记帐和手工记帐并行,为便于成本核算科的考核,计算机中的工程成本帐的项目设置要与考核项目一致,成本项目设置如下:

  1、人工费;2、材料费;3、机械费;4、其它直接费(下设料具费、f临设费、其它);5、间接费用(下设项目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业务费、其它间接费)。

  手记帐上的工程成本帐的项目不变。

  第三十九条 会计科与成本核算科要加强沟通,成本核算科要深入分公司,每季度核对一次成本、费用进人会计核算的资料,找出形成差额的原因,提出调整处理的意见。

  第四十条 为加强项目部的成本自控能力和配合成本核算科的工作,各项目部设兼职成本核算员。成本核算员主要是在项目部经理的领导下,对项目部的成本进行计划、组织、协调、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项目部经理汇报和通报分公司财务机构。项目部的成本管理具体分工如下:

  预算员:按月下达项目部的制造成本,分别报送项目部经理、分公司财务总帐会计、公司财务管理部成本核算科;组织材料员工工时统计员、机械管理员及时完成自身的成本核算和控制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如材料超耗、工人工时超支、机械闲置或不足等)及时进行协调并及时向项目部经理和分公司财务机构汇报。

  材料员:根据项目部的制造成本,按月编制材料采购、耗用计划,控制材料的耗用,对多余材料要在材料报表中如实反映,以便公司统一调配,防止材料积压,每月25日完成当月材料报表的编制工作。

  工时统计员:根据项目部的制造成本,按月编制工人用工计划,通过生产管理部组织工人的调配,防止出现多用工人或因工人不足影响工程进度,控制用工总量,防止工时超耗,每月25日完成当月工时统计报表的编制工作。

  机械管理员:根据项目部的制造成本,按月编制机械使用计划,通过机械管理中心进行机械设备的调配,防止出现多用机械或因机械不足影响工程进度,督促司机或操作人员做好机械设备的保养维修工作,每月25日完成当月机械设备运转统计报表的编制工作。

  第四十一条 各分公司之间要每月核对一次内部往来款,防止少计、漏计成本、费用。

  第四十二条 为加强对项目部成本的监控力度,分公司经营科应协助、督促项目部按月下达各项目部制造成本指标,以便财务部门与实际成本进行比较,分析差异原因,采取措施控制成本支出。

  第四十三条 各分公司、项目部应实事求是地上报产值报表,不得上报虚假报表,任意抬高或压低产值,预算核算的资料准确率不得低于98%。

  第四十四条 甲方外包工程不得进入内部产值报表,如是通过我方过帐的,必须单独列示,并加以说明。

  第四十五条 分包工作量应单独编制报表,并按各自的取费标准分别列出并作出对比分析表,若为包清工的,应把我方提供的材料作为甲供材料列入其中。

  第四十六条 为确保考核和核算的准确性,项目部必须按月、季、阶段实施工作量盘点制度,预算核算必须与财务核算、材料部门的分割部位、范围、时间保持一致。项目部经理亲自落实,分公司经营科副科长、总帐会计、材料会计及公司成本核算科、会计科必须抽查、监督,对确因工程情况出现的不一致,必须作出书面说明。

  第四十七条 建安产值、建安经济收入、经济收人的范围、标准

  按公司颁发的标准实施。

  第四十八条 人员工时统计按下发的报表统一填写,内容正确、时间及时、项目分列清楚,并每月与分公司工时统计部门核对

清楚,找出差异原因;不正常未出报表的项目由分公司经营科副科长落实填制补充报表。

  第四十九条 平均人员数按大、小年分别对待,大年按330出勤天/人计算,小年按315出勤天/人计算。

  第五十条 成本核算和会计核算的各种资料必须由经办人和审核人签字,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十一条 为保证资料的准确性,成本核算和会计核算必须分季度、按工程结构封顶、工程竣工两个阶段汇总调整。

  第五十二条 成本核算和会计核算人员必须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发现资料不准确或弄虚作假,骗取考核奖励,根据情节轻重发现一次给予500-5000元罚款。

  第五十三条 会计报表实行分公司经理、财务科长共同负责制,分公司经理、财务科长都要在会计报表封面上签字盖章,以明确经济责任。

  四、财务管理

  第五十四条 资金管理和调度、融资、投资,执行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五十五条 公司人员备用金按定额备用金管理,即一次领用,报销时以现金补充备用金,备用金数额执行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如备用金超过定额,现金会计有权拒付。

  第五十六条 员工借款必须由现金会计每月进行登记记录,并在次月lO日之前将登记簿交到财务管理部,如越权批示的一律对审批人员和现金会计按制度进行处罚。

  第五十七条 为加强对子、分公司资金的监控力度,实行资金周报制度。子、分公司必须如实填报,并在周日将当周资金收支情况及下周的重要收支预计情况报到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资金管理中心对其真实性和正确性进行抽查,发现弄虚作假的,每次罚子(分)公司经理、财务负责人、现金会计各500元。

  第五十八条 安装与土建的资金按甲方对土建与安装分别审定的进度款拆分,没有对土建与安装分别审定的按照二者产值减去甲供料占总产值减去甲供料的比例进行,土建项目应及时将应拆分给安装的资金拨付到位。

  第五十九条 分包单位开发票的问题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如果分包合同价款不含税金,则由我方请税收部门出具完税证明给分包队伍(如涉及多个分包队伍,可提供完税证明复印件),由分包队伍提供发票给我方;如果分包合同含税金,则分包队伍必须提供相关发票给我方。

  第六十条 子公司需对外投资的,必须经集团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未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擅自对外投资的,将对批准人和财务负责人进行处罚。各分公司均不得对外进行投资。

精彩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 电脑版

© 物业经理人 pmceo.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