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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集团关于员工外出办事用车事宜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05-30

  建设集团关于员工外出办事用车事宜

  各部门、办事处、分公司、项目部:

  为更好整合公司资源,提高行车安全,避免公司车辆在使用中造成的资源浪费,现对员工外出用车等事宜做出如下规定:

  1、公司车辆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员工外出如需用车请提前一天告知行政部,由行政部统一安排。

  2、为提高行车安全、公司车辆原则上不接送员工去外地出差办事。

  3、员工如需去外地出差,请务必选择公共交通(飞机、高铁出行);如没有根据公司规定而选择自行开车或其他交通工具的,公司将不予以报销相关费用。

  特此通知!

  浙江ZQ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日

物业经理人网 www.pmceo.coM

篇2:重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有关纪律要求

  重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有关纪律要求

  局机关各处室、各基层单位:

  近期,据第十四派驻纪检监察组的通报,反映我系统存在“疑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使用和变相使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的情况”,这一问题严重违反了《z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苏园发〔20**〕35号)相关规定,为坚决遏制违规违纪问题发生,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成果,现重申有关纪律要求如下:

  一、严禁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不得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企业以及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业捐赠车辆,不得将公务用车注册登记在下属单位、企业或私人名下。

  二、严禁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无偿占用、调用下属单位和服务对象的车辆,或报销违规用车发生的费用。

  三、严禁公车私用,不得将公务用车用于一切非公务活动,不得对外出租、出借公务用车。

  四、严禁违规使用执法执勤车辆,要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执法执勤用车使用审批、登记、公示等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执法执勤用车,不得用于任何非执法执勤公务。

  五、严禁在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内使用公车,防止出现“既拿钱、又坐车”现象,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六、严禁私车公养,不得以任何理由用公款报销私家车加油、维修、保养、保险和过桥过路等费用,不得用公款为私车安装ETC卡或充值。

  七、严禁违反公务用车封存管理制度,除应急值守和值班车辆外,节假日和公休日期间公务用车一律实行定点封存停放。确因工作需要使用公车,必须向局办公室进行申请,报局分管领导审批。

  八、严禁公务车辆停放在消费娱乐场所、饭店和商场等场所,在完成出车任务后,无特殊情况一律回到规定地点停放。

  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严制定和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加强教育、严格监督,坚决杜绝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中的违规行为。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带头遵守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和身边的工作人员。局机关纪委要会同有关处室对各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不收手、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者,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放过,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既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持续释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希望各单位各部门接此通知后,严格按照第十四派驻纪检监察组的要求,立即组织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切实举一反三、防微杜渐、抓好落实。请将自查自纠情况于10月25日前报局机关纪委。

  *z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委员会

篇3:X房地产管理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z房地产管理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发挥小车使用效益和确保用车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机关所有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度。局领导及各科室需用车时,应提前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二、公务用车应遵循先领导后科室,先急后缓,统筹安排的原则。

  三、公务用车必须由专职司机驾驶,严禁外人驾驶。

  四、司机对车辆有爱护、养护和车身安全责任。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或公车私用,造成交通事故或车辆被盗的,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并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五、车辆的燃油、维修费用由办公室结算。车辆维修应事先报告,并填报《车辆报修登记表》。维修费用在500元以内的报办公室同意;500元至3000元内的报局分管领导同意;3000元以上的须报局长同意。

  六、个人私事原则不得派车,特殊情况需用车的,须报经办公室领导同意后,在不影响公务的情况下,方准派车。并由使用人交纳油料费(以10公里为计费单位,四舍五入,每10公里5元)和路桥费。

篇4:地产公司员工购车用车管理规定

  地产公司员工购车、用车管理规定

  为改善员工上下班交通条件和工作中用车状况,公司鼓励员工自购车辆,并就具体购车补贴、用车津贴及使用情况作规定如下:

  一、购车补贴及用车津贴

  1、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总经理助理、总建筑师、物业公司副总人员购车,公司给予一次性补贴十万元,同时提供借款四万元,但须购买十二万元以上的车辆,公司每月给予用车津贴1200元。

  2、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部门经理、副总工程师和物业公司总经理助理和管理处主任购车,公司给予一次性补贴七万元,同时提供借款四万元,但须购买价格在十二万元以上的车辆,公司每月给予用车津贴800元。

  3、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主管人员、部门副经理、物业公司职能部门经理购车,公司给予一次性补贴五万元,同时提供借款两万元,但须购买价格在八万元以上的车辆,公司每月给予用车津贴500元。

  4、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两年的其他员工购车,公司给予一次性补贴四万元,同时提供借款两万元,但须购买价格在六万元以上的车辆,公司每月给予用车津贴400元。

  5、员工只可享受一次购车政策,一次性补贴和借款标准以员工享受此规定当时的岗位为准。如员工购车后岗位有调整,每月津贴会www.pmceo.com随岗位变动而调整,一次性补贴和借款标准不作调整。员工全月休假时无月津贴。

  6、夫妻双方均在公司工作,购买车辆时只可单方享受此规定。

  7、购车价格标准,可包含车辆购置附加税。以上所有补贴中,个人所得税由个人承担。

  8、员工购车自购车当月起六年内不得转卖。如在六年内中途离职者,根据提前离职的时间,每提前一年须退还公司一次性补贴的六分之一款项。以上时间不足一年按月计算。

  9、以上所有借款均从借款当日起在四年内分月还清。如在四年内中途离职,须一次性还清所有欠款。

  10、以上所有人员购车后,除公司规定的停车位外,公司不提供其它车位。在用车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维修、保养及其它使用费用,个人自理。

  11、员工用自购车因公非本市的出差,根据出差批准单在出差过程中发生的汽油费,公司根据百公里耗油15升给予相应补贴,过桥过路费实报实销。

  二、相关手续办理程序

  1、员工向公司提出购车借款和补贴申请,需在办公系统上填写《员工购车补贴申请表》,提供所购车辆的型号、价格等相关材料,并提供本人驾驶执照的扫描件作为附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财务提供支票办理购车手续。购车后员工须将购车发票和车辆行驶证的复印件交公司财务部备案,购车发票和车辆行驶证必须为员工本人姓名。

  2、员工自购车在完善相关手续后,须在取车后三个工作日内到总经理办公室办理用车津贴核准手续。财务部根据总办审批后确定的用车日期,按公司规定给予办理费用报销手续。

  3、员工办理津贴报销手续时,须提供与车辆使用相关的正式费用票据(保险费养路费除外)。

  4、员工在用车津贴核准手续办完之后,自用车日期之日起每月办理一次相关车辆津贴报销手续。

  三、车辆使用规定

  1、享受到公司相关政策购车的员工,车辆必须本人上下班和工作中自用,不得在购车后转让他人使用。

  2、上班外出办事时,公司不予派车,亦不报销出租车费用。如遇两人以上同时外出办事,其中有购车员工,须同时带上未购车员工,在车辆座位能坐下的情况下,公司不予派车。

  四、即日起,公司所有员工须严格自律,自觉执行《购车、用车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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