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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贴通告公示欠缴业主物业管理无理取闹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4-03-22

  海南视窗12月26日消息:由于对物业公司的经营资质和收费许可存在疑问,海口琼苑广场小区的部分业主有20余万元的管理费和水电费没有交。多次催缴无效之下,物业公司昨天早上在小区内张贴了一张催缴通告,令业主陈宇(化名)没想到的是,自己的真实姓名就出现在了这张通告中,该份通告还称,是他在带头煽动他人拒缴物业费。陈宇认为,物业公司的行为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并且对他的正常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影响。记者昨天此事进行了调查,双方均表示如果协商不下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业主:公开点名侵犯了合法权益

  商旅报(记者苏钟)报道:昨天上午,记者接到市民反映的情况后来到琼苑广场小区调查此事。刚进小区大门,记者就在靠左手边的墙壁上看到了这张通告。这份署名琼苑广场管理处的通告中写明:为了加强对拖欠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的少数业主的催收,特发此通告。业主陈宇,从今年5月份至11月份拖欠物管费和滞纳金等共2700元,并带头煽动不明究竟的少数业主拒交管理费、水电费。考虑到其他已按时缴费的业主的正常供水、供电,管理处已先后三次书面通知陈宇缴交物管费和水电费,但陈宇拒不履行业主应缴交费用的义务,于是我们被迫对其住户中止供电,可他却纠集多人在小区管理处进行无理取闹,并自行接线窃电使用并公开撕毁公告……随后,记者又在小区的其他地方发现了张贴在外内容相同的通告。

  业主陈宇十分气愤地告诉记者,他根本不存在拖欠物业费一说。陈宇认为,由于业主们认为小区物业的经营资质一直存在着问题,在没有确认的情况下业主当然有权拒缴物业费。此外,物业在没有经过他本人允许的情况下,就私自停电,对他的正常生活也造成了很大的影响,而公开单独点名更是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

物业:工人工资发放都成问题

  就此问题,记者随后采访了海南中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吴多平,他告诉记者,物业贴通告实在是无奈之举。据吴经理介绍,他们公司是通过竞标后,从今年4月初正式开始接手琼苑广场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公司的"营业执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和"收费许可证"三证都齐全,针对部分业主的质疑,公司还曾将"三证"的复印件公开张贴在小区内。

  吴经理告诉记者,琼苑广场小区目前共有住户480户,拖欠水电费和物业管理费的业主有30户左右,累计拖欠金额高达20多万元。吴经理说,这些业主们之所以长期拖欠物业费,是认为公司所收的费用过高,可实际上却并非如此。目前,小区9层楼以上的管理费用和维修基金合计1元/平米,而9层楼以下的管理费用和维修基金合计0.8元/平米,都是经过物价部门审核的。而公共照明分摊费目前是0.18元/度,远低于物价部门要求的每度不超过0.25元的规定。吴经理认为,巨额的拖欠金额给公司的正常运作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一方面,如果不按时缴纳电费,供电部门就要停电,公司不能因此而影响大部分业主的正常生活,公司只好先进行垫付。这样一来,导致物管经费的严重不足,部分工人的工资发放都成问题。

双方均表示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为何贴出的通告中独独要点陈宇的名字呢?吴经理说,这是因为陈宇不但自己欠费2700元,还带头联络一些不明究竟的少数业主拒交物业费。此行为已严重干扰了小区和其他业主的正常生活秩序和小区管理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琼苑广场管理处贴出了这份通告,希望能呼吁广大业主配合物管公司的工作,积极主动缴纳相关费用,这也是为了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吴经理告诉记者,由于陈宇是海口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所以公司目前已向海口市司法局公证律师科反映了此事,如果仍得到不合理的解决,公司将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而业主陈宇则认为,物业公开张贴通告并点名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并且对他的正常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他将以物业侵犯其名誉权为由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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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二手房交易的物业欠费由谁支付

  [案例]

  今年8月,欧阳先生通过中介公司购买一套天河的房子,可刚入住不久,就接到物业管理处通知,称欧阳先生的单元拖欠了1000多元的费用,并限期15个工作日之内缴付。

  欧阳先生为此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才刚收的楼,哪来这么多欠费,而且在签署合同时已清楚约定,由原业主将物业交付前的所有欠费结清,当时还看清楚了原业主提供的今年7月的物业管理费的发票。但是此时,原业主已无法联系上了。

  物业管理处告诉欧阳,该单元去年10月至今年6月的管理费仍未缴纳,7月份的管理费交了;而且由于各种原因,从去年至今年年中,大厦内尚有一笔公摊电费无计征,必须于近日内收取。

  [分析]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不少置业者在

  二手房屋买卖过程中,会遇到涉及业主和买家的多项费用,有些人因为出现部分费用一时间无法确定由谁支付的情况而闹矛盾。所以卖方在交易前要清楚告知买方及经纪方售价是否包含该物业过往已支付的费用(如:

  维修基金、煤气开通费等),以及所出售物业是否尚有欠费,是否存在需与买方协商另行结算的费用等情况。而买方在买房前亦要了解该物业相关费用的结算状况,例如:售价包含哪些费用,是否有其它费用需另行支付等。

  [专业人士提醒]

  交易前,要到物业管理处了解物业的交费情况,同时,相关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需在合同中清晰注明相关费用由谁支付。

  作者:肖阳

篇3:成都市物业服务相关信息公示规范指引

  成都市物业服务相关信息公示规范指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和行业规范,建筑区划内物业服务相关信息应当按以下标准进行公示:

  一、在客户服务中心显著位置设立“物业服务信息公示墙”,公示以下证件(文件、文本):

  (一)物业服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物业服务项目经理及相关服务人员执业名册证书复印件和相关信息;

  (四)服务事项和质量及其费用标准、相关办事流程;

  (五)三级投诉电话。

  二、在客户服务中心设立“物业服务信息查询台(处)”,公示以下文件(文本):

  (一)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

  (二)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及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及会议记录;

  (三)物业服务合同、共有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情况;

  (四)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处分情况;

  (五)其他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如: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三、建筑区划内显著位置或主出入口设立“物业服务信息公示栏(宣传栏)”,公示以下文件(文本):

  (一)管理规约主要内容;

  (二)物业服务合同主要内容;

  (三)物业服务便民联系电话(24小时报修服务受理电话,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电话,三级投诉电话,水、电、气专业单位服务电话,火警、匪警、急救电话等)。

  四、有条件的建筑区划,可公示以下信息:

  (一)在建筑区划主出入口设置建筑区划平面示意图;

  (二)在建筑区划内单元出入口设置告示栏,告知本单元相关服务人员信息和服务电话。

篇4:机动车位管理规约内墙粉刷工程公示后业主反馈意见

  机动车位管理规约与内墙粉刷工程公示后业主的反馈意见

  上海市/区花园村*业主委员会公告

  第二届业主委员会〔20**〕08号

  《上海市/区花园村*机动车位管理规约》和《花园村*内墙粉刷等零星工程》公示后收到部分业主反馈意见,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关于《上海市/区花园村*机动车位管理规约》

  一)为何要制定车位管理规约?

  1)将停车位的管理权收归业主,杜绝乱收费和将车位高价或免费出租给非业主使用的现象。

  2)监管停车费收入情况,将公共收入用于物业维修和补贴物业管理费用上涨,以维持目前的物业管理费标准。

  3)使没有车位的业主有公平公正得到车位的机会。

  二)目前车位是否调整?

  我们以20**-9-1前在物业实际登记的固定车位和临时车位数据为准,已经取得的固定车位还是固定车位,临时车位还是临时车位,这些车位都不变且不重新分配(目前固车位定32个,临时车位27个)。

  重新分配的车位是:业主出售物业后空出的车位进行竞拍,分配给无车位的业主使用。

  三)为何不将所有车位都调整为固定车位?

  如果所有车位都为固定车位,那么业主访客车辆将会停放于其他业主的固定车位,遇被占用车位的车辆返回,该车辆又将占用其他固定车位,引起矛盾。

  如果将所有固定车位都变成临时或使用抽签办法重新分配所有车位,这件将引起更大的矛盾。不变是考虑各方利益的折中办法。

  四)为何采用竞拍方式分配车位?

  在需求大于实际资源的前提下,空余车位竞拍,流程透明,能让业主监督,可做到公平公正分配车位,杜绝暗箱操作,竞拍方案是目前能找到唯一公平可行的方法。业主竞拍得到的车位也是使用权,非产权。

  五)为何将第二辆车位的收费标准定为240元/月?

  本小区居住区有业主107户,车位59个(44个固有车位,15个加位),在车位无法满足每户一个的前提下对第2个以上车位收取240元/月合情合理,且该标准低于周边同类型楼盘的平均收费标准。/区物价局管理科(Tel:22051132)明确:业主大会有权制定商品房物业专属区域内停车收费标准。按新规有9位业主的停车费从240元/月调为150元/月。

  六)要求公开目前停车位分配情况

  目前院内登记停放的业主车辆一共61辆,车位59个,业委会将于12月向全体业主公开目前车位的实际使用情况。

  七)何时能进行停车位申请?

  停车管理规约需经过业主大会投票通过,在20**-1-1起正式实施后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停车位申请登记。

  八)规约第十二条第一款修订为:违反本规约无证免费停放车辆或未将停车费收入纳入公共收益,查实后每次对物业服务企业罚款500元且补交该停车费,费用从补贴物业服务企业费用中扣除。

  关于《花园村*内墙粉刷等零星工程》

  一)业主要求部分楼层损坏的地砖在本次工程中一起修理。

  本次工程将包含已经公示内容外,还包括:各楼层损坏的地面砖和贴脚线维修,草坪灯及围墙灯更换。

  二)为何贴瓷砖?

  2楼至地下室的消防梯使用率很高,墙面污损严重,地面痰迹污垢已无法清理干净,因此工程将对2楼至地下室的消防梯的墙面和楼梯贴瓷砖,以方便日后清洁。

  本次业主大会投票将于12月1至3日上午10:00-12:00进行,5号进行表决票统计。表决票将委托居委会逐户派发当场回收,如业主未收到表决票请联系业委会。

  维修工程将于12月上旬开始,为使工程能顺利进行,请业主在12月5日前将堆放在消防楼梯、地下室、弱电箱、强电箱及水表房中的私人杂物清除,到时对遗留物将作为无主物品处理。

  施工会给大家带来不便,请广大业主谅解和配合。

  我们联系方式:

  1)门卫室内的建议箱

  2)业主委员会网站:***

  3)电子邮箱:***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区花园村*业主委员会

  20**年11月27日

  (此公告张贴保留至20**-12-15)

篇5:物业公共区域公示:禁止高空抛物

  物业公共区域公示:禁止高空抛物

  高空抛物不仅是不文明的行为,还会造成许多安全隐患,对他人的人身安全也造成了极大的威胁,严重的高空抛物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责任人不明确的,依照《民法通则》规则原则的规定,整栋楼或整个单元业主均会被列为责任人。

  特此呼吁广大业主:

  1、要充分认识高空抛物的危害性及肇事者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杜绝高空抛物;

  2、生活垃圾请袋装后,放置在单元门口的垃圾桶内;

  3、请注重言传身教,用模范行为教育自己的小孩从小做文明之人,行文明之举,教育好孩子不要往楼下乱扔杂物;

  4、高空抛物事关全业主的人身安全,人人都有监督高空抛物行为的义务,请大家相互监督和提醒;

  5、请勿在阳台外沿、窗户外沿上摆放花盆、拖把等个搁置物和悬挂物,以免发生高空坠物等意外。

  和谐小区的的建设离不开您和您家人的配合与支持!感谢您对管理处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嘉信物业示

  2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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