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医院分级护理制度
沂临市人民医院分级护理制度
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或)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护理分级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一、护理分级方法
(一)患者入院后医师根据其病情严重程度确定病情等级。
(二)护士根据患者Barthel指数评分,确定自理能力的等级。
(三)依据病情等级和(或)自理能力等级,确定患者护理分级。
(四)临床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自理能力的变化动态调整患者护理分级。
二、护理分级依据和护理要点
(一)特级护理
1、分级依据: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确定为特级护理:
(1)维持生命,实施抢救性治疗的重症监护患者;
(2)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监护、抢救的患者;
(3)各种复杂或大手术后,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2、护理要点:
(1)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3)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4)根据患者病情和自理能力,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6)实施床旁交接班。
(二)一级护理
1、分级依据: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确定为一级护理:
(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2)病情不稳定或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3)手术后或治疗期间需严格卧床的患者;
(4)自理能力重度依赖的患者。
2、护理要点:
(1)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和自理能力,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三)二级护理
1、分级依据: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确定为二级护理:
(1)病情趋于稳定或未明确诊断前,仍需观察,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的患者;
(2)病情稳定,仍需卧床,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的患者;
(3)病情稳定或处于康复期,且自理能力中度依赖的患者。
2、护理要点:
(1)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和自理能力,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四)三级护理
1、分级依据: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确定为三级护理:
病情稳定或处于康复期,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或无需依赖的患者。
2、护理要点:
(1)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物业经理人网 www.pmceo.coM篇2:热力公司供热服务制度
城新热力公司供热服务制度
一、服务内容
1.受理用热户供热申请。
2.集中供热工程的设计,安装,调试,验收等服务。
3.供热日常管理(客服、收费、投诉、稽查等)。
4.供热设施的运行、维修和故障抢修。用热户产权范围内供热设施有偿服务。
5.供热时间为每年11月10日至次年3月20日(根据气象情况,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司可适时调整供热期限)。
6.在符合要求的情况下,用热户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低于18摄氏度。
7.收费标准公开、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
8.客服、投诉电话公开,欢迎社会监督。
二、规范服务标准:
1.工作人员统一服装,规范服务,接待用户需微笑,言谈举止有礼貌,文明服务要周到,办事认真讲实效
2.用户提出的问题3分钟解答。
3.接到热用户按规定提出的书面申请或诉求后,客服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给予明确答复并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和一站式服务标准。
4.对用热户服务做到“三个一”,“五个一样”。办理好每一件事情,解释好每一个问题,接待好每一位用热户。
生人熟人,一样周到;用户大小,一样欢迎;态度好坏,一样热情;路远路近,一样到位;时间早晚,一样尽力。
5.对用热户做到24小时值班制。
篇3:一中校务公开制度
沂临一中校务公开制度
根据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全面实施校务公开。
1、学校成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制度。
2、学校把工作的重点、难点、教职工和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校务公开的内容。
3、保证公开的真实性,防止随意性,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4、学校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教职工聘任、奖惩办法、经费开支、资产管理、学校基建、设备购置、招生、住房公积金、养老金、医疗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障基金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都应通过多种形式公开。
5、办好校务公开的宣传阵地,利用好校务公开栏。
6、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校务公开的领导,校务公开监督小组要对校务公开实行有效监督检查,以对学校负责、对教职工负责的态度开展好校务公开工作。
篇4:建设投资集团公司会议制度
建设投资集团公司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各类会议的管理,体现民主集中制原则,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会议的类别
第二条 会议的类别有:公司董事会会议、公司监事会会议、公司党委会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三章 公司董事会会议
第三条 会议的召集、主持人、会议参加人员、记录人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会主席、董事会秘书参加,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指派秘书记录。
第四条 会议的内容与范围
1、决定公司的经营目标和发展规划;
2、决定公司内部的机构设置;
3、审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4、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5、修改公司的合同、章程;
6、决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7、审定公司发债方案;
8、制订公司分立、合并、解散、清算方案;
9、审定公司重大收购、兼购以及出售资产事项的方案;
10、公司聘用、解聘会计事务所方案;
11、决定董事会领导下的各委员的工作方案;
12、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13、公司其他重要事项。
第五条 会议周期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以上例会,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可以召开临时性会会议;董事会各专项委员会会议可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召开。
第四章 公司监事会会议
第六条 会议的召集、主持人、会议参加人员、记录人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由副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由监事会指派秘书记录。
第七条 会议的内容与范围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管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与评议;
3、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董事和高管提出罢免的建议并报公司董事会审定;
4、当董事、高管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管人员予以纠正;
5、研究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会议周期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例会,三分之一以上的监事提议,可以召开临时性会会议。
第五章 公司党委会会议
第九条 会议的召集、主持人、参加人、记录人
公司党委会议由公司党委书记召集、主持;监事会主席、全体党委委员参加; 必要时监事非党员身份的副总以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综合部分管党务的负责人进行记录。
第十条 会议的内容与范围
1、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委的重要决定和指示,研究讨论贯彻意见和措施;
2、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研究决定聘用干部的任免、调配、奖惩;讨论提出上级党委管理干部的配备和党内干部奖惩的上级意见;
4、分析公司内部员工的思想动态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措施;
5、研究决定公司发展新党员事宜;决定对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党员的处分意见;研究公司党的组织建设工作;
6、讨论研究公司年度、专项评先事宜;
7、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一条 会议周期
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举行。
第六章 总经理办公会
第十二条 会议的召集、主持人,参加人,记录人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召集、主持,公司总经理缺席可由公司董事长代为召集、主持;公司领导班子人员、监事会主席、职工董事出席;副总师、综合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以及涉及相关议题的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由综合部秘书进行记录。
第十三条 会议内容与范围
1、贯彻上级专业会议意见和措施;
2、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临时下达的专项任务;
3、临时性突击工作安排;
4、研究公司重大项目建设、资本运作、招商引资、企业融资等相关事宜;
5、研究公司经营计划、工作目标;
6、研究公司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相关事宜;
7、研究公司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维稳、信访等方面工作;
8、研究公司阶段性工作计划,并落实到具体分管领导负责督促与执行;
9、协调各职能部门、子公司、项目办等内部关系;
10、研究由公司领导、职能部门、子公司、项目办提出的需提请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的事项;
11、研究项目资金拨付事宜;
12、研究公司其它重要事项。
第十四条 会议周期
每月召开2-4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第七章 会议的承办及议题的收集
第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总经理办公会会议,承办部门及议题的收集部门均为公司综合部。党委会议承办部门及议题的收集部门为公司党委办公室。
第八章 会议的要求与纪律
第十六条 参会人员应准时参加,因故不能参会的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第十七条 参会人员开会时,应将手机关闭或调到震动状态,有紧急电话可暂离会场接听。
第十八条 会议记录经整理成文后,由记录人员送与会有表决权人进行签名确认,会签后将其归档保存。
第十九条 未经分管领导同意或准备不充分的议题不得提请上会讨论。
第九章 其它
第二十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综合部。
第二十一条 各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20**年元月一日起试行。
篇5:建设投资集团公司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建设投资集团公司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党委中心组学习由党委书记主持
二、党委中心组参学对象
1、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2、公司“三总师”及副总师。
3、职工董事及各部门、各子公司党政主要负责人。
4、可根据实际需要扩大到公司各部门副职、助理及各子公司党政副职、总助人员。
三、学习时间
1、一季度安排二次以上学习时间。
2、学习讨论议题由党办提前交于学习对象。
四、学习内容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及省、市有关文件。
2、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行业前沿理论。
3、与公司生存发展紧密相关的知识。
4、公司党委书记提议学习的相关内容。
五、学习方法
1、以集中学习为主,以个人自学为延伸。学习时贯穿专人作中心发言(谈体会)。
2、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开展集体讨论。
3、观看学习辅导录象片。
4、邀请专家、教授讲课。
六、学习要求
1、坚持领导带头,做到内容、人员、效果“三落实”。
2、学习要有针对性,要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做到“管用”、“有效”,防止学习走过场和空对空。
3、组织学习要有记录,学习对象要做笔记。
4、学习过程中要认真按议程操作、严格会场纪律。
七、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公司党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